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道書第五章拾穗 【傳五1】「你到 神的殿要謹慎腳步。因為近前聽,勝過愚昧人獻祭(或作“勝過獻愚昧人的祭”),他們本不知道所作的是惡。」 “謹慎腳步” 。即小心、注意。“聽”。即存順服的心來聆聽。──《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要謹慎腳步: 意指“謹慎行事”,“要清楚地認識你所行的事情和目的”(詩119:59;箴1:15),似乎是考慮到了進入聖殿之前洗腳的潔淨禮(出30:18,19),或進入神聖的場所之前脫鞋的習慣(出3:5;書5:15)。因此,這句話可以指當以敬虔而真摯的態度服事神,且要以這種心態敬拜神。 ──《聖經精讀本》 神的殿(或神的家)可以指任何一個神啟示自己的地方(參創廿八17、22),包括會幕(出廿三19等),或以色列的其他聖所(參士十八31)。異教的廟是該神祗的「家」(士九27;撒上五5)。此處所指的是所羅門興建的殿,於主前第十世紀建成,主前587年被毀,也可能是指建於主前520~516的第二個聖殿,主前63年被羅馬人所毀,主前19年大希律王再度重修並擴建(視傳道書的寫作日期為被擄之後)。 「謹慎腳步」(希伯來文版)是指人前來敬拜時,要有合宜的舉止和準備,特別要預備聽從,因為聽不僅指聽見,更是指留心聽(參路八18)。下半節是一個對比,按字面為「……勝過獻愚昧人的祭(zebah])」。——《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五1 在聖殿該當如何】古代近東文學提出類似的警告。埃及《梅裡卡雷的教誨》贊許心中正直之人,說他的品德勝過惡人所獻之祭。烏加列一個碑文形容愚昧人魯莽獻上祈禱來平息神明怒火,但卻毫無內疚之心。經文所對比的,是信息傳達的方向。愚昧人獻祭時往往同時請願,或求恩寵,或盼望應允所求。反之,在聖殿中近前傾聽的則是默示,神在其中表示其人是否得蒙喜悅。埃及的《蒲他霍特普的教訓》用了幾乎五十行的篇幅對比聆聽者的德行,和輕率說話者的愚昧,並且加以讚揚。──《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傳五1~7】眼見粗心大意之敬拜的虛空,所羅門作出有關正確地敬拜的勸勉。──《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勸人敬畏神:面對現實的矛盾,人反而應該存著一個受教的態度來到神面前,細心聆聽及遵從神的命令,不可以口犯罪,抗議神的統治,或靠誓願賄賂神。許了願不還願,是缺乏真誠的表現。人必須曉得人生首要之事是敬畏神,然後才能享受神為他預備的生活。──《串珠聖經註釋》 世上不公平(三16~22)和人孤單無靠(四1~16)的結果,令人想到需要一位元願與人為友的神,神能賜人喜樂。但應如何進到祂面前?這一節提到神的殿、聽從神的話、獻祭、禱告和許願。親近神應該戒慎戒懼,不可只有表面的敬虔而無內裡的誠實。 “神的殿”可指會幕、聖殿和其他敬拜神的地方。此處當指所羅門王造的殿。“謹慎腳步”:小心言行。“愚昧人獻祭”:表面上獻給神,實際上是貪求吃喝祭物的快樂(參箴七14注)。“事務多,就令人作夢”為一句俗諺。人忙碌,難專心工作,但求快快有結果;禱告也不專心,以為多說話神便垂聽。親近神應持敬畏的心(7節)。──《啟導本註釋》 迄今為止,傳道者都在說明若與神的關係沒有得到恢復,人生的所有努力均將虛妄至極。在本文,他改變了話題,藉著禮拜(1節)、禱告(2,3節)和許願所體現出的言行
(4-7節),來說明當以何種方法和態度來到神面前。傳道者並沒有採取“你們當如此行”的形式,說明當做什麼,乃藉著批判假冒為善的形式主義信仰,教訓了眾人。面對這些經文,現今的聖徒也當謙卑反省自己(雅4:10;彼前5:5)。
