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定罪你」
和「不要再犯罪了」

〔新約鑰字〕

「耶穌說:『我也不定罪你;去罷;從此以後不再犯罪了。』」(約八11原文)

《約翰福音》第八章記載主耶穌赦免一個犯姦淫的女人。從這事件,我們看到主的慈愛和恩典,不但赦免了我們從前的罪,並且使我們脫離罪惡的生活:

  1. 1.  「我也不定罪你」 ── 「定罪」希臘文是 katakrino (發音為卡塔克里諾),意思是向人宣判罪刑。這個詞在新約中經常被用於對某人進行審判或定罪的上下文中,無論是神還是人,強調宣判某人有罪而應受的懲罰。這裡它突顯出耶穌基督的救贖大能,寬恕和恩典,而不是「定罪」

    依照猶太人古老的律法,姦淫是死罪,眾人可以將行淫的人用石頭打死。這位婦人是被當場逮個正著,罪證確鑿,無可推諉。這些自命清高的宗教領袖,將她帶到主耶穌面前,使她孤伶伶面對圍觀看好戲的群眾,彷彿罪人面對審判團。然而,主耶穌在這裡說出了一件重要的事:「你們當中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於是,祂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靜待祂的話在眾人心中產生作用。祂的話摸著每一個人的天良,這些人就一個個羞愧離去,只剩下主耶穌一人和那惴惴不安的婦人。奧古斯丁說:「這時,只剩下一個最大的不幸者和最大的同情者。」這位世上最大的同情者沒有審判那婦人(事實上,祂最有資格審判),但祂知道她內心的無助、恐懼、罪咎、羞愧,只柔聲地說「我也不定你的罪」。主雖沒有犯過罪,能定人的罪,但祂卻不定人的罪,這是祂給予她悔改、更新的機會,乃因:

    1. (1) 祂來到世間,為的是要將人從罪惡裡救出來(太一21)
    2. (2) 祂在十字架上,親身擔當了人的罪(彼前書二24)
    3. (3) 祂救贖的恩典,使人的過犯得以赦免(弗一7)
  2. 2.  「不要再犯罪了」 ── 「不再」希臘文是 meketi (發音為麼克提),意思是再也不,不會。在控訴婦人的全部過程,她沒有為自己辯護,只說:「主啊」,承認自己是犯了罪,並相信祂就是救主。於是,主就應她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因此,主對她的赦免是以她的悔改為前提的。從此她成為了新造的人。此外,主的饒恕並不等於縱容罪。祂並非對罪採取隨便的態度,或與罪妥協,因為神的義,不能不定罪為罪。在主之外,罪是管轄我們的,而我們是活在罪的捆綁之中。然而主不但赦免了我們從前的罪;並且能使我們在信主之後,脫離罪惡權勢的生活。正如保羅說:「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斷乎不可!」(羅六1~2)因為恩典並不是叫人「仍」在罪中,乃是叫人「不再」活在罪中,而使人與祂聯合,並靠著祂生命的能力,能過聖潔的生活。

親愛的,「不定罪」是主給予我們悔改的機會;「不再犯罪」是主叫我們回應祂恩典的供應。

【我實在是個罪人】

一日,衛斯理講道完畢出來,一位中年太太上前對他說:「先生,我知道我是一個罪人。」衛斯理說:「不錯!你實在是一個罪人。」那位太太臉色一變,轉身就走。走十步開外,又回頭狠狠瞪了衛斯理一眼。原來她對傳道先生說自己有罪,乃是客氣的話。那知衛斯理為人誠實嚴肅,不知客套,所以惹了那位太太生氣。過了五天,那位太太親到衛斯理家中,問衛斯理說:「先生,前天你在會堂門口,為何當著眾人面前,說我是罪人呢?」衛斯理說:「你不是先說自己是罪人嗎?」那位太太說:「我自己說我有罪就罷了,卻不能讓別人說。因我實在比我鄰居強過百倍。若我是罪人,他是什麼人呢?」衛斯理說:「世俗有客氣,在神面前那有客氣?」說著他就打開聖經,照著聖經所說的,問她幾十個問題,把她問倒。末了她就含淚對衛斯理說:「這樣,我實在是個大罪人。請先生替我禱告認罪。」衛斯理就和她一同跪下,認罪禱告。那位太太也就歡歡喜喜的走了。故此我們不但要在滿了慈愛與憐憫的主面前「知罪」、「認罪」和「悔罪」,也要靠著活在我們裡面的聖潔生命「脫罪」和「不再犯罪」。

【你的大愛】

你的大愛,過於人所能度,
我救主耶穌!
但不堪的我,
真要知道它的高、深、長、闊,
好叫它的能力
越顯越多在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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