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第二十四章纲目 壹、内容纲要 【神儿女生活的条例(十一)】 一、休妻和新婚的条例(1~5节) 二、有关借贷和取当头的条例(6,10~13节) 三、对待拐子和长大痲疯者的条例(7~9节) 四、对待雇工、孤儿、寡妇、寄居者的条例(14~15,17~22节) 五、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16节) 贰、灵训要义 【恩义待人】 一、待人公平合理(1~5,8~9,16节): 1.「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1节):夫妻离婚须有合理原因,且离婚后尊重对方自由。 2.「妇人离开夫家以后,可以去嫁别人。…打发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妇人玷污之后再娶她为妻」(2~4节):对方再婚之后,不可重新复合。 3.「新娶妻之人不可从军出征,也不可托他办理什么公事,可以在家清闲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5节):新婚期间不可打岔。 4.「在大痲疯的灾病上,你们要谨慎,照祭司利未人一切所指教你们的留意遵行。我怎样吩咐他们,你们要怎样遵行」(8~9节):留意遵守律例。 5.「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16节):虽亲如父子,不可连坐问罪。 二、善待穷困与弱者(6~7,10~15,17~22节): 1.「不可拿人的全盘磨石或是上磨石作当头,因为这是拿人的命作当头」(6节):要为穷人设想,给人预留生机。 2.「若遇见人拐带以色列中的一个弟兄,当奴才待他,或是卖了他,那拐带人的就必治死」(7节):严刑遏止拐卖人口。 3.「你借给邻舍,不拘是什么,不可进他家拿他的当头。要站在外面,等那向你借贷的人把当头拿出来交给你」(10~11节):要顾到别人的体面。 4.「他若是穷人,你不可留他的当头过夜。日落的时候,总要把当头还他」(12~13节):要顾念穷人的生活处境。 5.「困苦穷乏的雇工,…你不可欺负他。要当日给他工价,不可等到日落」(14~15节):不可克扣工钱,断绝穷人活路。 6.「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儿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妇的衣裳作当头」(17~18节):要看顾弱势族群,合理相待。 7.「你在田间收割庄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你打橄榄树,…摘葡萄园的葡萄,所剩下的,不可再摘;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19~22节):要顾念穷人的生存所需,给予帮助。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申命记注解》 叁、其他纲目 【离婚、再婚及新婚的原则】 经文:申24:1-5 一、离婚的条件:有不合理的事 1 1.因生理缺陷的缘故 1 2.因淫乱犯罪的缘故 (太5:31;可10:4-11) 离婚不是最好的办法,最好的办法乃是: (1)神使不生育的有生育。 (创25:20;30:22;撒上1:5-20;诗113:9) (2)对方可以因信主的缘故感化悔改。(林前7:10-17) 二、再婚的原则:可以去嫁别人 2-4 (参林前7:39-40) 只有在两种情况下可以再婚: 1.有一方已经死去了,另一方可以再婚 39,(罗7:2-3;提前5:14) 2.有一方因淫乱离了,另一方可以再婚 (申24:2;路19:9) 三、新婚的优待:在家清闲一年 5 1.不可从军出征。 2.不可托他办理什么公事。 3.可以在家清闲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 ▲目的是为使婚姻更美满,更和谐,更幸福。(传9:9;约2:1-11) 但要注意不因新婚而远离神。(路14:20;林前7:27-28,32-25)。 ── 毛南春阳 【基督徒接人待物的原则】 经文:申24:6-22 一、不可恶待弟兄要友善 6-9 1.不拿人命作当头 6 意思是做事不要太绝。(太18:1-6) 2.不把弟兄来出卖 7,(出21:6;提后3:4)“卖主卖友” “拐带”:抢人口,出卖弟兄。(提前1:10;太10:21;可13:12) 3.不让自己染灾病 9-10 论断的话就像大麻风。(雅3:2-10) 二、不可苦待穷人要郑重 10-16 1.不可强进人家拿当头 10-13 (1)构成偷盗行为 (出20:15;利19:11;提后3:6) (2)构成抢夺行为 (利19:13) 2.不可强扣穷人的工价 14-15,(雅5:4;约4:36;罗4:4;提前5:17-18) 3.不可强罚父子为同罪 16,(耶31:29-31;结18:24) 三、不可偏待寡妇要恩待 17-22 1.不可屈枉孤儿寡妇的正直 17-18,(雅1:27) 2.不可回取留给孤儿寡妇的财物 19,(路21:2-4) 3.不可打摘留给孤儿寡妇的果子 20-22 结论:神作孤儿的父,作寡妇的伸冤者。(诗68:5;140:8-9) ── 毛南春阳 【拾陸、休妻的条例和各种生活的条例(第二十四章)】 一、休妻和娶妻的条例(V1~5) (一)休妻的条例 『「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甚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妇人离开夫家以后,可以去嫁别人。