──《聖經精讀本》 【傳五1~17】對現實矛盾的回應:「傳道者」提醒人不要因上述六項現實矛盾的現象而否認神掌管萬有的真實性。──《串珠聖經註釋》 【傳五2】「你在 神面前不可冒失開口,也不可心急發言,因為 神在天上,你在地下,所以你的言語要寡少。」 不要輕率魯莽、沒有作出周詳考慮便與神討價還價,也不要把願望歪曲為過分要求的禱告(以“異象”或“信心”作為假裝)。在神面前總要深思熟慮,言語寡少。──《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對傳道者來說,心中急躁永遠失策(七9);在此他提醒說,禱告時切忌如此。在痛苦(伯四十3~5)或怨恨(詩七十三15)中,可能會口不擇言,未經思考的話反映出內在的生命;因為是「心」234發言(參 Moffatt,不要讓你的心催逼你發言;AV,RV,RSV 亦是如此。心在好幾個譯本中都未被譯出)。在神面前表示聖殿仍在作者心中(參賽卅七14)。——《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五2 起誓】本節是指起誓的可能性最高,因為冒失起誓是個已知的問題。起誓在古以色列被視為十分認真的事件。誓必然是奉神祇之名起的。誓言將履行其中條款的重責,放在起這種誓言之人的身上。他若背誓,就有受到神、人報復的危險。法律程式和政治條約和盟約都用得上誓言。附庸和霸主兩國的王都必須依照誓言,互相支持。──《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傳五3】「事務多,就令人作夢;言語多,就顯出愚昧。」 正如晚上所做的夢往往顯出人對工作的專注,禱告中過多的言語也顯出人缺乏智慧。──《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事務多……言語多: 一個人若同時作幾件事,就會出現混亂,甚至連一件事都不能作好。世間雜事尚都如此,何況是向神禱告。語無倫次地說重複話,表明其禱告並非出於真心實意。 ──《聖經精讀本》 作說明的因為一詞,使思路與前一節相連,事務多會造成急躁的禱告。重大的責任容易使人精神不集中,而導致急躁的禱告,結果愚昧人會滔滔不絕說一大堆,然而卻無補於事。禱告必須謹慎,不能馬虎。使徒行傳四24~31提供了一個範例,包含崇拜(24),先應用經文(25~28),再提出唯一的懇求(29以下),然後戲劇性的結果便出現了(31)。AV 的被知道是多餘的插句。NEB 完全沒有提到夢,顯然是將 hah]@lo^m(夢)按假設修改為 heha{lu^m,譯為「有理性的人」,但在其他地方找不到證明。——《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五3 夢】初民很重視夢,因為他們相信夢能夠讓人知曉神界的事物。一部分先知或君王的夢,被視為神明啟示的方式。他們更相信大部分的夢都是有預兆,能夠傳達神明作為的信息,連一般人的尋常夢也不例外。啟示性的夢通常表示神明的身分,往往更與這神明有直接關係。預兆性的夢則不提及神明。夢經常充滿象徵成分,需要有人解夢,但這些象徵的明顯程度,有時也很合理。他們不認為夢所提供的信息是無可挽回的,但夢依然是令人關注(但不驚懼)的事。所以,本節最好作如下解讀:夢帶來諸多憂愁,而愚昧人的話多而又多。──《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傳五4】「你向 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他不喜悅愚昧人,所以你許的願應當償還。」 傳道者轉移到聖殿中所許的願(4~7)。對古代的以色列人,「許願」是對神的應許,可能是禱告求福的一部分(民廿一2),或自動的感恩,(拿二9)。其形態有:應允忠誠(創廿八20~22),獻甘心祭(利廿二8),或如哈拿獻子(撒上一11)。正如禱告一樣,急促的起誓也是應該避免的(箴廿25)。在這裏傳道者警告不可遲延(參申廿三21~23)和逃避:要向神還願!若不慎行這幾點,便顯出愚昧。——《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五4 許願】古代近東大部分文化──赫人、烏加列、美索不達米亞,和例證較少的埃及──都提到過許願。