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道書第九章拾穗 【傳九1】「我將這一切事放在心上,詳細考究,就知道義人和智慧人,並他們的作為都在 神手中;或是愛,或是恨,都在他們的前面,人不能知道。」 許多事情都不在人的掌握之內。任何事情都有可能臨到人身上;無論所面對的是“愛”(快樂的景況)還是“恨”(不愉快的景況),都早已有神的安排。──《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在神手中」:指蒙神的愛戴及保守。──《串珠聖經註釋》 都在他們的前面: 世人的最高目標乃是在世享受肴饌而身體康健。因此,他們千方百計地竭力要過上富有的日子。他們嘲笑和無視誠實度日之人的痛苦。但是,正如傳道者所告白的一樣,對聖徒最重要的是未來的永恆救恩。因此,聖徒竭盡全力作蒙受神之永愛的真義人與智慧人,而不是徒有智慧人的虛表(伯36:7;詩92:12;太13:43)。 ──《聖經精讀本》 本節可以譯作:「嗯,我已經將這一切都放在心上,並且說明瞭義人、智慧人與他們的行為,都在神的手中。人不能知道這些會被愛或遭恨;一切都等在他們前面。」——《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九1~2】人既然不能盡明神的奧秘,義人和智慧人的結局如何,也在神手中,無人知道等在他們前面的是甚麼。人不能憑肉眼所見判定誰為神所愛或所恨,何況義人和智慧人並無在世一定得享安樂的保證,臨到惡人的事也一樣臨到他們(2節)。神的公義終必伸張(八12)。──《啟導本註釋》 【傳九2】「凡臨到眾人的事都是一樣:義人和惡人都遭遇一樣的事;好人,潔淨人和不潔淨人,獻祭的與不獻祭的,也是一樣。好人如何,罪人也如何;起誓的如何,怕起誓的也如何。」 「好人」:有古譯本作「好人和惡人」。──《串珠聖經註釋》 開始的句子最好譯作:凡臨到眾人的事都是一樣,不一定僅是指死亡,雖然經文是繼續談這一點。這裏只是指出,按著眼見,義人並不一定蒙神寵愛;而按著眼見,惡人亦不一定受到神的責罰。——《丁道爾聖經注釋》 “凡臨到眾人的事都是一樣”指人人都有一死。──《靈修版聖經註釋》 【傳九2~3】講述了傳道者對善惡是非,及死亡的懷疑(2:12-17)。 ──《聖經精讀本》 【傳九2~6】不管人生中的事件看似多麼偶然,所有人都要面對一個必然的結局——死亡。──《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傳九2~12】在緒論和各段註解中曾經指出,傳道書揭示了日光之下的消極面,督促聖徒捫心自問:“在這空虛的世界,有沒有國泰民安之道”。本文屬於傳道書的後半部。傳道書的後半部記錄了較多箴言式短語,那些消極觀點極易混淆視聽。因此,我們當注意傳道者想要達到的寫作意圖,從傳道書的整卷書脈絡及聖經神學的角度,深入地理解每節經文,而不可斷章取義地接受字面意思。 2,3節論到,若單看表面現象,死亡疾病等災難同樣臨到善人與義人,這是一種令人絕望的矛盾;4-10節則指出,聖徒當怎樣面對這樣的世界。在11,12節,傳道者再次指出,人生並不被人的心懷意念或能力所左右,乃是為神所支配,人斷然無計測透神的作為(8:15-9:1)。 ──《聖經精讀本》 【傳九3】「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事上,有一件禍患,就是眾人所遭遇的都是一樣,並且世人的心充滿了惡。活著的時候心裡狂妄,後來就歸死人那裡去了。」 “眾人所遭遇的〔結局〕都是一樣”。──《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因為義人與惡人同一命運(“歸死人那裡去”),所以有些人就放膽去犯罪。──《啟導本註釋》 在日光之下: <1:3>。死亡之所以如此令人憎惡,是因為它是罪的工價(羅5:14;6:23)。
