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书第三十二章拾穗 【耶三十二1】「犹大王西底家第十年,就是尼布甲尼撒十八年,耶和华的话临到耶利米。」 本章的事件发生在主前587至586年间,那时巴比伦人正在围攻耶路撒冷,耶利米正被监禁。──《耶利米书雷氏研读本》 本章记载巴比伦人最后一次围攻耶路撒冷。此时是主前587年,一年后耶京沦陷。耶城自主前588年被围(看三十九1;五十二4),迄今已二年,西底家疑耶利米有降敌之嫌,将他囚禁在王宫中护卫兵的院里,一直软禁在那里直到城池陷敌才得释放(看三十八及三十九章)。软禁期间仍可让戚友探望(看8节)。──《启导本耶利米书注释》 【耶三十二1 年代小注】以色列及其邻邦有两个计算君王在位年分的办法。一个方法是按照宗教历从一个尼散月算到下一个尼散月(尼散月是公历三/四月),另一个作法则是照民事历从提斯利月算到提斯利月(九/十月)。以色列的一年若是从春季起算,西底家第十年就是主前五八八年三月至五八七年三月。但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即位纪元的第十八年却是主前五八七年三月至五八六年三月(史料肯定他们是用尼散制度)。因此根据上述及其他理由,有人辩称以色列当时是用提斯利制度。若然,西底家第十年和尼布甲尼撒第十八年便有六个月的重迭了。两个说法都各有所短。至目前为止,问题仍不容易解决。──《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耶三十二1~5】耶利米遭到囚禁: 详述了耶利米被囚在护卫兵院内的原因。当时,西底家受惑于反巴比伦派的主张,与埃及、以东、亚扪、推罗、西顿、摩押等缔结同盟,为了脱离巴比伦的压迫而时常引起小纷争。如今,为了征讨犹大和其同盟国,巴比伦竟远征围困了耶路撒冷。而耶利米则因宣告与国家的政策相反的信息,遭到了众人的猜忌,以“叛贼”之嫌身陷囹圄。倘若西底家稍微拓宽视野,思考曾怀着那般深沉的爱国心为国家祷告的耶利米,何竟劝勉他“可耻地向巴比伦投降”,就不会愚顽囚禁真先知,自己也会得蒙神的救恩,保存生命。 ──《圣经精读本》 【耶三十二1~44】先知狱中购地:本章发生于主前五八七年左右,时值巴比伦军队围攻耶路撒冷,先知欲离开耶路撒冷往便雅悯地置业时,因为被疑出城降敌而遭囚禁(参37-38章 ) 。 他的购地事件象征犹大将来的复兴,虽然当时局势混乱,人心惶惶,鲜有人作置产之计,且亚拿突城已陷入敌人手中(参25),照理耶利米要买的地毫无价值,但先知深信神的应许,将来他们的后代要归回这地。──《串珠圣经注释》 真先知的使命: 西底家第10年(B.C.587),在耶路撒冷被巴比伦攻陷前夕,西底家召见了被囚在宫中护卫兵院内的耶利米。西底家似乎是希望耶利米为他祷告,并且传讲关于犹大获救的好消息。然而事与愿违,耶利米自始至终都明确而刚强地宣告了耶路撒冷的灭亡(3-5节)。西底家因得不到自己所期待的答案恼羞成怒,便将耶利米囚禁了起来(2节)。本章由以下内容组成:耶利米和西底家的谈话内容(1-5节),被囚禁的耶利米所作出的象征性行为(6-15节),耶利米的祷告(16-25节),神对犹大百姓发出震怒的理由(26-35节),再次应许神要恢复犹大(36-44节)。本章表明:①真先知不应惧怕任何权势,乃要刚强壮胆地宣讲神的话语;②神以永不改变的大爱,为子民预备一切美好之物;③心存虚妄的权贵,不喜谏言,只纳取悦自己的阿谀奉承之言(撒上18:7-9;王上12:10,11)。 ──《圣经精读本》 【耶三十二2】「那时巴比伦王的军队围困耶路撒冷,先知耶利米囚在护卫兵的院内,在犹大王的宫中;」 护卫队的院内: 并非指“护卫院”(尼3:25),是指隶属于王宫的监狱。 ──《圣经精读本》 【耶三十二2 耶路撒冷之围】第三十七至三十八章耶路撒冷之围的描述,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本节的事件(大概在主前588年一月十五日开始围城;另一个说法是587年一月五日)。