【讀經】民第三十五章
【主題】利未人的城邑與設立逃城
【提要】
第三十五章記載二件事,就是:(1)利未人的城邑(1~8節);和(2)設立逃城(9~29節)。本章記載指定給利未人的四十八座城邑,是解決他們居住的問題;与設立六座逃城,是解決誤殺人的問題。
【鑰節】
民三十五6:「你們給利未人的城邑,其中當有六座逃城,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此外還要給他們四十二座城。」
【鑰點】
本章記載神吩咐以色列民分出四十八座城給利未人,讓他們居住在各支派的城邑中,以便收集百姓的什一奉獻。因他們無分無業,需要這些城邑居住,養育子女,牧養所得到的牛群、羊群、和牲畜,又可安置他們的財物。其次,在利未人的城中要設立六座為逃城(申四41,十九2;書二十2,二十一13等)。讓誤殺人者可在其中得到保護,待在任大祭司死時重獲自由。然而,故殺者等於今天的蓄意殺人者,要被治死,不得到逃城得護庇,也不可以收贖價的方式來抵命。《申命記》十九章詳記可在逃城中避難的人的資格。本章值得我們深思的,神設立逃城,乃是顯明祂的公義和憐憫。逃城是舊約律法中隱藏的恩典,乃預表基督之救恩。我們惟有在基督裡面,才能得救恩的保障,因祂庇護那些憑著信心逃到祂那裡的罪人(羅八33~34)。
今日鑰節提到「逃城」希伯來文源自「miqlat」這字,字根的是「接納」、「吸收」,就是「接納逃亡者到自己的地方」或「庇護」、「藏匿」的意思。這六座逃城 ── 三座在約但河東,三座在迦南地,乃是作誤殺人者的避難所(民三十五12)。從它們的分佈情形來看,無論人住在那一區,不必走太遠,就可以到達離他最近的「逃城」,而不容易被報仇的人追上。「逃城」對今天的基督徒來說,乃是預表基督耶穌作了我們的避難所(來六18~19)。我們在基督耶穌裡就有保障,而不再被定罪了(羅八1),並且脫離了罪和死的律了(羅八2)。因此,藏「在基督耶穌裡」是我們唯一得勝的秘訣。
「人若住在逃城裡,就能十分穩妥地脫離刑罰(在基督裡更能脫離罪惡的刑罰,不被定罪,羅八1)。」 ── 丁良才
【默想】 神設立「逃城」,對我們有何啟示?我們是否經歷視基督為避難所,逃避罪惡、世界和撒但的追逼纏擾呢? 【禱告】 神啊,謝謝你,你就是我們的「逃城」。除你以外,別無拯救!阿們! 上一則|下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