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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道書第六章拾穗

 

【傳六1「我見日光之下有一宗禍患重壓在人身上,」

    傳道者提出另一種人類的痛苦,是他觀察到的。日光之下再一次界定出這是受限制的觀點。最後一句按字面是「……並在人身上很重大(或「多」)」。它與八6雷同,因此 Moffatt 所譯重壓在人身上(與好幾個現代翻譯相同),較在人間常見AV)為佳。GNB 所譯嚴重的不公義強解了希伯來文。——《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六1~2有人擁有神所賜的財富和尊榮(參代下1:11-12),卻沒有神所賜享受豐盛的能力,結果得不到滿足。──《串珠聖經註釋》

 

【傳六1~6金錢、長壽、健康、尊貴等屬世的快樂,本身就是很虛妄 的存在,而且也不能使短暫的人生幸福(3:11-15)。本文所強調的是,這些屬世的快樂既不能提供永生,也不能為短暫的人生帶來真幸福。 ──《聖經精讀本》

 

【傳六1~9所羅門闡明財富的虛空;它至終不能使人得滿足。──《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傳六1~12昌盛或順境不一定是好的:人表面上的幸福不一定正確地代表他的實況。──《串珠聖經註釋》

         本文的主題與1:1-3:22相似。1:1-3:22較為客觀地談到人生的空虛;本文則更為主觀性地論到,再多的屬世快樂都不能使靈魂幸福,終歸是空虛。事實上,很多人認為健康、學識、金錢、快樂是幸福的要素或手段。這些或許會帶來屬世的、肉體上的安逸,卻並不與靈魂的幸福直接相關。唯有神才能夠提供靈魂的幸福。幸福的前提是與神建立信仰關係,當這一條件得到滿足之後,屬世的快樂有則更好,無則亦可。本章促使讀者渴慕神所保障的永恆幸福,與神之主權性護理(10)──《聖經精讀本》

 

【傳六2「就是人蒙 神賜他資財、豐富、尊榮,以致他心裡所願的一樣都不缺,只是 神使他不能吃用,反有外人來吃用。這是虛空,也是禍患。」

    前面已經看過蒙神祝福的人(五1820),現在要看一個神賜了貲財的人,但文中之意是他並不知道自己財富的來源。前面那一個人得著享受的能力(五19),但這一個人卻不然,因此他無法得到滿足。這個人的苦境也是以概括性的語法描述,讓讀者自己設想到底是什麼奪走了他享受的能力——《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六2~6財富和地位也是神所賜,不可當作自己的權利;只有愚昧人才以為有權享有(路十二20)。即令兒孫滿堂,又享長壽,可是心難滿足,死後且無人為他舉哀送殯。這樣的人生何若不生!“歸一個地方去”指死亡。──《啟導本註釋》

 

【傳六3「人若生一百個兒子,活許多歲數,以致他的年日甚多,心裡卻不得滿享福樂,又不得埋葬;據我說,那不到期而落的胎比他倒好。」

         「埋葬」:指隆重的葬禮,包括為死者哀哭(見耶16:4-6)。──《串珠聖經註釋》

    希伯來文「多」(rab[)可以指「卓越的」,「大有名聲的」(參哀一1),因此較好的翻譯為「如果一個人活許多歲數,名聲也如他的年紀那麼大……」。

4是指其不幸的出生(參一4),虛虛(英:into vanity)可以指「進入這虛空的世界」,但從上下文看,譯做「毫無目的」比較好。暗暗(英:darkness)是死者的所在地,與日光之下的範疇成對比(參詩五十八8)。如果以為此處有痛苦的意思,則太過強解原文。名字在希伯來文中不僅是一個稱呼而已,還包括人格與特性。未到期而落的胎沒有機會發展特性或獲得聲譽。——《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3 埋葬得體的重要性】美索不達米亞人認為未得正當埋葬的人,註定要成為在地四處飄泊的靈,在人間作祟。聖經描述死於暴力,埋葬不得體之人時所表現的反感,正是間接反映了這種觀念。古代大部分民族都認為埋葬得體及時,能夠影響死者來生的幸福。請參看:列王紀上十六4的注釋。按照《吉加墨斯史詩》,恩基杜從冥界歸回時告訴吉加墨斯說,死而不葬的人不能安息,死而沒有親人在世的人只能吃丟在街上之物。一個巴比倫的咒詛描述,埋葬是讓死者靈魂與親人團聚。即使是以色列人,也相信死者是否入土為安,對來生很有影響。因為他們和鄰邦一樣,將親人與對他們來生有説明的對象同葬。最常見的陪葬品是陶瓷器皿(裝滿食物)和珠寶(有避邪作用),有時還加上工具和私人用品。──《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傳六3~5死產(“不到期而落的胎”)似乎比不滿足的生活更優勝。──《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傳六3~6有人蒙神賜下眾多後裔和長壽,竟無人紀念,如未見天日連名字也沒有的胎兒一樣。──《串珠聖經註釋》