願是自動與神明建立的協定。願通常是有條件的,並同時向神明祈求。這是向神作出的祭儀承諾,崇拜者應允神若回應他的所求,他便會執行某些事務。黎凡特好幾處的遺址都挖掘到曾經在還願祭中使用的文物。再者,腓尼基的還願石碑和美索不達米亞、埃及、安那托利亞的文學(禱文和感謝文獻)都提供了許願的證據。進一步資料可參看:撒母耳記上一11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傳五4~5】由於這是人隨己意而作出的“許願”,所以他一旦許了願,就必定要還願。──《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傳五5】「你許願不還,不如不許。」 【傳五6】「不可任你的口使肉體犯罪,也不可在祭司(原文作“使者”)面前說是錯許了。為何使 神因你的聲音發怒,敗壞你手所作的呢?」 人既許了願,便不可到祭司那裏說自己許錯了願,要祭司為他獻上贖愆祭來結束那個願。參看利未記五章1至4節的腳註。神不接受這樣的協定,因為祂看那人的行為是失敗的。──《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肉體」:或作「自己」。 「祭司」:原作「使者」。這裡譯作「祭司」,是因為祭司負責收取眾人還願所獻之物並加以估價(利27:8)。──《串珠聖經註釋》 許願若是食言,神不會輕易放過235。不履行誓願,可能會使我們的努力遭致祂的審判。「發了誓,雖然自己吃虧也不更改」,是討神喜悅的(詩十五4)。因此口可以導致肉體犯罪。肉體在這裏顯然指整個人,因此 RSV 譯為:「使你犯罪」236。可能這個字也有強調道德脆弱的意味,這一點在新約的用法中較為清楚(加五16~21),但在舊約中極少見。——《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五6 使者】學者無法肯定這位使者(和合本:「祭司」,參小字)究竟是誰,因為其他經文並沒有提到過這個職位。根據本節可以假定,聖殿有一名人員的職責是查明崇拜者有否償還所許的願。類似的工作人員亦似乎在腓尼基的碑文中提及。──《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傳五7】「多夢和多言,其中多有虛幻,你只要敬畏 神。」 專注於自己的工作而忽略敬拜神是虛空的(比較3節)。──《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只要敬畏神: 形式上的禮拜,沒有誠意的禱告,輕率的許願,均因未能認清神的存在與能力。因此,在作虛妄的空想或誇誇其談之前,聖徒當致力於藉著研經與默想,正確地認識神的旨意(詩119:9;提後2:15)。 ──《聖經精讀本》 這一節上半的希伯來文很困難。NAB 和 NEB 把它完全省略。希伯來原文可以譯為(i)「因為在許多的夢和虛空中,也有許多的話……」(德立玆);(ii)「在富裕中會有夢,也會有許多虛幻的話」(亞達斯)238;(iii)「不要管許多的夢、虛幻,和話,只要敬畏神!」(哥笛斯)239。任何一種譯法要點都相同:在敬拜時,容易有幻境與說話不用大腦的傾向;如果在這種情況下許願,敬拜者的立場就很危險。補救的方法是「敬畏神」240。——《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五8】「你若在一省之中見窮人受欺壓,並奪去公義、公平的事,不要因此詫異。因有一位高過居高位的鑒察,在他們以上還有更高的。」 「詫異」:或作「震驚」。──《串珠聖經註釋》 窮人受欺壓的事在社會上常見,若執法的人也不公平,還有公義的神在那裡鑒察。──《啟導本註釋》 省(RSV)、區(NIV)之譯法,視傳道書的著作日期而定(見二8的註釋 )。下半節的解釋(因……)曾被認為是指官長之間可能有的競爭(一名官員掠奪另外一名,Moffatt)。然而這樣便不成為解釋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五8 貪官污吏】古代近東的君王必須維護百姓的權益。