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道書第八章拾穗 【傳八1】「誰如智慧人呢?誰知道事情的解釋呢?人的智慧使他的臉發光,並使他臉上的暴氣改變。」 “誰如智慧人呢?”智慧人那無可比擬的卓越在於沒有人可與他匹敵,沒有人能象他那樣明白事理。“使他的臉發光”。即使他成為別人的祝福(比較民六25)。──《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本節的提問可以說是整個七章的一個結論:誰是真正有智慧的人,能從這些問題中找到道路,能解釋神旨意的奧秘呢(參何十四9)?智慧的人態度和藹且慈祥,從他臉上可以見到。──《啟導本註釋》 “臉”是心靈之窗。聖徒最好每天用神的話語照照鏡子,用神的話語妝飾自己的內心(彼前3:3-5)。
本章涉及到了比較獨立的三個問題:①智慧人對主的態度(8:1-8);②認識惡人得享亨通與義人遭受痛苦的矛盾(8:9-14);③承認人昭然若揭的限制與神的主權(8:15-9:1)。 ──《聖經精讀本》 【傳八1~5】神所設立的君王是 施行公義的主要器皿,他有權柄賞善罰惡,所以人要服從他(參羅13:1-4)。──《串珠聖經註釋》 【傳八1~8】理解本文的關鍵是正確地解釋,這裡所說的“王”是何人。若說,王只是指世上的掌權者,本文所講的不過是處世之道 。但是,本文所講的王是指掌管生死禍福的永恆君王神。因此,智慧人對王的正確態度與7:11-14;箴1:17一脈相通。 ──《聖經精讀本》 【傳八1~14】惡人終必遭報:此段乃針對7:17之「行惡過分」,表明公義的審判終必臨到,所以有智慧的人會遠離惡事,免得自討苦吃。──《串珠聖經註釋》 【傳八2】「我勸你遵守王的命令,既指 神起誓,理當如此。」 “指神起誓”。即奉神的名起誓效忠君主(代下三六13)。──《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起誓」:大概是指臣民對君王效忠的承諾。──《串珠聖經註釋》 本節的後半講出這個囑咐的原因……既指神起誓,理當如此(參 AV,RV;RSV 則見以下的評論)。王的臣僕顯然都要發誓效忠,這是一項常規,歷代志下卅六13和以西結書十七13都曾被引為例證,說明這事。 但此處是廣指一般大眾的宣誓(參代上廿九24,約瑟夫所著 Antiquities XV 10.4;XVii 2.4)。赫茲柏認為這是神賜給君王的誓言,這個看法的可能性較小。其他「指神起誓」的平行經文(出廿二10、11;撒下廿一7;王上二42、43)顯示,這裏較可能是指人所起的誓,而由神聖化或同意。——《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八2 朝臣的應有言行】朝臣的言行應該如何,是智慧文學必然會有的忠告,因為它的主要功用是訓練朝廷將來的工作人員。埃及的《蒲他霍特普的教訓》中有很多的段落,都是針對各種身居領導地位之人寫作的。《安肖桑基的教誨》的忠告與傳道書本節十分相似:「不要作出你是錯誤的判決」(十六17);「在你主人面前說話不要急躁」(十七10)。本節對朝臣所提出的忠告和《阿希卡爾的言詞》也很相似。阿希卡爾是主前七世紀亞述宮廷的顧問。──《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傳八2~4】講君王的命令(2節)和人對君王應有的謹慎態度(3~4節)。人在王的權威下自由十分有限。“起誓”臣民對君王的效忠。──《啟導本註釋》 【傳八2~6】說明神的主權,與人必須服從的必要性。主權與服從的關係如下:①神是創造主而人是被造物,因此敬畏神是理所當然的事情;②是美善之事。神是公義和慈愛的神,順服神意味著與美善有分;③是智慧之舉。認識順服美善、美德與幸福,等於認識人的終極本質而躬身自踐之,這無疑是滿有智慧的舉措。悖逆神是極其愚頑的,箴1:7也是在這一背景中說“敬畏耶和華是知識的開端”。 ──《聖經精讀本》 【傳八2~9】所羅門指出遵從王命的智慧。──《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傳八2~九10】這一段的思想和一2~三22相對應。傳道者述說君王的剛愎(2~9節)、生活中的不公平(10~15節)、人生的苦惱(16~17節),以及死亡的必然性(九1~6);只有過信心的生活才能享受豐盛人生(九7~10)。