巴比伦撤退了部分兵员来对付逼近的埃及军队(三十七5),被围的耶路撒冷暂时得到了喘息余地。一封拉吉书函记载了一名犹大官员与埃及的谈判,这可能是埃及先发制人地发动攻击,试图防止巴比伦入侵本土的导火线。尼布甲尼撒成功地击退了试图解围的盟军后,再度集中力量攻打耶路撒冷。──《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耶三十二3】「因为犹大王西底家已将他囚禁,说:“你为什么预言说:‘耶和华如此说:我必将这城交在巴比伦王的手中,他必攻取这城。」 【耶三十二3~5】耶利米说的预言很快便应验了,五十二章记有耶城沦亡,西底家被掳,并死在异邦,以及城池遭浩劫的事。“口对口彼此说话,眼对眼彼此相看”是说西底家将作阶下囚,亲眼看见巴比伦王(看二十一3~7)。──《启导本耶利米书注释》 对西底家的审判:表明神对犹大的审判也包括西底家在内。本文特地说明了他将被掳到巴比伦。 ──《圣经精读本》 【耶三十二4】「犹大王西底家必不能逃脱迦勒底人的手,定要交在巴比伦王的手中,要口对口彼此说话,眼对眼彼此相看。」 【耶三十二4 西底家的命运】请参看三十九章4~7节的注释。耶利米对西底家的命运的预言有一个讽刺之处:他要「眼对眼」与巴比伦王相对。西底家叛逆所受的惩罚,是被逼目睹儿子被处决,然后自己失明。伴君如伴虎的概念,与接近神显现所导致的恐惧和危险相对应(见:创二十八16~17雅各的反应,和赛六5中以赛亚的惊呼)。西拿基立的亚述年表也有一个君王彰显「荣耀」的类似记载:希西家王「被我〔西拿基立〕令人恐惧之光辉压倒」。──《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耶三十二5】「巴比伦王必将西底家带到巴比伦,西底家必住在那里,直到我眷顾他的时候。你们虽与迦勒底人争战,却不顺利。这是耶和华说的。’”」 「眷顾」:原文作「留意」,包括给予照顾或刑罚;这里应作「刑罚」。──《串珠圣经注释》 【耶三十二6】「耶利米说:“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 【耶三十二6~15】买地的意义: 神吩咐耶利米买他叔叔的儿子哈拿蔑的地(6,7节)。根据当时的情况,这是违背常识的命令。尽管如此,耶利米因着对神的信赖,毫不耽延的照例按规购买了那地。这一象征性行为给百姓带去了神必恢复犹大的盼望。 ──《圣经精读本》 【耶三十二7】「‘你叔叔沙龙的儿子哈拿篾必来见你,说:我在亚拿突的那块地,求你买来,因你买这地是合乎赎回之理。’”」 “合乎赎回之理”。根据利未记,人可以为近亲赎回产业,让该产业留在家族之中。这块地是没有价值的,因为它位于已经被巴比伦人占领的“亚拿突”。──《耶利米书雷氏研读本》 「亚拿突」:是耶利米的家乡(见1:1)。 「合乎赎回之理」:根据摩西律法,若家族中有人卖地,他的近亲有权利和义务优先买回,以保祖业的完整。──《串珠圣经注释》 “赎回之理”:根据摩西律法(利二十五25),一个家族中人如果典卖了田地,他的近亲有责任为他买赎回来,以保持那个家族产业上的完整性。──《启导本耶利米书注释》 【耶三十二7 赎地】按照以色列的传统,土地的所有权与作为立约社群一份子有密切关系(见:王上二十一3,拿伯拒绝将葡萄园卖给亚哈)。亲戚被逼出售产业时,先知耶利米有责任「赎回」这田地,好使这地不出大家庭或宗族之手(见:利二十五25~31)。圣经没有清楚表示哈拿篾为什么要卖这块地。他可能只是想逃避巴比伦的侵略,希望有些钱来开创新生。但另一方面,在这个难以出售农作物的时代,他可能只是债务缠身而已。──《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耶三十二8】「我叔叔的儿子哈拿篾果然照耶和华的话,来到护卫兵的院内,对我说:“我在便雅悯境内亚拿突的那块地,求你买来,因你买来是合乎承受之理,是你当赎的,你为自己买来吧!”我耶利米就知道这是耶和华的话。」 耶利米曾杂在百姓中,打算离开耶路撒冷去到便雅悯,得到故乡的地业(三十七12),被当局诬蔑有降敌之嫌,把他逮捕,下在监里,后来西底家王将他提到宫中,查询耶和华临到他的话,然后把他软禁在宫中。