后夫若恨恶她,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或是娶她为妻的后夫死了,打发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妇人玷污之后再娶她为妻,因为这是耶和华所憎恶的;不可使耶和华─你 神所赐为业之地被玷污了。』(V1~4) 1. 見她有甚么不合理的事,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回父家 2. 后夫若恨惡她,写休书给她,或后夫死了,前夫不可再娶她为妻 (二)新娶妻的人不可出征,要清闲一年,使妻快活 『「新娶妻之人不可从军出征,也不可托他办理甚么公事,可以在家清闲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V5) 二、几种生活的条例 『「不可拿人的全盘磨石或是上磨石作当头,因为这是拿人的命作当头。「若遇见人竖带以色列中的一个弟兄,当奴才待他,或是卖了他,那竖带人的就必治死。这样,便将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在大痲疯的灾病上,你们要谨慎,照祭司利未人一切所指教你们的留意遵行。我怎样吩咐他们,你们要怎样遵行。当记念出埃及后,在路上,耶和华─你 神向米利暗所行的事。「你借给邻舍,不拘是甚么,不可进他家拿他的当头。要站在外面,等那向你借贷的人把当头拿出来交给你。他若是穷人,你不可留他的当头过夜。日落的时候,总要把当头还他,使他用那件衣服盖凓睡觉,他就为你祝福;这在耶和华─你 神面前就是你的义了。「困苦穷乏的雇工,无论是你的弟兄或是在你城里寄居的,你不可欺负他。要当日给他工价,不可等到日落─因为他穷苦,把心放在工价上─恐怕他因你求告耶和华,罪便归你了。「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儿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妇的衣裳作当头。要记念你在埃及作过奴仆。耶和华─你的 神从那里将你救赎,所以我吩咐你这样行。「你在田间收割庄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这样,耶和华─你 神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你打橄榄树,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你摘葡萄园的葡萄,所剩下的,不可再摘;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你也要记念你在埃及地作过奴仆,所以我吩咐你这样行。』(V6~22) (一)不可拿人的磨石作当头 (二)拐带、出卖弟兄要治死 (三)大痲疯的灾病上要谨慎─当记念米利暗的事 (四)借给人不可进人的家拿他的东西作当头,要人拿出來。穷人的当头日落时要还给他 (五)要当日把工价给穷苦困乏的 (六)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 (七)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儿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妇的衣裳作当头 (八)收割的条例 1. 收割时留下一捆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 2. 摘取葡萄所剩下的,不可再摘;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 ── 史伯诚《申命记纲要》 【第廿四章 生活之例--恩典怜悯及圣洁公义】 1--5 休妻之例及如何对待妻子6--7 不可拿人的当头 8--22 存怜悯的心16 要存公义--不可因父杀子,也不可因子杀父 ── 衣立凡《申命记纲要》 【申命记二十四章】 一、社会中的一些问题(1~9) 二、贫穷的人(10~22) ──《每日研经丛书》 【申命记二十四章】 一、婚姻问题(1~9) 二、信任与怜悯(10~二十五4) ──《新旧约辅读》 【蒙恩之人除去私心 申命记24章】 一丶
人若休妻显人硬心24:1 二丶
人若被休可以再婚24:2 三丶
人若重婚按神旨意24:3-4 四丶
人若从军不可分心24:5 五丶
人对穷人不可无怜24:6 六丶
人对拐带不可留情24:7 七丶
人听吩咐当遵吩咐24:8-9 八丶
人的所行显为有义24:10-13 九丶
人对工价按时付清24:14-15 十丶
人行公义合神心意24:16-18 十一丶人若有爱神必赐福24:19-22 ──
作者不详 【申命记
第24章顾念他人】
──《申命记查经分章大要》(张志新)
第二十四章【善待别人】 1) 休妻后不再娶回、1/4 2) 新婚期不去从军、5/6 3) 拐带人麻风病例、7/9 4) 不可留当头过夜、10/13 5) 寄居者不要欺负、14/16 6) 当善待孤儿寡妇、17/18 7) 顾念人得神赐福、19/20 8) 纪念你作过奴仆!21/22 ──《申命记读经讲道辅导提纲》(郭提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