──《聖經精讀本》 死亡對傳道者來說並非「自然」現象,而是件無法抗拒的惡事。辭是指道德淪喪,其表現為鹵莽而無理性294。——《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九4】「與一切活人相連的,那人還有指望,因為活著的狗比死了的獅子更強。」 「狗」:是被鄙視的動物(見撒下16:9)。 「獅子」:是最兇猛強壯的野獸(見箴30:30)。──《串珠聖經註釋》 這節的前半並非否定死後的生命(參三21;來十二7),而是暗示地上的生活不能藉回顧來享受。這一點是本節後半所強調的。獅子,「萬獸之王」(箴卅30),在古代的世界中為人所欽慕。另一方面,狗卻為人所輕賤,因牠食腐屍(出廿二31;王上十四11),以不潔出名(箴廿六11);——《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九4~6】活人比死人更有優勢(4節)。死人再沒有借努力工作而得到回報的機會(5節),而且他們不能再分享這地上的生命(6節)。──《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顯然,活著的人比死去的人更有指望,因活著的人認識了世人必死的事實後會得著智慧,並且他們尚有年日認識及事奉神。──《串珠聖經註釋》 人生時的生活,死了永不能再享。“獅子”是百獸之王;“狗”則骯髒下賤。活著的狗強過死了的獅子,肯定活人比死人強,因為活著仍有指望。 “賞賜”:人努力所得到的果效(四9),此處指勞碌所得的報酬。“份”是人從各種活動中能得到的喜樂與滿足。人死了,愛與恨以及嫉妒等等情欲也永遠過去。──《啟導本註釋》 強調在存活之際尚有盼望。活著的狗比死了的獅子: 狗是最受藐視的動物,而獅子則是最受尊崇的動物。這句話曉諭我們,現世的生活將決定來世的永生,神所賜給我們的僅只一次的生命是何等重要(路16:19-31)。 ──《聖經精讀本》 【傳九4~10】4-6節警告世人,死亡是脫離日光之下的世界而進入和諧的永恆天國的機會, 7-10節反復強調,雖然現實是幽暗的,但要在神裡面盡心竭力,不論眼前的結局怎樣,都當確信最後的勝利,享受生之喜樂,積極而樂觀地面對生活。7-10節尤為強調生之歡愉和喜樂,即靈魂根本上的滿足與和平,而非勸告人逃避現實(林前10:31;腓4:4)。聖經命令已蒙救恩的應許而得享靈魂之喜樂的聖徒,當同世界一同承受苦難(羅8:17;彼前2:20;5:10)。因為,聖徒可在苦難中享受更大的喜樂(彼前1:7)。
──《聖經精讀本》 【傳九5】「活著的人知道必死,死了的人毫無所知,也不再得賞賜,他們的名無人紀念。」 「賞賜」:指今世的酬報及成就。此段並非否定來世或審判的實在,而是指出今生的事物再沒有死人的分兒。──《串珠聖經註釋》 第4節指望的解釋,是因今生還有機會思想死亡的事實,以此來衡量生命的價值,正如傳道者前面不斷的勸告。對死後的生命沒有任同的描寫,只提出審判的警告,以及消極的談到所有地上的經驗都將停止。在其他地方曾以賞賜形容人類努力的成果(四9),包括物質的東西(民十八31);死亡使我們完全離開這個範疇。——《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九5「死了的人毫無所知」】 {命題12}人死了能記得任何事嗎? 〔難題〕由表面的意義看,所羅門似乎宣稱死人對任何事毫無所知,他說:「死了的人毫無所知」。同樣的,
詩人說:「因為在死地無人紀念你」(詩六5)。但是這些都與其它一些經文說到人死後他的靈魂是有意識(撒下十二 23 ;林後五8 ;啟六9)有衝突。 【解答】 聖經教導人死後靈魂是有意識的(參見本書列王紀下十四29)。這節經文(傳九5)說到:「死了的人毫無所知」是表示“在這世界裡”毫無所知(in this world);而不是說“對這個世界”毫無所知(no memory
of this world)。所羅門特別很清楚的提到「必去的陰間」來強調他的見解(傳九10),那兒沒有知識或記憶。他更斷言說:「死的人……在日光下所行的一切事上,他永不再有分了」(傳九6)。他們不知在地上發生了何事,當然他們卻知道在天上發生了何事 (啟六9)。簡而言之,這些經文只是提及人目前的生命——它們沒有提到未來的生命將是如何。 ──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傳九5、10 不得賞賜】本節中的「賞賜」大概是指此生的好處,死人不能受用。他們不能享用生命所能提供的一切利益。