──《启导本耶利米书注释》 按律法的规定,分给各支派的地不得卖给其他支派或外邦人。土地的继承权首先属于儿子,若没有儿子就留给女儿,若连女儿也没有就留给兄弟,若没有兄弟就留给父亲的兄弟或最近的亲戚<民27:1-11,土地的私有财产和世袭制度>。 ──《圣经精读本》 【耶三十二8 护卫兵的院】耶利米当时被囚在王宫称为护卫兵院之处,受保护性拘留(见:耶三十七21),相信是与国王的侍卫同住。这种住宿设施远比耶利米书三十七15~16的「牢房」,和三十八章6节的干水库(和合本:「牢狱」)舒适。──《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耶三十二9】「我便向我叔叔的儿子哈拿篾买了亚拿突的那块地,平了十七舍客勒银子给他。」 “十七舍客勒银子”。六点八安士(195.5克)。──《耶利米书雷氏研读本》 「十七舍客勒」:重约二百克(七安士)。──《串珠圣经注释》 亚拿突已在敌人占领下,耶和华要耶利米购买这块已无价值的土地,先知虽不愿意,但他照神的吩咐买了,当日没有今天用的钱币,买卖用金、银,依重量来计算,因此要把银子“平”(称)出。17舍客勒约为7英两或190克(参附录中的“圣经中的度量衡”。这末低的价钱说明当时已无人愿买地。(古时亚伯拉罕买块田做坟地,代价是400舍客勒银子)。──《启导本耶利米书注释》 平了十七舍客勒银子给他: 十七舍客勒银子虽是小数目,但是对哈拿蔑而言,战时能收到那些已经很不错了。然而,耶利米却受到了相应的损失。为此,耶利米感到内心的矛盾而向神呼求(25节)。 ──《圣经精读本》 【耶三十二9 十七舍客勒银子买地】按每个舍客勒等于十一又五分之一克计算,哈拿篾田地所卖的价钱大约是一百九十四克,即不足半磅银子,这大约是一般劳工一年半的入息。全区被巴比伦占领已经逼近眉睫,土地跌价是自然的结果。但没有其他例证作为比较,又不知道田地的大小,这价钱是否公道不得而知。──《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耶三十二9~15】耶利米购买那“地”,正显出他对耶和华之应许的信任,他相信他的后裔有一天会返回该地。这样的买卖包含一张封缄的契和一张敞开的契(11节)。──《耶利米书雷氏研读本》 【耶三十二10】「我在契上画押,将契封缄,又请见证人来,并用天平将银子平给他。」 「画押」:原作「书写」,可指签名或将契约写出。──《串珠圣经注释》 “将契封缄”:按当时买卖土地的规矩,大概要立两张契约,一份是公开的,以作见证;一份密封起来,妥作保存。──《启导本耶利米书注释》 【耶三十二10 地契】最早期的美索不达米亚泥版,已经有地产买卖的记录。这些记载买卖条款的文件是存放在泥制的信封里面,信封上也写了一些买卖的细节。汉摩拉比法典对诸侯出售土地亦有管制,因为这些地都是暂时转让给士兵的。有关土地契约的其他例子,可参看:创世记二十三16~18,三十三19的注释。──《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耶三十二10 用天平平银子】标准的商业惯例是将买地的银两在见证人面前公开秤称,以求保证买卖双方满意(创二十三16;赛四十六6)。这是必须的步骤,因为有标准重量和价值的钱币,要到主前六世纪末叶才开始通行。──《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耶三十二11】「我便将照例按规所立的买契,就是封缄的那一张和敞着的那一张,」 「照例按规所立的」:或作「写上契约和附带条件的」。 「敞着的那一张」:古时契约的正本封密,故另抄副本,以便审阅。──《串珠圣经注释》 【耶三十二11 封缄和敞着的版本】伊里芬丁蒲草纸文献中,包括了一些地契,与耶利米和巴录所制作的相仿。在同一张蒲草纸或羊皮纸上抄写一式两份的契约,一份不予封缄,公开让人审阅。另一半则封存,以求保证交易条款不被私自窜改。这一份契约要卷起封缄,再在上面加上见证人的名字。