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西阿书第八章拾穗 【何八1】「“你用口吹角吧!敌人如鹰来攻打耶和华的家,因为这民违背我的约,干犯我的律法。」 亚述会如鹰到来攻打以色列。──《雷氏研读本》 「吹角」:指遇见敌人偷袭时所发出的警报。作者以鹰比喻仇敌,因为鹰常在空中盘旋,伺机捕捉猎物,而且爱吃腐肉;作者藉此指出,百姓的腐败正好让仇敌乘机攻击。──《串珠圣经注释》 本章谴责北国背约弃善,造像崇邪,忘记了造他的主,因此必遭刑罚。“你”指先知。“吹角”:发出警告。“鹰”比喻攻打以色列国的亚述。“耶和华的家”:北国全地。全国为罪所腐蚀,有若腐肉,将为盘旋空中的兀鹰所攫食。──《启导本注释》 这里敌人必指亚述人。他们很迅速地来到,好似鹰鸟一般。「耶和华的家」,在何西阿的用语中,是指耶和华赐给以色列人居住的地方(参阅九15,二8)。这是指耶和华的土地,不仅指耶路撒冷或圣殿的所在(参阅九3)。从「家」说到约,是充分说明以色列人与耶和华的关系。──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角」:原文是单数的「角」,表示神是命令一个人吹角。七十士译本与亚兰译本第一节前有「先知阿!」一词,表明这是神命令何西阿吹角。 ●「鹰」:速度快又准确的空中猎食者,也被以色列人当成是不洁的飞禽 利 11:13── 蔡哲民《查经资料》 【何八1 吹角信号】如同何西阿书五8,号角的声音或公羊的角是代表危险将临的信号。这会使人们开始动员,驱赶动物到城墙的保护内(见:摩三6)、关于吹角信号的进一步信息,请参看:民数记三十一6和约书亚记六4~5。──《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何八1 鹰(兀鹰)】何西阿使用捕食的鸟向猎物飞扑而下的画面。看起来最有可能他是在指亚述,再次被用作神怒气的工具。猎捕中的鹰或兀鹰是熟悉的景象,而他们常常被用在近东史诗和神话中(如乌加列的《阿赫特》叙事诗、亚喀得的《埃坦纳》史诗;见:申命记三十二11注释)。──《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何八1~14】以色列虚有其表:先知指责北国的所作所为皆属虚假,对本身毫无益处,所以审判即将临到。──《串珠圣经注释》 【何八2】「他们必呼叫我说:‘我的神啊!我们以色列认识你了。’」 百姓这番话仅属敷衍性质,他们因为心中恐惧才作此响应。──《串珠圣经注释》 呼叫神,承认祂是以色列的神,是一种誓忠的表示。「我的神啊」可能是信心的呼求,真心愿意投靠(二23;诗十八2,廿二1,六十三1等)。以色列人重新思想耶和华拣选他们的恩典,因此有这信心的承认:我们以色列认识你了!──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何八2~4】百姓虽也有敬拜神的,但这种敬拜已为外邦信仰所浸淫,完全走了样。耶和华已非生活中心,自立君王,制造偶像,王位成了枭雄抢夺对象(王下十五8~30)。──《启导本注释》 【何八3】「以色列丢弃良善,仇敌必追逼他。」 「仇敌」:指亚述。──《串珠圣经注释》 「丢弃」是极重的语气,专指关系方面的断绝。有时指雇主对佣工的解雇,或指耶和华断然弃绝以色列。「良善」可指良善者,或良善恩慈的神。良善与仇敌若成对比,那么良善可能指友人。友人是爱的,仇敌却是恨的。仇敌是谁,并未说明,从历史的背景看,那是亚述人,已经站在门口了,无法逃避。──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丢弃」:「弃绝」、「割断」。此字表示关系的断绝,常用来指耶和华弃绝罪人,现在却用这个字来说明以色列人弃绝「良善」。 ●「良善」:与 6:6 的「良善」不同,指的是「好东西」、「福份」。在何西阿书中指的是以色列人蒙拣选的身份,以及跟随着这个身份所带来的一切好处(包含平安、得保护、得雨水....)。 ●「丢弃良善」:「弃绝福份」,这是一种讽刺性的说法,以色列人当然追求福份,只是他们弃绝与神的圣约,那等同于是弃绝他们希望拥有的福份。 ●「仇敌」:可能指「耶和华」或「敌国」。在当时,破坏合约的那方被称为「仇敌」,遵守合约的则被称为「朋友」。── 蔡哲民《查经资料》 【何八4】「“他们立君王却不由我,他们立首领我却不认。他们用金银为自己制造偶像,以致被剪除。」 北国历史有十个朝代,共二十位君王,但每朝代的更替均有暴力流血事件(参串7)。