──《啟導本註釋》 【傳八3】「不要急躁離開王的面前,不要固執行惡,因為他凡事都隨自己的心意而行。」 “他凡事都隨自己的心意而行”。即神是具有主權的,祂會懲罰背叛的人。──《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固執」:或作「持續」。──《串珠聖經註釋》 這第一個子句 NASV 翻譯得很好:「不要匆忙離開他」。「離開某人的面」在其他經文是指背叛或不忠(參何十一2)。因此傳道者是警戒人不得擅離職守(參十4),也不要固執背叛(RV 的固執較 NASV
的加入或 RSV 的延遲為好)273。然而,本句可用不同的方式來標點,並可以另外的方法解釋文法。希伯來文 ba{hal 可以指「加速」或者「畏懼」。加果採取後者,並認為第3節開頭的片語屬於第2節,我們便可譯為:「……因你的誓言不要沮喪;離開他的面前……」(RSV;參 NEB,GNB)。若是如此,第3節便是對居高位者提出警告。——《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八4】「王的話本有權力,誰敢問他說:你作什麼呢?」 君王權勢的範圍包含徵稅和徵兵為王室效力,撒母耳記上八10~18曾經強調、記載這制度的開始;與其他同時代王國的記錄也有類似之處274。——《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八5】「凡遵守命令的,必不經歷禍患,智慧人的心,能辨明時候和定理(原文作“審判”。下節同)。」 “時候”。即一件事件的適當時候。“定理”。一個公正的判決。一個智慧人的信心是:不公平最終會結束,而公正的判決將產生,可以證明他的無辜。──《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時候和定理」:或作「審判的定期」。──《串珠聖經註釋》 前面曾經極力主張:生命要順著神對萬事全權的管理而活(三1~15)。現在對生活在獨裁君王之下的艱難生活,也提出同樣的觀點。順服並非盲目的被動。定理(希伯來文 mis%pa{t)是指「慣例,程式」以及「裁定,判斷」;智慧人能分辨神所定的時間以及「適當的程式」,如同約拿單(撒上十九4~6),拿單(撒下十二1~14)與以斯帖(斯七2~4)。——《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八5~6】在專制的君王下討生活很不容易,智慧人懂得神的定時和處事的步驟(“定理”)。“人的苦難”可指在生活的重壓下人所感到的困惑、煩惱和灰心。──《啟導本註釋》 【傳八6】「各樣事務成就,都有時候和定理,因為人的苦難重壓在他身上。」 「苦難,重壓」:或作「惡事很多」。──《串珠聖經註釋》 尋求「時候」和「定理」是各樣事務的普遍原則。因為人的苦難重壓在他身上,這句解釋被認為是指(i)加在人身上的沈重責罰;(ii)人類天生的較弱或邪惡:「一個聰明的臣子必會找到機會實現他的計劃」,因為人類的弱點是普世性的,有朝一日必會出現缺口。」(哥笛斯);(iii)鍾斯的解釋是:「人的麻煩已經夠多了,何必再公然反抗君王,增加困難。他應當等候,時機總是會來的。」從傳道書全卷來看,「苦難」應該是指人在欺壓(「重壓在人身上」)的擔子之下,所承受的挫折、困惑和緊張,因此(RSV 的雖然最好像 RV 一樣譯為「因為」)很需要有智慧,來分辨「時候」和「定理」。——《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八6~7】聰明的人耐心地等待神算賬的日子,縱然他不知道要等到何時(7節),縱然他目前有“苦難”重壓在身上(6節)。──《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傳八6~9】審判是神早已命定的,世人既不能預測它的來臨,也沒法加以抗拒或逃避。──《串珠聖經註釋》 【傳八7】「他不知道將來的事,因為將來如何,誰能告訴他呢?」 【傳八7~8】人困擾因為不知將來如何,誰也幫不了忙。但權柄也非絕對,受有一定限制:1,無人能掌管自己的生命;2,無人能掌管死期;3,在與死亡的戰鬥中,無人能免役;4,邪惡救不了行邪惡的人,君王的權威救不了他自己(參雅四13~16)。──《啟導本註釋》 承認對未來之事的無知、在死亡面前的無力,間接地反映了對神之絕對性的承認與順服。