──《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耶三十二12】「当着我叔叔的儿子哈拿篾和画押作见证的人,并坐在护卫兵院内的一切犹大人眼前,交给玛西雅的孙子、尼利亚的儿子巴录。」 “巴录”是耶利米忠心的书记和朋友(三六4,8,26)。──《耶利米书雷氏研读本》 “巴录”:此名有“耶和华所祝福”的意思,他是耶利米的至交,也是他的书记,把先知的话一一抄录(三十六4~32)。他很可能是本书的编辑人。──《启导本耶利米书注释》 【耶三十二12 在院子订立合法协议】商业交易通常是在城门口等有长老设立座位的地方进行(得四1;箴三十一23)。本节说耶利米在见证人和「坐在护卫兵院内的一切犹大人眼前」,为置买哈拿篾田地签署封缄契约,可能是有意证实这是可以进行合法交易的地点。这件事可能和三十七章12~15节耶利米被控试图潜离城市有关。耶利米答辩说他只是想去视察新置的田地,应该是交易见证人之一的守门官却拒绝接受解释,反把他囚禁。──《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耶三十二13】「当着他们众人眼前,我嘱咐巴录说:」 【耶三十二14】「“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如此说:‘要将这封缄的和敞着的两张契放在瓦器里,可以存留多日。」 「放在瓦器里」:是古人收藏重要文件的方法,可防潮湿。这里表示地契将来会有用,所以要保管妥善。──《串珠圣经注释》 两张契都收藏在瓦器里保存,这种瓦瓶能防潮,耶和华要保存这契约,因为被掳的人将回归,房屋田地的买卖会恢复正常(15节)。──《启导本耶利米书注释》 【耶三十二14 契约封存在瓦器里】耶路撒冷的前景极不明朗,因此耶利米用尽方法来保存这个地契。主后一世纪罗马军队即将占据当地时,昆兰的居民也是将死海古卷放在瓦器中保存。这作法正与耶利米相同。──《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耶三十二15】「因为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如此说:将来在这地必有人再买房屋、田地和葡萄园。’”」 记录了神命令耶利米购地的目的。乃是为了预表他们的后裔也要买卖犹大地。这种行为的前提是神关于被掳归回的应许,进而是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创12:2;17:1-8)。不论是在国家生死存亡之际,还是在日常生活中最好的方法就是根据神的应许来解决问题。 ──《圣经精读本》 【耶三十二16】「我将买契交给尼利亚的儿子巴录以后,便祷告耶和华说:」 【耶三十二16~25】眼见巴比伦军队的进迫,耶利米对购买这块地的智慧有第二种想法。然而,他承认和并信赖神的伟大、威严和爱(16~18节)。“垒”。入侵者靠城墙筑起来的土墩。──《耶利米书雷氏研读本》 先知颂赞神的大能与往日对以色列的恩惠,但如今以色列因悖逆而遭神的惩治,先知不明白在如此险恶情势下,神为什么仍命他买地(参25)。──《串珠圣经注释》 耶利米虽然遵照神命把地买了,但不明白何以在此国即破灭的情势下仍要他购地。25节的话反映了他心中的疑团:既然城已交给了敌人,何以仍要买地。神在26节以后一段话中答复了他,要他明白,神所应许的一定实现(44节)。“迦勒底人“即巴比伦人。──《启导本耶利米书注释》 耶利米的矛盾: 神曾启示耶利米,耶路撒冷将被巴比伦所摧毁,如今神又命令耶利米买地,这就使耶利米产生混乱和矛盾。因为从预言的一贯性角度来看,“劝勉他们向巴比伦投降”和“买地”似乎是相矛盾的。于是,耶利米如实地向神吐露了内心的矛盾。耶利米告白公义之神是宇宙的创造主(16-19节)和拯救者(20-23节),由此来看,他并没有怀疑神。他的疑问出自属灵的渴望,他极欲认识神深奥无可测度的护理,人有限的智慧是决然无法领会此护理的。这是一种信仰态度,亦即,虽然无法进行合理的解释,却坚信在神没有难成的事,而恒久忍耐。