 

【傳六4「因為虛虛而來,暗暗而去,名字被黑暗遮蔽,」

 

【傳六4~6這胎比那人倒享安息: 這是極端的厭世主義。指出若有人沒有恢復與神的關係,他就沒有永生,也沒有世上的真幸福,真可謂不如不出生。 ──《聖經精讀本》

 

【傳六5「並且沒有見過天日,也毫無知覺,這胎比那人倒享安息。」

    這一節將第4節正面語氣的說法,再以反面語氣說一次。未到期而落的胎沒有經驗過生命(未曾見過天日),或不曾認識這個世界。但是那不滿足的富人情況更糟。這孩子至少享有安息;他不須要忍受「日光之下」的生命衝突。有些譯本沒有提到安息NASVMoffattNEBJB「從不知道安息」的譯法不太可能,這是將希伯來文標點改變而來)。——《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六6「那人雖然活千年,再活千年,卻不享福,眾人豈不都歸一個地方去嗎?」

         “一個地方”。即墳墓。──《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3節的長壽問題再度被提出。如果年歲只是痛苦的延長,又有什麼用處?活千年,再活千年是諷刺性的誇大語:若狀況不佳,即使有瑪土撒拉歲數的兩倍,也無法令人滿足。下面突然插入一句:眾人豈不都歸一個地方去麼?將壽命的問題擱置一旁。所有人的目的地都相同,不管到那邊要花多久時間。那一個地方是陰間245,死者的所在地。——《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6 眾人都歸一個地方去】在以色列人的理解中(鄰近許多文化都反映了相同的看法),所作的不是天堂地獄,而是生和死的抉擇。本節所講的是人類的命運,因此眾人所歸的都同是陰間,即死人的居所。有關他們對於來生的信念,可參看:約伯記三1319的注釋,和以賽亞書十四章的附論。──《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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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六6  都歸一個地方,是──?“眾人……都歸一個地方去”意指人人都有一死。──《靈修版聖經註釋》

 

【傳六7「人的勞碌都為口腹,心裡卻不知足。」

         都為口腹: 不屬於天上國度的人,活著可以說只是為了吃喝。但是,直到死亡降臨,食欲斷不得滿足。人的欲望是永無止境的,而人為滿足欲望所付出的一切努力均是虛妄(56:11)──《聖經精讀本》

    「口」是指吃用;人做工通常不是為了娛樂,而是為了營生。他的內心渴望成就與滿足,但是單調的生活不斷循環,他的期望落空了。有些人以為,這裏只是指不斷維持生存的必要,故將之譯為「因此他的口腹永不知足」。但這渴望永不得滿足Berkeley)更能表達原文之意,是正確的譯法。單有食物並不能滿足我們最深的需要。——《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六7~8人勞碌若只為滿足自己的欲念,無論他是貧或富,均不會達到目的。──《串珠聖經註釋》

 

【傳六8「這樣看來,智慧人比愚昧人有什麼長處呢?窮人在眾人面前知道如何行,有什麼長處呢?」

         雖然“窮人在眾人面前知道如何行”(即隱瞞他的貧窮和欲望),但智慧人、愚昧人和窮人全都有追求物質的慾望。──《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智慧的相對差異,在絕對的死亡面前是毫無意義的。因此,只有解決死亡問題,才是真正的智者。然而,人的智慧焉能戰勝死亡問題呢(林前1:20,21)。唯有從敬畏神而來的真智慧(1:7),方能解決此問題。 ──《聖經精讀本》

    註譯家們對這一節的意見差異甚大。大部份人視第一個問題為純屬加重語氣的說法,但有一些人(亞達斯,根據雷維 Levy 和提羅 Thilo)認為這是一個真正的問題。因此後半段可能是進一步的問題,或是第一個問題的答案:「那知所行止的窮人也同樣可以擁有。」246還有些人認為這是另一個問題:「窮人知道如何……對他有什麼好處?」247或:「為何窮人要知道如何面對生命呢?」248——《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六9「眼睛所看的,比心裡妄想的倒好。這也是虛空,也是捕風。」

         享受現在的美好,比渴望將來的快樂更好。──《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能夠運用我們現有的比爭取那沒有的更好。──《串珠聖經註釋》