因此秉公行義是王室行政部門的責任。但現實往往比理想無情。所有人(由地方直到廟宇或王宮的每個官員)都分得一杯羹之後,農民收穫所余的只是夠他糊口而已。──《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傳五8~9】至高審判之處:「傳道者」在此回應3:16-17及4:1所提出的矛盾,指出惡人終必被審判。在上執政的官員能阻止不法之事發生,這是人民的福氣,更何況在政府之上還有神的掌管。──《串珠聖經註釋》 【傳五8~20】指出了貪戀錢財的愚昧和這等人的虛妄結局。貪愛錢財是指自私地追求屬世的快樂。偶像並不單單指充滿迷信色彩的獸與怪物的像,也指在神之外尋找拯救與幸福的行為(王上14:23)。因此,對追求金錢的人而言,金錢就是偶像。 ──《聖經精讀本》 【傳五8~六12】這一段中的箴言以如何善用財富和如何對待貧苦人為中心。8~9節講貧苦人受欺壓;10~12節講金錢的害處;13~17節講財富的虛幻;18~20節講善用貲財之道。六1~6進一步講金錢的為禍;7~9節講人的不知足;10~12節指出人生的困境,無法改變,亦不能逃避。他像約伯,希望與神爭辯,但神比自己打。人能走的路全都不能通行,只有信心之門開著(看加三22)。──《啟導本註釋》 【傳五9】「況且地的益處歸眾人,就是君王也受田地的供應。」 致力開發土地資源的王能為多人帶來利益。──《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全節可譯作「一位關心田地耕種的君王,大體來說,是對國家有益處的」。──《串珠聖經註釋》 本節的意思不易明白,大概是說一個社會有增益,大家都有好處,君王也蒙其益(田地收益好,農民有錢交稅)。因此照顧貧苦是大家應關注的事。──《啟導本註釋》 本節頗難翻譯,似乎是指既然生活在神所應許的地,靠著眾民的力量,為何還要苦待民眾。 ──《聖經精讀本》 「眾人」是指前面的窮人、官長,以及8節那位元高過居高位的;因此是「歸眾人」。「土地」(~sad[eh])亦可能是指一個特別的國家(得一1 RSV)。——《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五10】「貪愛銀子的,不因得銀子知足;貪愛豐富的,也不因得利益知足。這也是虛空。」 如果貧窮有其問題,熱衷財富卻非另一條可行的途徑(參詩卅七16)。銀子(kessp{)和豐富(hamo^n「豐富,充分」),銀子是買賣的媒介,而財富是以貨物和財產來具體形容。這些是指一個人所擁有的資產,而利益(t#b[u^~a^「收入,增添,收穫」)是將來收入的盼望,積蓄在倉裏的「農穫物」(因為這個字與農業方面有關)。——《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五10~12】收入增加永遠不能給人帶來滿足,只會增加他的憂慮。──《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錢財越多越難滿足,反帶來更大煩惱。──《啟導本註釋》 追求錢財的三種弊端:①人的欲望是永無止境的,再多的錢財也不能使人心滿足(10節);②聚斂錢財原是為一己,結果卻是為別人做嫁衣(11節);③錢財不僅無法滿足人心,更是使人不安(12節)。這三種弊端描繪了追求錢財之人的本相。
──《聖經精讀本》 【傳五10~17】處理物質的態度:作者以物質的特性回應上述其他的矛盾,指出人生虛空之錯謬處。人的欲望遠遠超越他所擁有的;財富不但沒有帶來滿足,並且引來更多的寄生蟲、失眠及恐懼;再者,財產可在刹那間失掉,而最大的諷刺就是無論財主如何富裕,死時卻仍是照樣赤身而去。──《串珠聖經註釋》 【傳五11】「貨物增添,吃的人也增添,物主得什麼益處呢?不過眼看而已。」 一般而言(因為智慧文學所討論的是一般通則),對收穫的期待比收穫本身更吸引人。財富增添,稅額也增加(意義不只一種!)。因為財富有一種慣技,它會隨加增的責任點滴消失。