属神的人要在凡事中看到神的护理,从神隐藏在内中的声音支取力量,而忍耐痛苦的现实(林后4:16-18)。 ──《圣经精读本》 【耶三十二17】「“主耶和华啊,你曾用大能和伸出来的膀臂创造天地,在你没有难成的事。」 「在你没有难成的事」:原文作「没有一件事对你太奇妙」。──《串珠圣经注释》 【耶三十二17~20 创造者、审判官、策画者的关系】耶利米祷文中角色的转移反映在以色列和其他古代文化中,综合神明特性是很常见的作法。他们是从为混沌带来秩序的角度来理解神明的角色。在远古而言,这角色是在宇宙性的规模上,创造万物,为万有带来秩序。混沌无论是以需要降伏之怪兽的姿态出现,还是混沌空虚,需要充满和给予功能,扮演创造者角色的神明都是要为宇宙带来秩序。从日常的角度看,这角色是在社会之中立定公义。混沌和无法无天的状态必须在个人、家庭、社群、国家的层面上消除。第三,作为策画者的神为历史的方向带来秩序。未来在祂引领之下逐步呈现,看来杂乱无章的事件就变得有意义、有目标。──《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耶三十二18】「你施慈爱与千万人,又将父亲的罪孽报应在他后世子孙的怀中,是至大全能的 神,万军之耶和华是你的名。」 若与31:29相比较,本节似乎非常不可理喻,有些人根据本节,说神不是公义的神,且非难耶利米是“不知贯彻始终的先知”。事实上,本节是与31:29的话语一起,对比表现出“神既祝福公义,又恨恶罪恶”,从而同时强调神的两种性情。 ──《圣经精读本》 【耶三十二19】「谋事有大略,行事有大能,注目观看世人一切的举动,为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作事的结果报应他。」 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作事的结果报应他: 16-19节是“耶利米对创造主公义之神的告白”,因此这句话可以说是18节所论及“惩罚和祝福”的结论。本节申明了行为审判的原理,亦即施恩典给义人,降咒诅给罪人(太16:27;林后5:10;彼前1:17)。 ──《圣经精读本》 【耶三十二20】「在埃及地显神迹奇事,直到今日在以色列和别人中间也是如此,使自己得了名声,正如今日一样。」 【耶三十二20~22】拯救者——神: 本文既是耶利米个人的祷告,也是普遍见于摩西所带领出埃及之以色列百姓的公众祷告。所以,有人称本文为“原始的信仰告白”,此番信仰告白出于神的先知耶利米,而不是出于危在旦夕的百姓。这一事实表明,耶利米正确地认识到了神是掌管历史的神。真正的信仰就是,相信神真实地居住在此岸且动工,而非视神只驻足于彼岸。 ──《圣经精读本》 【耶三十二21】「用神迹奇事和大能的手,并伸出来的膀臂与大可畏的事,领你的百姓以色列出了埃及。」 【耶三十二21 神圣战士显现带来恐怖】在本节中满心恐惧的人是以色列的仇敌(见:出十五13~16)。神的光辉和「荣耀」击倒仇敌。美索不达米亚文献用梅岚穆(「可怕的灿烂和光辉」)一词形容神祇的威力。将用兵之道灌输给亚述和巴比伦君王,给他们力量,使他们能够「如洪水冲撞」(撒珥根二世)或像「暴风猛然来临」(西拿基立)般胜过敌人的,正是这些神明。其他国家的神祇和军队面对这种神圣的威荣,只会一败涂地,被逼臣服至高的神明。──《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耶三十二22】「将这地赐给他们,就是你向他们列祖起誓应许赐给他们流奶与蜜之地。」 【耶三十二23】「他们进入这地得了为业,却不听从你的话,也不遵行你的律法。你一切所吩咐他们行的,他们一无所行,因此你使这一切的灾祸临到他们。」 【耶三十二24】「看哪,敌人已经来到,筑垒要攻取这城,城也因刀剑、饥荒、瘟疫交在攻城的迦勒底人手中。你所说的话都成就了,你也看见了。」 【耶三十二24 筑垒攻城】考古学、浮雕、文献材料都提供了主前第一千年纪中叶使用攻城坡道(和合本:「垒」)的证据。主前七○一年亚述人围攻拉吉所筑的坡道今日依然可见。