──《聖經精讀本》 【傳八8】「無人有權力掌管生命,將生命留住,也無人有權力掌管死期。這場爭戰,無人能免,邪惡也不能救那好行邪惡的人。」 正如沒有人能掌管“生命”或“死期”或免除戰爭的日子,同樣沒有人可以逃避自己“行邪惡”的後果。──《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生命」:或譯作「風」。──《串珠聖經註釋》 「留住」的意思很清楚,它用於將牛犢「關起來」,以及「囚禁」犯人(撒上六10;耶卅二2、3)。同字根的名詞(kele~~)是指「牢獄」。沒有一所牢獄可以拘禁靈魂,亦即人的內在生命,包括其渴望、衝動和信念。——《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八9】「這一切我都見過,也專心查考日光之下所作的一切事。有時這人管轄那人,令人受害。」 “令人受害”。即在暴君的統治之下,臣民所受的傷害。──《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令人受害」:或作「使他自己受害」。──《串珠聖經註釋》 這一節究竟是前一段的結論還是下一段的開啟,曾引起爭論。事實上,它是兩者之間的橋樑,因為這一切通常是向後指的。威廉斯(Williams)持相反的意見,但七23,九1,十一9,以及十二13的這些事都與他所主張的背道而馳。然而,第10節的第一個字與第9節有密切的關係。因此傳道者不僅是對八2~8的觀察作結論,也開始了一條新的思路。 「令他受害」(希伯來文)並非令他自己受害(AV),而是令在濫用權力者手下的人受害。——《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八9~14】9,10節陳述了現實中的矛盾;11-13節則講述了罪惡的滅亡及正義的獲勝,14節再次論到了現實中的矛盾,此番邏輯似乎有些問題。若只看表面現象,善惡已被顛倒,惡人在壓制義人而獨享亨通。但是,若看穿內在本質,就會深信惡人終將敗亡。本文講述的正是這種信心之見。 ──《聖經精讀本》 【傳八10】「我見惡人埋葬,歸入墳墓;又見行正直事的離開聖地,在城中被人忘記。這也是虛空。」 所羅門哀嘆惡人沒有得到明顯的報應。他們死後得到風光大葬,能夠來到“聖地”,在他們行惡的“城中”受到人的讚美。──《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忘記」:有古卷作「稱讚」。全節可譯為「我見惡人(就是那些經常出入聖地,並在作此事的城中被人稱讚的)被埋葬,這也是虛空」。──《串珠聖經註釋》 一般認為本節可譯為:“我見惡人埋葬——就是在聖所來來去去,在城中因這樣行而受人恭維的那些人。這也是虛空”。全市是講惡人受到不應得的尊敬。“聖地”當指耶路撒冷。──《啟導本註釋》 埋葬歸入墳墓: 對古人而言,這意味著死後得到了禮遇。揭示了惡人在死後還受尊崇的矛盾。──《聖經精讀本》 在希伯來文,這是「整卷書中最困難的經節之一」278。最後一個片語這也是虛空,意指本節是記載令人失望或傷心的事。 從前後的經文(9、11~12上)看來,這裏可能是指某些不公平的事279。到12下~13,才帶入信心的宣告。RSV 抓住了要旨,但細節仍值得商榷。以下的註釋主要是以 RSV 為依據,其他的解釋寫在註腳中。——《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八10~13】雖然善惡之結局似乎顛倒,罪惡應受的刑罰又遲遲未到,傳道者仍肯定敬畏神的人結局最好,而惡者終必得著報應。──《串珠聖經註釋》 【傳八10~14】所羅門思想人生中一些不協調、不適當的事。──《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傳八11】「因為斷定罪名,不立刻施刑,所以世人滿心作惡。」 延遲的懲罰只會叫人以為他們可以更多作惡。──《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斷定 ...... 施刑」:或作「對惡行的判決沒有急速地執行」。──《串珠聖經註釋》 9~10節所描寫的不公平現象,顯然無人理會,任令惡人橫行,不免會問:何以審判不至,刑罰不來?