捨命

〔新約鑰字〕

「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約壹三16)

「捨命」的希臘文是 tithemi(中文發音為提忒米),其意思是:

  1. 1.  「放置、設立、安排」,表示將某物放在某處或安排某事
  2. 2.  「委任、指定」,在聖經中常用於「任命」或「設立」某人或某事
  3. 3.  「獻上、交付」,也可表示「奉獻」或「交託」

在聖經中常用來表示主動獻上和奉獻生命。

《約翰壹書》第三章指出我們當愛神,也當彼此相愛。首先,約翰指出彼此相愛就是遵守神的命令,不要像屬那惡者的該隱,殺了他的兄弟。妒忌和憎恨乃世人的本性,故世人恨基督徒,不要以為稀奇。接著,約翰又指出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然後,約翰由該隱殺亞伯的事推論:

  1. 1.  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
  2. 2.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
  3. 3.  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

這樣,我們應當怎樣地實行彼此相愛?因此,約翰提到:

  1. 1.  愛弟兄就是為弟兄捨命,因主為我們捨命,所以我們知道何為愛
  2. 2.  要讓「神的愛」住在裡面(原文),不要塞住憐恤的心
  3. 3.  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

約翰說出我們彼此相愛的結果:

  1. 1.  就知道自己是屬真理的,並且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穩
  2. 2.  良心不責備,而向神坦然無懼
  3. 3.  我們一切所求的,可以從神得著
  4. 4.  遵守信祂名和彼此相愛的命令,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我們裡面

約翰特別強調的重點,乃是神的兒女要彼此相愛:

  1. 1.  愛的重要 ── 愛是天上和人間最寶貴的,沒有愛,世界就如同沙漠。人生沒有愛也變得非常空虛、乾渴。基督徒最大的快樂和幸福,乃在於得到基督那永遠不變、越久越深的愛,以及在主裡面弟兄姊妹的愛。然而不是我們先愛祂,才使祂愛我們,也不是我們有什麼可愛,乃是神先奇妙地愛了我們。根源是出於神就是愛,祂是愛的源頭,祂愛祂所創造的人,祂甚至將獨生子捨了,來顯明祂的愛(約三:16),祂更使我們作祂的兒女,這是何等的大愛(約壹三1)。愛叫主為我們捨命,這樣叫我們才知道何為愛,且活在這個愛中。

    【愛的能力屬於神】

    宣信說,我們的愛不過是在我們這方面的一個定意;能力卻屬乎神。因為當我們選擇要愛祂的時候,祂便把愛澆灌在我們心裡,使我們有分於祂的聖靈和祂的性情---愛。我們一切的努力不能產生一分向神真正的愛;但是若有何人特意選擇以祂為愛的惟一物件,神便要把祂完美的愛吹進他心裡。

  2. 2.  愛的行動 ── 愛不僅是一個權利,也是一個責任。照樣,我們享受主的愛,也應當愛主;享受弟兄姊妹的愛,也當愛弟兄姊妹。然而愛不只是一種感覺,實際上,愛是一項選擇,一項行動(林前十三: 4〜7)。所以愛不是空洞的,乃是有所行動的。愛真正的表現是在無私的捨棄。也只有愛會使我們為別人有所捨棄,有所犧牲,不但願意捨棄財物,也願意捨去其他快樂,甚至捨去性命,使我們服事別人而不望回報。

    【為孫子搖籃】

    一位礦工,年老目盲,似乎已經不能再作什麼。一位弟兄教他,可用愛神的動機搖他小孫睡覺。搖籃每一搖動,都是愛神的行為。其後數年,連添了幾個孫兒。這位礦工托人告訴那位弟兄一個好消息說:「他仍以愛神的動機滿有喜樂地為孫兒搖籃催眠。」

【活出愛】

有一份愛從天而來,
比山高,比海深。
測不透、摸不著、卻看得見。
因為有你,因為有我,
甘心給,用心愛。
把心中這一份愛活出來。
耶穌的愛激勵我,
敞開我的生命。
讓自己成為別人祝福。
耶穌的愛點燃我,
心中熊熊愛火。
我們一起向世界活出愛。
我們一起向世界活出愛,
我們一起向世界活出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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