其建筑估计用了大约二万五千吨的泥土和石块,一千名工人要三至四星期才能完成。 西拿基立的壁画亦描绘撞城锤和攻城车使用这坡道攻城。至于文献记录,提革拉毘列色三世描述他怎样利用人工山丘和攻城设施,攻取城市。进一步资料,可参看六章6节的注释。──《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耶三十二25】「主耶和华啊,你对我说:‘要用银子为自己买那块地,又请见证人。’其实这城已交在迦勒底人的手中了。”」 「其实」:原文或作「虽然」。──《串珠圣经注释》 本节是对神表示怀疑的高潮。然而这并非出于不信,而是因对神的吩咐感到疑惑。 ──《圣经精读本》 【耶三十二26】「耶和华的话临到耶利米说:」 【耶三十二26~44】神重新向祂的先知作出保证,被掳归回之后,祂要使子民在地上再次兴旺起来。──《耶利米书雷氏研读本》 神的答复:神保证 确是无所不能的神,审判是出自 ,恩惠也出自 ,目前情况虽似无望,但 的应许终必实现。──《串珠圣经注释》 神对耶利米的回答: 神看到先知耶利米内心的矛盾(32:16-25),就立即作出了回答。其内容是:①神的自我辩护(26,27节);②耶路撒冷沦陷的必然性(28-35节);③耶路撒冷的重建(36-44节)。本文同时论及了破坏和重建,惟有同时具备公义和慈爱的神,才能做到这一点(赛42章)。若考虑到以色列对神的悖逆和所犯的诸恶,他们理当永远灭亡;但是信实的神,却纪念过去与以色列的列祖所立的约(创13:14,15;17:6-8;诗89:4;赛6:13),从审判中救拔他们。这些事实说明:①圣徒的苦难并非因果报应的结果,乃是神积极介入的结果;②在苦难中,不可因罪恶感而受挫,乃要纪念神的应许,继续仰望神的拯救(帖前1:3)。 ──《圣经精读本》 【耶三十二27】「“我是耶和华,是凡有血气者的 神,岂有我难成的事吗?”」 岂有我难成的事吗: 这句话是神在作出审判和恢复的回答(28-44节)之前所说的,神是在力言“在我没有难成的事”(17节;路1:37)。从而彰显了自己无所不在、全知全能的属性(赛28:29;29:14),以及绝对的主权。本文清清楚楚地表明了,神要将平安赐给心存疑惑的耶利米。 ──《圣经精读本》 【耶三十二28】「耶和华如此说:“我必将这城交付迦勒底人的手和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的手,他必攻取这城。」 【耶三十二29】「攻城的迦勒底人必来放火焚烧这城和其中的房屋。在这房屋上,人曾向巴力烧香,向别神浇奠,惹我发怒。」 「在这房屋上」:指在屋顶上(参王下23:12; 番1:5)。──《串珠圣经注释》 【耶三十二29 在屋顶烧香】有关香坛的资料,可参看:以赛亚书二十二1的注释。在屋顶献祭不难想象是崇拜天象的行径。美索不达米亚(《吉加墨斯史诗》中吉加墨斯的母亲)和乌加列(《凯雷特史诗》)都提供了左证。──《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耶三十二29~30】论到了神的百姓因拜偶像而所要受到的惩罚。自从起初开始,神就彻底教导以色列当敬畏神,但是他们总是趁机拜偶像。以色列民族的苦难,大都缘于此。背弃神而行属灵奸淫的人,必多受愁苦(诗16:4)。 ──《圣经精读本》 【耶三十二29~35】审判耶路撒冷的理由: 具体地说明了神向以色列发震怒的原因,以及神不得不审判自己所顾念之耶路撒冷的理由。他们所犯的罪可以扼要为两点,那就是敌挡神的罪和诱使他人悖逆神的罪。 ──《圣经精读本》 【耶三十二30】「以色列人和犹大人,自从幼年以来,专行我眼中看为恶的事;以色列人尽以手所作的惹我发怒。这是耶和华说的。」 「手所作的」:指偶像或恶行。──《串珠圣经注释》 以手所作的: 指偶像,这是犹大受刑罚的最终原因。 ──《圣经精读本》 【耶三十二31】「这城自从建造的那日,直到今日,常惹我的怒气和忿怒,使我将这城从我面前除掉。」 【耶三十二32】「是因以色列人和犹大人一切的邪恶,就是他们和他们的君王、首领、祭司、先知,并犹大的众人,以及耶路撒冷的居民所行的,惹我发怒。」 