         現在所擁有的勝於心中所想的。但是,世人皆空手歸入死亡。因此,現在所擁有的亦是徒然無用。這種人生觀與信心裡面的人生觀相差極大。信心將盼望寄託在肉眼所不能見的事情上,且更加珍惜(8:24;林後4:18;11:1;彼前1:8)──《聖經精讀本》

    傳道者進一步解釋。如果智慧人和想改善生活的窮人有妄想,也不會更加幸福。眼睛是人體用來享受生命、找尋滿足的器官之一(參一8,與十一9成對比)。雖然有很多可以看的,但內心的妄想卻使人永遠得不到安全的滿足。——《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六10「先前所有的,早已起了名,並知道何為人,他也不能與那比自己力大的相爭。」

         神完全知道人是何物,沒有人能與祂相爭。──《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知道何為人」:即「至於人是什麽,這也早被知道」。──《串珠聖經註釋》

         “起了名”:世界和人都有其特性和限度,人生的基本性質神已預定,無法改變,也跳不出此限制。──《啟導本註釋》

         在存在論意義上,人必須生活在自己已無法選擇或拒絕的秩序與法則中。這就是人的有限所在。力大的: 指在古時就定下秩序與法則的造物主神(38:4-39:30)──《聖經精讀本》

    「起名」是研究或命定一物的特性(此處意指命定)249。這個世界(先前所有的)和人都有固定的特性。那比自己力大的是神。因此傳道者是在強調,要改變生命基本特質是不可能的。人不可能脫離他的限制,也不能完全解除這世界的反常現象(參一15)。他可能希望與神辯論(像約伯一樣),但神太偉大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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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六10  “比自己力大的”是指誰?神知道並管理世上所發生的一切事情。儘管有時看來並非如此,祂確實是完全掌管我們的一生。既然創造我們的神完全知道我們,而且知道過去與未來,若我們仍然與祂爭論,豈不是愚昧!(參耶18:6;羅9:19-24)──《靈修版聖經註釋》

 

【傳六10~11昌盛之所以不能帶給人快樂是由於神的定旨──人乃神所創造的,人若離開神便不能從神所賜的物質中得到應有的享受及歡愉。無論人怎樣努力抗拒也是無濟於事。──《串珠聖經註釋》

 

【傳六10~12人不能控制自己的結局,因為一切都由神來決定。這觀念跟宿命論不同,因為宿命論認為神是不存在的,或不理會人的。──《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傳道者一直在大聲疾呼正在死亡的生命。在本文,傳道者轉換了方向,開始揭示只有絕對拯救者可以救拔人並反問人們你往何處去才能找到人生的意義。──《聖經精讀本》

 

【傳六11「加增虛浮的事既多,這與人有什麼益處呢?」

         “事”即話。──《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加增 ...... 既多」:或作「有許多事(或話語),無非是增添虛空而已。」──《串珠聖經註釋》

         可譯為“越多說話,越見虛浮”。人的話語改變不了世界,徒增虛空。──《啟導本註釋》

 

【傳六12「人一生虛度的日子,就如影兒經過;誰知道什麼與他有益呢?誰能告訴他身後在日光之下有什麼事呢?」

         由於人的有限,他不能知道什麼是真正對他有益的。──《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表面上看來是好的並不一定好,「誰知道甚麽與他有益呢?」──《串珠聖經註釋》

         誰知道: 人的智慧不足以揭示人生的意義。古往今來,雖有許多哲學家苦思冥想,卻尚未指出人生的意義所在。誰能告訴: 他人的智慧也全然沒有益處。唯有掌握人生諸般奧秘的神,才能將生命的意義曉喻我們(10)──《聖經精讀本》

    傳道者曾在前面問道,誰懂得人生命超越死亡的本質呢?(三21希伯來文);現在他問道,誰能指出什麼可以真正滿足人生命最根本的需要?這件東西必須能應付每一天的需要(日子,英譯 according to the number of the days);維持一生之久,不會消逝(一生);能克服地天生的虛空(虛度);並人生的短暫(比作影兒,如八13)。誰知道……?接著是誰能告訴他……?(參三2122),這兩種形態的問題表示雙重的疑問。——《丁道爾聖經注釋》

 

【思想問題(第6章)】

傳道者為何說富足和順利者的人生是虛空,是禍患?

憑人表面上的成就和幸福可否評論神計畫的優劣?

──《串珠聖經註釋》

 

【傳六1~15正確地檢討人生表面的現象:作者以人生的幸福、苦難、報應為題,揭露世事的真相,從而洞悉神的計畫,並勸導人有適當的回應。──《串珠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