每一次收入增加,「擴大的家」開支也隨之擴大,賺錢的人只能「眼看」貨物而已,別無所獲。——《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五12】「勞碌的人不拘吃多吃少,睡得香甜;富足人的豐滿,卻不容他睡覺。」 兩個事實的一瞥:富足人遭失眠之苦,貲財或掛慮使他無法成眠。另一方面,一名勞工雖比較窮苦,但他一無牽掛,每日的工作使他睡得香甜。傳道者問道:哪一個人略勝一籌?富足人的豐滿(RSV 過量)是指他的財富(NIV,JB,參 GNB,如此富足),或他發脹的肚子(NASV)。保持含糊口氣的翻譯最恰當。——《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五13】「我見日光之下,有一宗大禍患,就是財主積存資財,反害自己。」 這宗大禍患(RSV 邪惡)令人痛苦,厭煩(害 RSV「憂傷」,原文 h]o{la{h,從 h]a{la{h「生病」而來)。在這人的一生中,財富對他並無益處。讀者可想像他所付的代價──可能是因用不當手法賺錢而道德墮落,或是因夜晚無法成眠而身體衰弱(參五12)。——《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五13~17】敘述了貪愛錢財的人所要經歷的苦難,和貪愛錢財的罪惡:①為要守住錢財,這些人畢生經受痛苦(13,17節);②那些錢財會因突如其來的災難,而轉眼消失。此時,其子女都會遭遇災難(14節);③即便有人無災無難地付出一生的努力而守住了錢財,但當他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一切都會歸於別人(15,16節)。故此,不應該貪愛錢財。認識錢財的必要性(10:19),與貪愛錢財是有所不同的。貪愛錢財:①是萬惡之根(提前6:10);②會使人離開信心(提前6:10);③需要人付出畢生的痛苦為代價(17節)。聖經教導我們“不要依靠無定的錢財 ;只要依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提前6:17)。──《聖經精讀本》 【傳五14】「因遭遇禍患,這些資財就消滅;那人若生了兒子,手裡也一無所有。」 “禍患”。不利的商業投資。“手裏也一無所有”。沒有什麼能供養他,或留給他去繼承。──《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錢財因飛來橫禍而喪盡,可能是因愚拙的賭博、錯誤的投資,或是環境出人意料的變遷。禍不單行,一個兒子也牽入其中。——《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五15】「他怎樣從母胎赤身而來,也必照樣赤身而去;他所勞碌得來的,手中分毫不能帶去。」 這一節並不是說他沒有帶走任何東西;而是說他手中分毫也不能帶去(即有形的、實質的資產)。他的品格和良知則隨他而去。——《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五16】「他來的情形怎樣,他去的情形也怎樣。這也是一宗大禍患。他為風勞碌有什麼益處呢?」 希伯來文的也怎樣是強調用語,可以翻為「恰似」242。一個人出生時手中所有的資產,代表他離世時能帶走的──一無所有。他所能帶走的完全相符。積蓄財寶毫無用處。——《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五17】「並且他終身在黑暗中吃喝,多有煩惱,又有病患嘔氣。」 “在黑暗中喫喝”。描繪沮喪消沉的生活。──《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嘔氣」:即「怒氣」。──《串珠聖經註釋》 我們看見這人為財富付出的代價。黑暗(參二13~14)象徵他的煩惱。財富至上的生活會導致幽黯。病患是指身體承受的壓力。煩惱表示憂慮和挫折折磨他的精神與心靈。嘔氣講到有時野心和計劃遭受挫折,令他暴怒。他在黑暗中吃是依照 MT 版本;RSV 依照七十士譯本,以「憂傷」代替「吃」(w~bl 代替 y~kl);MT 吃的意思是「過生活」(參摩七12)。所付的代價十分悲慘。——《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五18】「我所見為善為美的,就是人在 神賜他一生的日子吃喝,享受日光之下勞碌得來的好處,因為這是他的份。」 所見(譯註:英譯