此外,本節又顯示了以色列人的信念是,信心和善行不會帶來天堂的賞賜。他們相信神的正義是在今生而非來生執行的。──《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傳九6】「他們的愛,他們的恨,他們的嫉妒,早都消滅了。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事上,他們永不再有份了。」 地上的經驗將會停止,愛與恨也在其內。下一個字常指熱情(NASV)或嫉妒(NIV),但在此可能用一般性的辭彙更符合上下文,如 GNB 他們的欲念。日光之下的片語肯定了前幾節是指地上生命失去了便不能挽回。一個人的分(AV)或「所享有的」(RSV),是每日活動中所得到的喜樂和滿足(參三22,五18,有時此處譯作命運);——《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九7】「你只管去歡歡喜喜吃你的飯,心中快樂喝你的酒,因為 神已經悅納你的作為。」 在“神已經悅納你的作為”的基礎上,敬畏神的人應該滿滿足足地歡度豐盛人生。生命是神所賜,祂悅納人的工作,故應在有生之年,把握光陰、盡力作工(10節),並享用勞碌所得。──《啟導本註釋》 這裏突然插入一個迫切的勸誡:去……!先前的勸告(二24~26,三12、13、22,五18~20)現在成為緊急的召喚,要人行動。信靠神的人必須能享受滿足的生活(參五18喫之註釋重述解決之道(五18~20)};與喜樂的人生(亦參見十一9)享福的基礎在於神已經悅納你的作為。這句話幾乎與保羅的口氣相同,是傳道者最接近因信稱義教義的一句話。——《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九7 酒】古以色列的酒有好幾種。最普通的一種,用學名為 Vitus vinifera L. 之葡萄釀造,色澤通常是紅色(創四十九11~12;箴二十三31;白酒只在拉比史料中提及)。舊約提到有一種「甜酒」。這種酒大概是葡萄曝曬至少三日之後才開始踩踏釀制的。醋(即酸酒)可用供調味和藥用。最常見的酒類飲料是攙了水的酒,有時還以香料調製。至於古代近東其他地方,葡萄酒並不是日常的飲料,而是在特殊場合如節期、登基、婚禮中飲用。聖經對於喝酒的限制主要與祭儀(如:利十9)和奉獻(拿細耳人的願)有關。以色列的祭禮也有使用葡萄酒(例如:作為奠祭)。葡萄酒似乎是重要的商品。所羅門向推羅王希蘭提供葡萄酒,以換取建築聖殿的材料(代下二10、15)。──《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傳九7~10】那麽,人在世上應怎樣呢?那些蒙神悅納的人知道,他們必須喜樂及享受生命,不讓未悉的奧秘防礙他們享受生命的豐盛,並且趁著還有生命的時候,把握機會,盡力而為,因死亡臨到時,便無人能作工了(參約9:4)。──《串珠聖經註釋》 【傳九7~10 吃喝快樂】古希臘哲學家伊比鳩魯(Epicurus)並不是第一個提倡這種生活方式的人。吉加墨斯所得到的忠告也包括了肚子要飽,日夜作樂,衣服乾淨,身常沐浴,又要以妻子兒女為樂。主前第二千年紀初葉埃及文學中的《琴者之歌》,亦勸說人生要時常歡喜,追求逸樂。以油膏頭和穿著上等衣服都包括在內。──《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傳九8】「你的衣服當時常潔白,你頭上也不要缺少膏油。」 潔白的衣服和頭上的膏油,象徵純潔和節日的快樂。──《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白衣及膏油是喜樂的表現。──《串珠聖經註釋》 食物、衣服和油乃生活所需。穿白衣保持清潔,發上塗油保持整潔,令生活更舒適。白衣和油也代表喜樂。──《啟導本註釋》 在炎熱的氣候裏,潔白的衣服和膏油令人倍覺舒暢,後者可以解除皮膚乾燥的不適。許多古老的經文中均提到,食物、衣服、膏油為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參何二5;路七38、46)298。——《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九8 衣服潔白】學者通常理解白色象徵純潔、喜慶,以及高貴的社會地位。