【耶三十二33】「他们以背向我,不以面向我,我虽从早起来教训他们,他们却不听从,不受教训,」 「从早起来」:或作「不断地」或「诚挚地」。──《串珠圣经注释》 我虽……教训: 本节表明,犹大拜偶像并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受过教导。希伯来原文明确地标明了时态,亦即“过去我从早起来教训了他们,现在也依然在教训他们”,指出他们一直得到了信仰教育。换言之,神通过先知不断进行了信仰教育(25:3)。由此可知,犹大的罪是出于他们的骄傲和对话语的不顺服。 ──《圣经精读本》 【耶三十二34】「竟把可憎之物设立在称为我名下的殿中,污秽了这殿。」 称为我名下的殿: 指耶路撒冷圣殿。 ──《圣经精读本》 【耶三十二34~35 叛道行为】这里列数的一系列罪行都与亚哈斯和玛拿西的叛道有关,列王纪和历代志皆已一一记录。详情可参看:历代志下二十八章和三十三章的注释。有关户外神庙的讨论,可参看:申命记十二2~3的注释。有关以儿童为祭和神祇摩洛的关联,可参看:申命记十八10的注释。有关亚扪人的神摩洛/米勒公的讨论,可参看:列王纪上十一5、7的注释\cf0 。巴比伦和马里文献都曾经提及这个神祇。腓尼基文献也有提到献孩童为祭给摩洛。──《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耶三十二35】「他们在欣嫩子谷建筑巴力的邱坛,好使自己的儿女经火归摩洛,他们行这可憎的事,使犹大陷在罪里。这并不是我所吩咐的,也不是我心所起的意。”」 「欣嫩子谷」:见王下23:10注。──《串珠圣经注释》 “欣嫩子谷”:在耶路撒冷城外的一个废物站;以色列人曾在此处焚烧儿女献给假神为祭,先知书中常有提及。──《启导本耶利米书注释》 使犹大陷在罪里: 用拟人手法指出犹大全地均被不法和不义所玷污,充斥着百姓所拜的偶像。 ──《圣经精读本》 【耶三十二35 邱坛是何物?】这些邱坛就是举行拜祭摩洛仪式中焚烧子女的地方,这部分是整个仪式中最重要和最荒诞的。──《灵修版圣经注释》 【耶三十二36】「现在论到这城,就是你们所说已经因刀剑、饥荒、瘟疫交在巴比伦王手中的,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如此说:」 【耶三十二36~44】关于恢复的应许: 神之所以再三重申将来必得恢复的应许,是为了再一次确定应许必得成就,也是为了使因挫折而失去信心的百姓得着安慰和勇气。神喜悦百姓彻底的确信自己的应许,而不是茫然地守株待兔。若没有对神的全然信赖和委身,就无法讨神喜悦(来11:6)。 ──《圣经精读本》 【耶三十二37】「“我在怒气、忿怒和大恼恨中,将以色列人赶到各国。日后我必从那里将他们招聚出来,领他们回到此地,使他们安然居住。」 即便是在被掳归回之后,以色列民族将得恢复的预言仍没有完全成就。因为他们继续受到了外邦人的侵略,甚至重建圣殿的工程也都受到了阻碍。因此,此预言应理解为基督的王国。在这种角度上,被掳归回只是神恩典的开始,而不是完成。
──《圣经精读本》 【耶三十二38】「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们的 神。」 我要作他们的神: 描述了神与以色列之间的亲密相交(创19:5;利26:12;申14:2),这是任何势力都无法阻隔的关系。 ──《圣经精读本》 【耶三十二39】「我要使他们彼此同心同道,好叫他们永远敬畏我,使他们和他们后世的子孙得福乐。」 「使他们彼此同心同道」:古译本作「赐给他们另一个心和道」,即新的心灵(参结11:19; 18:31; 36:26)。──《串珠圣经注释》 同心同道: “心”是思考之源,“道”是行为之泉(结11:19,20),所以本节表明,神的子民要同心赞美神的荣耀。这并不局限于个人的信仰态度,而是适用于整个群体。神的旨意就是,所有圣徒都同心合意地一起敬拜神(林前12:12-27)。 ──《圣经精读本》 【耶三十二40】「又要与他们立永远的约,必随着他们施恩,并不离开他们,且使他们有敬畏我的心不离开我。」 “永远的约”。新约永远不会有结束的一天(不像摩西之约)。──《耶利米书雷氏研读本》 「必随着他们施恩,并不离开」:原文或作「并不停止向他们施恩」。──《串珠圣经注释》 永远的约: 与“新约”(31:31-34)相同,其特点是内中蕴含着永远而无条件的拯救(50:5;诗105:10)。 ──《圣经精读本》 【耶三十二41】「我必欢喜施恩与他们,要尽心尽意、诚诚实实将他们栽于此地。」 将他们栽于此地: 这句话与诗80:8相似,表明了神要使百姓从巴比伦被掳之地归回,定居在巴勒斯坦的意志。从属灵的角度,这也适用于基督的事工。亦即,邪恶的罪人不肯承认耶稣就是弥赛亚,因排斥他而受到了神的离弃 ;但是,靠着福音的恩典,他们得以重新归向基督,成为圣洁的天上子民。“要尽心尽意”是上述祝福的前提,极大化了神对以色列的父爱。 ──《圣经精读本》 【耶三十二42】「因为耶和华如此说:我怎样使这一切大祸临到这百姓,我也要照样使我所应许他们的一切福乐都临到他们。」 【耶三十二43】「你们说,‘这地是荒凉、无人民、无牲畜,是交付迦勒底人手之地。’日后在这境内必有人置买田地。」 “必有人置买田地”:被掳过后,犹大地将重建,许多人要在这里购买土地。耶利米买地乃以实际行动表明将来必会实现的事。──《启导本耶利米书注释》 【耶三十二43~44】是神对耶利米之疑惑的最终回答,其内容与“买地”有直接的关系。亦即,耶利米购地的行为,象征将来以色列全城都要买卖土地,其前提正是“被掳归回”。正常的土地买卖,意味着个人和社会的法律秩序得到了恢复。此预言,首先意指以色列民族将要得到完全的恢复,更是意指因着基督的再临,天国将得到终极的完成。 ──《圣经精读本》 【耶三十二44】「在便雅悯地、耶路撒冷四围的各处、犹大的城邑、山地的城邑、高原的城邑,并南地的城邑,人必用银子买田地,在契上画押,将契封缄,请出见证人,因为我必使被掳的人归回。这是耶和华说的。”」 「高原」:应作丘陵(示非拉),指犹大中央山脉与沿平原之间的山麓地带。 「使被掳的人归回」:见29:14注。──《串珠圣经注释》 山地的城邑是指巴勒斯坦以西的地区,南地则是犹大南方一带。──《灵修版圣经注释》 【耶三十二44印章和封泥】印章是刻了名字或代表物主之图案的小卵石(有时是准宝石),盖于黏土或蜡上代表签署。戳印的黏土或蜡团就称为封泥(bulla)。公文和法律档都必须盖章表示其效力。考古学家发现了数以千计的印章和封泥,其中大部分都是来自主前八至六世纪。这种平面印章在以色列十分通行,与在美索不达米亚常见的圆筒形印章不同(见:赛八1,八16的注释)。印章通常刻有物主的名字,以及他父亲之名字或官衔。很多时代的印章都另外加上某些装饰。很多印章都有圣经的人名,但大部分都与圣经的人物无关,只是同名异人而已。但圣经有十多个人的名字,确实出现在印章或封泥之中。这些人包括了耶罗波安二世、乌西雅、约坦、比加、亚哈斯、希西家,可能还有约哈斯和玛拿西。又有一个印章上有耶洗别之名,物主可能就是作为以利亚仇敌的那位王后。此外,印章被发现的高官则有以利亚敬(赛二十二20)、巴录(本段)、耶拉篾(耶三十六26)、基大利(四十5)、耶撒尼亚(四十8),毘拉提(结十一1、13)可能亦是其中一人。主前六世纪的亚扪王巴利斯(见四十14)的印章亦已发现。这些印章最大的贡献,是有助于追踪时代之间通俗信念的变迁,因为艺术中的形像以及人名中的神名构词成分,都是反映当时人视为重要事物的可靠资料。──《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思想问题(第32章)】 1 试分析耶利米购地立契后的祈祷(32:16-25)。他对神,对时局有何认识?这祷文给你什么安慰或警惕?你认为他起初是否完全接受买地的做法?参15, 25节。 2 神对耶利米的答复如何响应了他的一些祷词?尤其比较17与27;24与36, 43节。你认为这现象是否支持你对上一题的答案? 3 试从神对先知的回复思想祈祷的严肃性与果效。 ──《串珠圣经注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