北国既忘记神的主权而自立君王,所以遭神责备。 「用金银」:因为偶像是金造的,而银是敬拜的费用。──《串珠圣经注释》 「他们」指第一节的「耶和华的家」,他们是家人,竟叛逆家主,是可痛心的事。他们立君王,可能不是指他们选立的,而是指人民参加君王登基大典,与制作偶像与迷信敬拜有关。 「不由我」与「我不认」二者可说是同义字,意思是神没有选召他们,神更不会分别他们为圣,神选立耶利米为先知,「晓得你……分别你为圣」。「偶像」是多数,或是指它们的华丽(文法所谓Plural of
Majesty),也必指它们的众多。「被剪除」是多数,指众多的偶像被剪除,正如六节下所说的牛犊必被打碎。但是这必指百姓,拜偶像的君王首领以及人民都被剪除,不能存留,因为他们背弃了立约的神。──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本来以色列的君王跟附近国家的君王自认为是神或半神半人的存在不同,以色列立王的制度是透过神拣选的先知选立、祭司认可膏立,他们接受祭司的膏立之后,必须与耶和华立约,要做耶和华的民 王下 11:17 。也就是因此君王执政出问题时,先知与祭司可以责备他们离开当初所立的约。不过以色列这时,君王只不过是为了自己的政治权力而存在,君王权位的取得,也常常是透过政变等不法的手段来取得,跟耶和华无关了。 ●不「认」:「认识」,「跟他没有关系」。 ●「剪除」:指的是「偶像」被剪除。── 蔡哲民《查经资料》 【何八5】「撒玛利亚啊!耶和华已经丢弃你的牛犊。我的怒气向拜牛犊的人发作,他们到几时方能无罪呢?」 这“牛犊”受人膜拜(比较出三二4;王上一二28)。──《雷氏研读本》 首都撒玛利亚并无拜牛犊的祭坛,因此撒玛利亚在这里是代表北国。 「耶和华已经丢弃」:有古译本作「你要丢弃」。 「他们到 ...... 无罪呢」:或译作「他们这样不能纯洁要到几时呢」。──《串珠圣经注释》 “牛犊”:耶罗波安第一在但和伯特利所立的像(王上十二28),代替往耶路撒冷圣殿的敬拜,要百姓在这里拜巴力。──《启导本注释》 无罪是指不被定罪,是法庭的用词,宣告无罪。以色列既长远在罪恶中,他们的手制作偶像,怎可求告耶和华呢?七章十三节,神虽然愿意救赎他们,他们却无诚意,神等候着他们,但是这等待的时间不会太长,他们必被定罪,宣判罪状。──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撒马利亚的牛犊」:以色列国的金牛犊是设在「但」和「伯特利」。所以这里的「撒马利亚」应该是「以色列」的代名词。 王上 12:26-33 ●「牛犊」:原来是担任巴力的坐骑,有时候为了表示巴力的缺席,祭坛上就只出现牛犊。后来的人就连牛犊也一起拜了。 ●「到几时方能无罪呢」:这是一种哀歌形式的感叹语,意思是「他们真的会有无罪的一天吗?」、「他们要犯罪到何时呢?」。── 蔡哲民《查经资料》 【何八5~6 牛犊偶像】我们有充足的证据知道,巴力崇拜与牛的宗教形象或画像相关联(如同阿查瑞遗址的兽型神绘像)。关于耶罗波安王试图在但与伯特利建立自己的神庙,以与耶路撒冷为敌,用金牛犊作为神宝座的代表,参看:列王纪上十二28~30注释。何西阿谴责放在这些神庙中的金牛犊是敬拜假神的源头,并反应以色列把巴力崇拜与敬拜雅巍混淆。何西阿的时代,只有伯特利尚存,因为提革拉毘列色三世于主前七三三年征服但,而且据推测,摧毁了那里的神庙。──《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何八6】「这牛犊出于以色列,是匠人所造的,并不是神。撒玛利亚的牛犊,必被打碎。」 耶罗波安造好金牛犊,告诉百姓:“这就是领你们出埃及地的神”(王上十二28),先知指出人手所造的“并不是神”,必被消灭(看赛四十四9~20)。──《启导本注释》 中译词有「这牛犊」,但原文没有提到牛犊,必仍是指拜牛犊的事。可制作的对象,也必可打碎。最后证明出来,撒玛利亚的牛犊不是神。这里所说的「打碎」,不仅破坏,也将这偶像打得粉碎之后,只成为许多碎块的断片。以色列人竟然将信仰寄托在可粉碎的偶像。偶像打碎了,他们的希望也因此破碎了,不再存留。──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匠人所造的」:前提是「人不可能造神」,牛犊既是匠人所造,当然不可能是神,所以会被真神打碎。── 蔡哲民《查经资料》 【何八6 撒玛利亚的牛犊】使用撒玛利亚而非伯特利作为牛犊的地点,是婉转的指以色列全地(见:何十5)。