遲遲施行刑罰,只有招來更多惡事。──《啟導本註釋》 不立刻施刑: 壽則八十歲的人,盼望諸事能夠立即結束,然而,永恆之神的時間概念卻迥然不同與人(彼後3:8)。神延遲施罰,是為了留給人更加充分的悔改機會(羅3:25;彼後3:9)。若有人非但不肯趁此悔改,反而變本加厲地作惡,真是可憐可歎之事。 ──《聖經精讀本》 人類的問題追溯到心(GNB,NEB 沒有清楚譯出);我們是從根爛起。心「漸漸滿了」(希伯來文)作惡,表示逐漸剛硬,因為沒有一物干涉,鑑定罪人的演變程度(參斯七5所用的字:「……擅敢起意如此行的是誰呢?」)施刑(pitgam,可能是一波斯字)在其他地方是用來指王的喻令(拉四19;斯一20),但在此是指神的審判。——《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八11~12 以色列的刑事處分】以色列在刑事處分方面,法律傳統與古代近東其他地方相同。聖經之中最常提及的刑罰是石刑、燒死,和分屍。古代近東的史料(漢摩拉比法典、中亞述法律等)偶爾亦會提到刑罰的方式,如:溺死、分屍、刺刑。監禁並不用作犯法的懲罰。有的是為欠債者和政治犯而設的監牢。此外,待審的犯人亦會囚於獄中。──《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傳八12】「罪人雖然作惡百次,倒享長久的年日。然而我准知道,敬畏神的,就是在他面前敬畏的人,終久必得福樂。」 傳道者願意慢慢等待。罪人的惡行可能極多(百次,NEB 將之省略),壽命可能很長(享長久的年日),然而傳道者堅信,義人得福樂僅是時間問題而已。最穩當的途徑是敬畏神。在智慧傳統中,敬畏神是一種畏懼和謹慎,因為感受到神的偉大。——《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八12「罪人……倒享長久的年日」 】 {命題11}到底罪人活得長,抑或活得短? 〔難題〕根據這節經文「罪人雖然作惡百次,倒享長久的年日」(另見約伯記廿一 7 )。然而,在別處經文說: 「惡人的年歲必被減少」(箴十27 ;傳八13 )。 【解答】 聖經說到邪惡的人活的較短的年日,確認一般的原則就是邪惡的人其生命較短。不論任何的例外,這是一般的原則。經文提到罪人偶爾活得長的年日,並非所有邪惡的人都如此。這種情況讓敬虔的人追問為什麼?答案當然就是並非所有的生命都得到公義的對待和處理。 ──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傳八12~13】傳道者勸人稍安毋躁,罪人雖然作惡甚多(“百次”),壽命又長(“享長久的年日”),但他深信(“我准知道”),根據他親身的體驗和經歷,敬畏神的人必得賞賜,惡人受罰只是時間問題。 惡人雖“享長久的年日“(12節),但傳道者相信,惡人不能經歷“長久的年日”(13節)一直犯罪而不受到神的刑罰。“影兒”指生命的難捉摸,搖幌不定。惡人沒有神保障的生命豈能長久!──《啟導本註釋》 【傳八13】「惡人卻不得福樂,也不得長久的年日;這年日好像影兒,因他不敬畏 神。」 他同樣確定,災難雖然延遲,但最終將會臨到罪人。雖然他可能「延長(他的年日)」(12節希伯來文),審判落在他身上便使他不得長久的年日!有人曾經用不同的方式闡釋這似非而是的理論。有些人認為它是一個引用句(哥笛斯;GNB)或是編者的技巧288(勞哈等)。劉普德則認為,這是經過改寫的雙關語:「雖然他(作惡)的時候很長,也不能使他的日子長久。」這說法很有可能,因為「他的年日」希伯來文出現在13節而非12節。——《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八14】「世上有一件虛空的事,就是義人所遭遇的,反照惡人所行的;又有惡人所遭遇的,反照義人所行的。我說,這也是虛空。」 重複本段所提出的問題(見7:15)。──《串珠聖經註釋》 重提七15的問題,但語氣更嚴厲;應賞反罰,令人難解。──《啟導本註釋》 【傳八15】「我就稱讚快樂,原來人在日光之下,莫強如吃喝快樂,因為他在日光之下, 神賜他一生的年日,要從勞碌中時常享受所得的。」 所羅門因人生的虛空而再三作出的勸告。──《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結論:人生仍可歡樂。