在埃及(《辛奴亥的故事》)和美索不達米亞(《吉加墨斯史詩》),幹潔和鮮明的衣服都是安樂的表示。再者,在炎熱的中東氣候之下,能夠反射熱力的白色衣服是最理想的衣物。──《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傳九8 頭上不要缺少膏油】在炎熱的近東氣候中,油有保持皮膚潤滑的作用。埃及的《琴者之歌》和美索不達米亞的《吉加墨斯史詩》,都形容身穿上等細麻衣服,頭上膏以沒藥的人。──《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傳九8 梳洗穿戴整齊,人自然精神爽──】穿潔白衣服,在頭上塗抹膏油,皆表示快樂和慶賀之意。──《靈修版聖經註釋》 【傳九9】「在你一生虛空的年日,就是 神賜你在日光之下虛空的年日,當同你所愛的妻快活度日,因為那是你生前在日光之下勞碌的事上所得的份。」 婚姻生活為神所悅納,結婚成家也是人生應盡的本分,人有了家室可解生活枯寂。須知婚姻是神所設立,是神所賜;但生命太短暫(“虛空的年日”),人應及時享受美滿婚姻生活的快樂。──《啟導本註釋》 在人生的挫折中,婚姻是一帖良藥。傳道者正視它,認為是人類的正常情況,因為他勸勉每一位讀者都當如此(參創二18)。正如創世記二章所載,男人要負起生活最重要的責任,妻子是他的伴侶,是虛空的年日中的安慰(參見林前十一8、9;提前二13)。婚姻的要求包括愛情的給予(你所愛的;參弗五25),積極尋求快樂(RSV 譯享受人生),在世上的職責中(勞碌的事上)終生(你一生……的年日)互相鼓勵。——《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九10】「凡你手所當作的事,要盡力去作,因為在你所必去的陰間,沒有工作,沒有謀算,沒有知識,也沒有智慧。」 在有關生命的勸告上,所羅門加添了一個新的角度。雖然人生多半是虛空的,但一個人必須緊握自己的機會,盡自己的力量來事奉神。我們進入墳墓,就再也沒有這樣的機會了(比較約九4)。每個人都有特別的工作,今生若不完成這項工作,就永遠不能完成了。──《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陰間」:應解作「墳墓」。 有能力作工的人是有福的,因他們能運用他們的思想、知識及智慧。──《串珠聖經註釋》 人生既可享有快樂(7節)、舒適(8節)和伴侶(9節),便會有信心去努力做當作的事。工作、謀算、知識、智慧都是神在一個人有生之年的賜予,人應努力盡其責任,發揮其才智;不要等到死了,甚麼都不能作。──《啟導本註釋》 事: 神最先賜給人的三個制度是,安息日制度、勞動制度和婚姻制度(創2:1-3,15,22-25)。勞動是成就神旨意的最重要手段之一。因著亞當的犯罪而受到咒詛的並不是勞動本身,而是人要在勞動時所要付出的勞苦(創3:17,18)。關於勞動的墮落,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①勞動的目的不再是為著神的榮耀。凡不歸榮耀給神的行為均是墮落的。憑著信心所作的均是良善的;沒有信心而作的均是罪(羅8:28;14:23);②給勞動分類,厚此薄彼。傳道者的教訓是“凡你手所當作的事,要盡力去作”,勞動沒有貴賤之分。因此“為何勞動”比“從事哪種勞動”更為重要;③不肯全力以赴地勞動。聖經說這等人不可吃喝(帖後3:10),命令我們除了安息日之外,要辛勤工作六天(出20:9)。聖徒當將今天的勞動視為不再有的機會,而誠實地作工。 ──《聖經精讀本》 手指力量或能力(參書八20,AV 小字,RV 小字);當作的(英:finds),意指機會(參撒上九8,希伯來文為「在這裏發現」意指「在這裏我恰好有」)。因此,去作凡你手中所當作的事,是指按個人的能力與環境,享受生命,並負起人生的責任。生命應當積極而充滿活力(盡力),踏實(謀算,意指「策略」、「計謀」,「主意」),有見識(知識),有巧妙(智慧)。——《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九11】「我又轉念:見日光之下,快跑的未必能贏,力戰的未必得勝,智慧的未必得糧食,明哲的未必得資財,靈巧的未必得喜悅:所臨到眾人的,是在乎當時的機會。」 