Behold)帶來一個全然不同的角度。另外還有一種生活,同樣是看得見,真實,明顯的。傳道者說:我見過。這種生活享受勞碌,而非閒逸;這是短暫的一生中神所賜給人的。吃喝含有友伴、喜樂、和滿足的意味,也包括宗教的慶祝(申十四26);在此象徵滿足和快樂的生活。列王記上四20中,這一辭扼要的說明瞭在所羅門治下的平安滿足(也參耶廿二17)。這是智慧人所得的分(參三22的註釋神的審判(三16~22)})。——《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五18~19】勞碌得來的好處……在他勞碌中喜樂: 只有正當,健康而誠實的勞動,才能給聖徒帶來美好的人生。不信之人用盡全力追求快樂,卻得不到快樂;而聖徒已擁有滿足與幸福的保障,只須付出相應的努力。懷著常常感謝神將美善之物加給我們的恩典(太7:11)的心享受快樂。 ──《聖經精讀本》 【傳五18~20】要克服虛空的生活所帶來的挫折,人可以享受生命,專注於神所賜的美好禮物。──《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結論:人生的滿足乃神所賜。神賜給人生命和財物,但神若沒有賜給人享受的能力,人連自己應得的報酬也沒法享用。能享受神恩賜的人不會為他生命的長短憂慮,因他每日都在神裡享受一切,神使他的心得著滿足及喜樂。──《串珠聖經註釋》 看二24~25注。有勞碌才有享受,生命雖短暫,神供應豐富。以神為生活中心的人,生命不是煩惱而是喜樂。人能享受神賜恩典,心裡充滿歡樂,雖知年日甚短促,也能不以為意。──《啟導本註釋》 是一個小結,內容與2:24-26;3:22等相似。指出為了滿足自己的欲望,而在日光之下追求虛妄至極的事情。對與神恢復信仰關係的人而言,神所賜的一切均會變成純全的祝福,能夠給人帶來真正的滿足。 ──《聖經精讀本》 【傳五19】「 神賜人資財豐富,使他能以吃用,能取自己的份,在他勞碌中喜樂,這乃是 神的恩賜。」 就世俗的觀點來說(因為五8~17神這個字完全沒有出現),財富可能會導致愁苦。但並非一切財富都該受咒詛,若財富可與享受它的能力結合起來,就另當別論了。世俗的人可能認為這兩樣必然是並行的;然而傳道者卻認為二者不是同一回事。——《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五20】「他不多思念自己一生的年日,因為 神應他的心使他喜樂。」 一生的年日: 指短暫的人生。不多思念: 意指不會抱怨人生過於短暫而虛無,或人生過於漫長而難以煎熬。因為,不論聖徒的生活是好是壞,均出於神的旨意,在屬靈的層面上,短命或長壽並不是大問題。 ──《聖經精讀本》 世俗的人可能一輩子勞苦乏味,但以神為中心的人卻不是如此。這裏的思想並不是指生命太平靜,沒有發生什麼值得記念的事(劉普德作榜樣),乃是因為一生之中充滿歡愉,幾乎忘卻了生命的虛空。但虛空並沒有全被忘卻,因為多字(RSV 在七16譯為「過多」,在此很合適)是表示生命的短暫仍存記在心(參詩九十12),然而卻不至於夜間無法成眠(如二23)。希伯來文應他的心(英:Keeps
him occupied with)與「事」一字有關,這字在整卷傳道書中不斷出現243。——《丁道爾聖經注釋》 【思想問題(第5章)】 1 面對現實的矛盾和不公,人很容易發出怨言和批判,傳道者對我們有何提醒?你在日常生命中,如何敬畏神? 2 盲目地追求物質和財富能給人帶來什麽?這與事實相符嗎?怎樣的人才能在生命中得到滿足和喜樂?見18-20節。 ──《串珠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