人若能撇開世事的表面,進到神全盤的計畫中,便會明白神為人預備的是一個完美的世界, 的旨意是要人與 在正確的關係中享用一切世上的物質,從中得著滿足。──《串珠聖經註釋》 與9-14節相對應。雖然現實中依然有矛盾:①聖徒還要承認人所無法測透的神之主權;②為神所賜下的而知足(腓4:11,12);③努力行善而享受人生。這才是至善之路。 我就稱讚快樂: 這是在神裡面,建立在信賴與誠實之上的滿足與幸福,而非盡情的自我放縱(2:24-26;3:11-15;5:18-20)。 ──《聖經精讀本》 傳道者沒有嚐試完全解開這個謎。相反的,他提出了一個實際的解決方法,所循的路線現在我們已經熟悉。他仍然關切地上的生活(日光之下),稱讚喜樂(參二26,三12,五18、20)和滿足(吃喝;參二24、25,三13,五18)。一生之久(一生的年日)的親密友伴(與他同去,為希伯來文 yilwennu^,譯為「依戀他」,「與他共用」)成為我們日常生活與行動的鼓勵。這一切的秘訣是:皆為神所賜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八15~九10】概述所羅門的探求與發現。──《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傳八16】「我專心求智慧,要看世上所作的事。(有晝夜不睡覺,不合眼的。)」 一個加插的註解,強調所羅門不辭勞苦地作出徹底的研究。這研究佔據他“晝”與“夜”的時間。──《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不睡覺,不合眼的」:原文作「眼睛看不見睡眠」。──《串珠聖經註釋》 從八2開始,思路回到了生命之謎這大題目。傳道者的研究非常徹底,包含他對經驗的仔細思考(智慧)和觀察(我專心尋求……要看)。希伯來文不清楚。在頭一句「我專心……」之後,接著是一個括號(「因為或是289白天,或是夜晚,人的290眼都不見睡眠291」)。其意思到\cs1617節才完整(「接著,我看明……」)。——《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八16~九3】在神全盤的計畫中,人所能知道的只是一部分,也就是神所啟示的部分,尚餘的奧秘則不是人窮其身心智力所能知曉的。人不能靠眼前之事而判斷某人是為神所愛或是為神恨惡(9:1; 參6:1-6; 7:15; 8:10-14),更不能明白為何義人與惡人竟遭遇同樣的命運及生命終局。──《串珠聖經註釋》 【傳八17】「我就看明 神一切的作為,知道人查不出日光之下所作的事;任憑他費多少力尋查,都查不出來,就是智慧人雖想知道,也是查不出來。」 人類渴望知道神那錯綜復雜的計劃,然而,即使他們耗盡心思力量,總也不能得到完全的瞭解。──《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想」:原文作「說」。──《串珠聖經註釋》 人應明白的是:神的奧秘廣大無極,人只能明白神已啟示的那一部分。無論人如何費力尋求,運用智慧和技巧,都難窮其奧妙。──《啟導本註釋》 “查不出來”重複了三次。這是一種人的智慧極限的告白(3:11;7:14,24),並非在張揚不可知論或知識無用論,而是一種自我發現的極致——人原本就是有限的存在,無法測透神。若有人看穿了自己的本相,就會走出錯覺與驕傲,認識到耶和華信仰為何是理所當然的,美善的及幸福的。若與箴1:7相比較,認識自己與醒悟到神與自己的關係而信仰耶和華,是真智慧的開端。──《聖經精讀本》 他的結論是:我們必須知足,不要想去瞭解每一件事。辛勤工作(「費力」),不止息的奮鬥(「尋查」),技巧或經驗(「智慧」)都不能解開這個謎。智慧人可能會格外的努力,但他們仍會大惑不解。——《丁道爾聖經注釋》 【思想問題(第8章)】 1 君王或一國之政府乃由神所設立,以執行 的公義,那麽,身為臣民的應對君王及政府存什麽態度?倘若執政者不執行公正而又濫用權力時,我們又應如何呢?參8, 10:4-20。 2 善惡的結果時常顛倒,但傳道者強調敬畏神的人最終必有什麽結局?惡人又如何呢?見8:12-13。對於不公平的現象,8:15-17給你什麽提示? ──《串珠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