人並非常常能夠得到他們努力與期望的結果,連人看來必然成功的五種人也會失敗。 「當時的機會」:應譯作「定期與際遇」。 「際遇」通常是指不幸事件的發生。(此字在王上5:4譯作「災禍」) 「定期」與「際遇」二名詞在此連於一單數動詞「臨到」,可見二者並指神所命定的禍患。──《串珠聖經註釋》 “當時的機會”亦作“時機”,指人生所受的限制。機會之來無法預知,計畫得很好的事可能完全失去。成功無絕對的把握,世事推移不在人手中。──《啟導本註釋》 【傳九11 天命的概念】天命是個沒有位格的力量,掌管事物的運數。智慧之神恩基頭戴巫師的帽子,顯示他和人間的巫師一樣,都試圖控制和預測天命。天命刻於泥版,控制這泥版的,就控制了宇宙的運數。這泥版若落在不正當者的手上,世界便會充滿混沌。按照一個神話,鳥神安朱偷走了天命泥版(Tablet of Fate;或作「命運泥版」〔Tablet of Destinies〕),在諸神社會中造成了不少動亂,直至他被殺為止。以色列人對於天命或機遇的看法與美索不達米亞不同。與其將一個事件視為偶發(天命),他們只把它當作是未能逆料而已(意外的驚喜)。「當時」和「機會」不是兩個變數,而是一個因素。無論在什麼情況下,「時機的巧合」都會將「確保」的結局改變。──《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傳九11~12】人生所面對的事件以及所經歷的年日是不能預測的。沒有人能保證得成功,或預見神怎樣安排他的結局。──《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人的成就不在乎智能,乃在乎神的安排。──《串珠聖經註釋》 當時的機會: “當時”意指神所定的合宜之時,“機會”則指發生或事件。時間與機會是人生的經緯,能夠編織出各樣的圖案。然而,單靠人的智慧,絕對無法認識這時候與機會。因此,人不可為明日誇口,只要謙卑地行在神的面前(箴16:1-3;27:1;雅4:13-16)。
──《聖經精讀本》 【傳九12】「原來人也不知道自己的定期;魚被惡網圈住,鳥被網羅捉住,禍患忽然臨到的時候,世人陷在其中,也是如此。」 「禍患」:原作「惡的定期」。 世人對自己的成就毫無把握,因為要來的禍患,如網羅一般,是意料不到的。──《串珠聖經註釋》 “定期”指災禍來臨的時刻,就像魚逃不出網,鳥突然被捉住。人的智慧不能預知下一刻會發生何事。──《啟導本註釋》 生命的定期無法預測(事先人也不如道),無法躲避(惡網……網羅),突然臨到(忽然臨到),但真實的人生模式正是加此;世人是一般性的名辭,指出這是生命的常態。勞哈認為,禍患……的時候,可能只是指死亡的時間(參七17)。——《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九12 狩獵和捕魚】以實瑪利和以掃都是有名的獵戶,但狩獵卻不是以色列人的常見職業。只有在饑餓或需要對付危害羊群的野獸時,他們才有打獵的需要。然而亞述和埃及都有很多描繪君王出獵的壁畫浮雕。聖經亦間接表示所羅門的宮廷有狩獵活動(王上四23)。但以色列對狩獵依然有足夠的認識,因此是很多象喻的根據。捕魚和狩獵一樣,在古以色列也不被形容為業餘的活動。約伯記中提到過用倒鉤槍、魚叉(四十一7)、魚痕(四十一1~2;賽十九8)打魚。和狩獵一樣,不少象喻都以捕魚為題,主要比喻神對個人或國家的審判。──《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傳九13】「我見日光之下有一樣智慧,據我看乃是廣大,」 首先9:13-16指出了世人對智慧的錯誤態度;9:17-10:1則揭示了人的智慧本身的缺陷。如此看來,屬世的智慧本身就不完全,且無法控制世界。唯有造物之神的智慧,才是自我充滿的,且有能力直接掌控全地(詩104:24;箴3:19;但2:2,21;羅11:33)。
