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對她說,我就是那復活和那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是死了,也必活過來。」﹝原文直譯﹞(約十一25)
「復活」希臘文是 anastasis(發音為阿納斯塔西斯),意思是舉起,上升,興起。這個詞在新約中,
主要是指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以及基督徒將來的復活。「復活」的真理是基督徒信仰的核心,說出戰勝死亡、永生的應許和新造的盼望。葛培理說的好,「神的整個救贖計劃都在『復活』中發揮著關鍵作用。」
《約翰福音》第十一章記載主宣告祂就是「復活」和「生命」。韋斯科特(Westcott) 說:「復活乃是生命的一個彰顯,它是包含在生命裡面的。」因為主是一切,祂自己就是「復活」和「生命」;因此復活和生命並不是一種在祂之外的事物。祂的「復活」是能經過死,而不被死所拘禁(啟一17~18);並且祂的「生命」能吞滅死亡(林後五4)。這位復活之主能叫拉撒路死裡復活,因為祂自己也從死裡復活,敗壞了死亡的權柄,釋放人因罪被死所受的轄制。所以,什麼時候我們靠主活著,什麼時候我們就活在復活和屬天生命的境界。因為復活不單是末日要發生的事,復活就是主自己;我們經歷了主,也就有了復活的經歷。所以,什麼時候我們靠主活著,什麼時候我們就活在復活和屬天生命的境界裡。
此外,在在拉撒路的復活的這一件事上,主耶穌偉大的宣告:「我就是那復活,就是那生命。」主不是說,「我應許」、「我取得」或「我帶來」,祂乃是說:「我就是」。「我就是」用的是永遠的現在式。祂是超越一切的主!拉撒路死亡的事實不能限制祂,已過了四天時間也不能約束祂,只要有主在那裡,那裡就有復活,那裡就有生命。而主在這裡不是說「我有能力叫死人復活」,乃是說「我就是那復活」。馬大說:「你若早在這裡,我兄弟必不死。」這是因為她相信主有能力,但而她沒有看見主自己就是復活,就是生命。復活和生命並不是一種在主之外的事物。主自己就是復活,敗壞了死亡的權柄,釋放人類因罪被死所受的轄制;因為祂自己就是生命。
在我們的處境中,不在乎眼見的環境是何等的無望,問題是在乎我們是否經歷了這位復活與生命的主。因為主說:「信我的人,即使是死了,也必活過來。」這一句話是指我們接受主作我們的生命,並且因與祂聯合,就把我們領進復活的境界裡,而經歷祂復活和生命的大能;因有了祂的同在,我們也就能安然面對人生的生、老、病、死!
親愛的,我們有了祂,也就有了「復活」與「生命」!
【墓碑上還刻了一隻蝴蝶】
麻醉劑的發現人詹士,辛普遜爵士(Sir James),是當時最傑出的科學家;因著他的發現,減少了千千萬萬人在手術時的痛苦。一天,朋友問他,他過去最奇妙的發現是什麼?他很快地答覆說:「我過去最大的發現是我找到了一位救主。」他的長子死了,在墳墓上,他為他的長子立一白碑,呈圓錐形,表示心向上,碑上刻著:「但是我仍活著」。碑上還刻了一隻蝴蝶。碑上所刻的蝴蝶,乃是說出,復活之後穿上了榮耀的身體,更為光彩。如同蝴蝶原是爬在地上的毛毛蟲,經過睡眠,繭內成蛹,最後脫繭而出,成為飛在空中的美麗蝴蝶。辛普遜所以這樣作,碑上刻著「但是我仍活著」;這是表示他相信他的長子雖然死了,卻仍活著;有一天他的長子還要復活,從墳墓裡出來,出來,就如主所說:「我就是那復活和那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是死了,也必活過來。」
【榮耀歸與你】
不再懷疑你,榮耀生命王,
無你,就無生命,
有你,勝死亡;
使我得勝有餘,靠復活大能,
直到進入國度,不再有戰爭。 上一則|下一則
無你,就無生命,
有你,勝死亡;
使我得勝有餘,靠復活大能,
直到進入國度,不再有戰爭。 上一則|下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