──《聖經精讀本》 傳道者提出另一個他所觀察到的智慧事例。我見是他的慣用語,表明是一些真實的事令他深思;因此這故事並不是純粹杜撰的比喻(榜樣,亨登柏等人)。——《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九13~16】這個小故事指出人總是不願聽智慧的話語,即令智慧可挽救一座城,仍被人遺忘。掌權的並不都欣賞智者之言,在愚昧人的叫喊中,智慧人的言語被排斥。但人極難安靜,智慧人為人接納的機會不大,更何況實行智慧的事要在高的道德水準上進行。一個罪人的所謂,可輕輕易易把智慧所得的成就推翻(十1)。──《啟導本註釋》 【傳九13~18】神所賜的智慧乃作工至重要的條件。作者提到一個人以智慧救了全城(參撒下20:16-22), 藉以指出智慧的功效。這比喻中最諷刺的地方是那戰勝大君王的貧窮智慧人竟然不被人紀念。然而,他的智慧及努力雖受人輕看,卻對別人及世界有很大的益處。可見來自神的智慧勝過勇士,應當受到重視。──《串珠聖經註釋》 【傳九14】「就是有一小城,其中的人數稀少,有大君王來攻擊,修築營壘,將城圍困。」 “營壘”。攻城設施。──《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他很驚訝,卑微無名(小城)竟能與聲勢浩大(大君王)相爭,軟弱無力(人數稀少)竟能與強大有力(修築營壘)304抗衡。——《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九15】「城中有一個貧窮的智慧人,他用智慧救了那城,卻沒有人紀念那窮人。」 【傳九16】「我就說,智慧勝過勇力;然而那貧窮人的智慧被人藐視,他的話也無人聽從。」 他應用此比喻的教訓:智慧經常被人藐視。雖然智慧可能扭轉乾坤,但是貧窮人307的卑微環境卻和他作對,且勝過他的智慧。勇力意即本領,指個人或軍旅,在皇家的豐功偉業中常受矚目,以色列史中好幾處記載一連串勇士之名,足可證明308。 304 希伯來文 M#so^d[i^m(網羅)可能是抄寫者在謄寫 m#so^d[i^m(圍困)時之誤。其他學者(如 Gordis)認為 m#so^d[i^m 本身即有「圍困」之意。——《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九17】「寧可在安靜之中聽智慧人的言語,不聽掌管愚昧人的喊聲。」 相對而言,人智慧的能力超越一切,卻不能成為絕對的信靠對象,因為它有兩個危險:①智慧有可能受到權貴的阻礙(9:17);②“一點愚昧”也有可能在頃刻之間摧毀智慧的經營(9:18-10:1)。因此,傳道者警告到,人的智慧 並非人所能夠依賴的終級物件。歸根究底,人所能天天依靠的只有神(箴3:5,6)。 ──《聖經精讀本》 「掌管者」不限君王,而是統治階級的通稱(參代下廿三20;箴廿二7)。作者將智慧人與掌管者對立,意指統治階級並不一定站在智慧這一邊。「喊聲」似乎是指該地的「地方官」強烈的自信。他身邊那些諂媚,喧囂的隨伴,對他祇有壞影響。在安靜之中才更有希望得著智慧(賽卅15加上「信心」,和合本譯作「安穩」;傳四6加上知足)。因此,智慧無法經常佔優勢;喧囂、多言及權力卻可能勝過它。智慧本身並無保證309。——《丁道爾聖經注釋》 【傳九17~十一8】一系列談論智慧與愚昧的箴言。──《傳道書雷氏研讀本》 【傳九18】「智慧勝過打仗的兵器,但一個罪人能敗壞許多善事。」 另一個危險是智慧很容易被推翻。有些人(例如金司博)認為這裏的錯誤是知識性的,所謂的罪人與道德無關。然而在以色列的智慧文學中,「智慧」和「愚昧」是有道德含意的,傳道書尤其如此。智慧,包括所羅門特有的廣大的心,嫺熟的文筆,對自然界淵博的學識(王上四29~34);但是這是神所賜與的才能(王上四29),且附有道德條件,因為它讓人能「辨別是非」(王上三9)。——《丁道爾聖經注釋》 【思想問題(第9章)】 1 善人惡人都會有同一的遇遭──死亡,但活著的人比死去的有什麽好處?面對必然的死亡,它帶給你什麽挑戰? 2 神的作為人不能知透也不能瞭解,人往往因此灰心,「傳道者」卻教導我們用什麽積極的態度去看人生?去享受生命呢?見9:7-10。 3 「傳道者」對工作與成敗有何看法?見9:10-12。你的工作態度和目的又是怎樣的? 4 「傳道者」對婚姻(9:9)有何看法?這給你什麽提醒? ──《串珠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