亚述年表中,藉由写出一省首都指该省全地,是很常见的作法(见:王下二十三19)。──《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何八7】「他们所种的是风,所收的走暴风;所种的不成禾稼,就是发苗也不结实;即便结实,外邦人必吞吃。」 以色列播种了拜偶像的“风”,便收割毁灭的“暴风”。──《雷氏研读本》 风象征虚幻、短暂;而暴风意味毁坏;以色列民种的是无用,收的的毁灭。 「禾稼」:指可收割的谷穗。 「不结实」:指做不成面粉。──《串珠圣经注释》 收成的时候是指以后,也可指审判的日子。以色列所作的,必须承受后果,无法否认、逃脱或掩饰,「撒罪孽的,必收灾祸。」(箴廿二8)。 「风」在智慧文学中常指幻觉,指虚无之物(如传一14、17;箴十一29;伯七7)。可能这是指拜牛犊的罪,是徒劳无益的。最后所收的只是毁灭而已,一无所得。种的是风,收的是暴风,必变本加厉,每况愈下,最后的结局完全是破坏。 麦种撒下,并未成为禾稼,即使发了苗,也不结实,不会成熟。但是真的结实可以收获,本身不能收取,却给外邦人抢夺去。──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他们所种的是风,所收的是暴风」:也有可能可以翻译成「他们在风中撒种,在暴风中收割」。这样与下文似乎比较吻合。 ◎以色列人既然看不出来人造的东西不会是造物者,所以整个思想体系就混乱了,有如在风中撒种的人一般,结果当然是一场空。── 蔡哲民《查经资料》 【何八8】「以色列被吞吃,现今在列国中,好像人不喜悦的器皿。」 吞吃一词也出现在以赛亚书廿八章七节,人们狂饮酗酒,以后为酒所困,或可译为「被酒吞吃」。那是先知与祭司的罪行。 「现今」未必指时间,可能指必有的后果。这里的「列国」,其实只指亚述与埃及。当时那两国是列强,以色列在国际矛盾的情势下进退维谷。他们不肯倚靠神,就在这形势中受困。──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好像人不喜悦的器皿」:直译是「像无用的器皿」,意思是破碎、无用等待被抛弃的器皿。意思是以色列国国力不振,在外交场上无足轻重。── 蔡哲民《查经资料》 【何八8~9】一度近东强国,成为亚述的附庸(王下十五19),为列邦所卑视。北国如“野驴”,愚蠢倔强,远离神,独行己路。“贿买朋党”:用金钱讨好外邦替他们对付敌人。──《启导本注释》 【何八9】「他们投奔亚述,如同独行的野驴。以法莲贿买朋党。」 「野驴」:于原文与「以法莲」相似。野驴本是群居的动物,性倔强。北国在政治上自寻路径,不仰望神,如离群的野驴般愚蠢和倔强。 「贿买」:原指给娼妓工资(参2:12),这里是指以色列用钱贿赂外邦为自己打仗。──《串珠圣经注释》 他们被形容为独行的野驴。野驴与以法莲在字根上相似,成为谐音。野驴性情倔强,很难驯服,所以不是一般所了解的笨驴。以法莲是愚蠢的鸽子(七11),却是倔强的野驴。据说野驴不合群,也不愿与其也动物共处,只独行其事,容易走迷,执迷而不肯回头。所以十足说明以色列的实况。 以法莲投奔亚述,是政冶的原因,也是信仰的失败,他们不仅犯了属灵淫乱的罪,而且也恬不知耻,投奔亚述,以亚述作为她的情夫,自己好似下贱的妓女一般。──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独行」的野驴:「任性走自己的路」。 ●「野驴」:与「以法莲」谐音。这种动物身躯矮小,力气大、奔跑速度快,脾气固执古怪,不喜合群。通常由一只公驴、几只母驴和所生的幼驴组成一个家庭。很少有两只公驴可以一同生活。这里的意思是以色列有如野驴一般,孤独不驯,也不受列国喜爱。 ●「朋党」:直译就是「情夫」。 ●「贿买」:指的是何细亚杀比加王窜位之后,立刻向亚述称臣,进贡巨额黄金。因为要征集巨额的贡款,搞得国内民怨沸腾、经济日渐衰微。 ◎指以色列好像失去吸引力的妓女,在列国(情夫)间被当成是无用的、不具吸引力的东西。他们好像愚蠢倔强的野驴,没有同伴,还要靠钱才能买到情夫。── 蔡哲民《查经资料》 【何八10】「他们虽在列邦中贿买人,现在我却要聚集惩罚他们;他们因君王和首领所加的重担,日渐衰微。」 “重担”。“君王和首领”指亚述的君主,强迫以色列献上的贡物,但这样做并未能买来安全。──《雷氏研读本》 「君王和首领」:大概是指亚述王。──《串珠圣经注释》 “重担”:北国对亚述的进贡,挽救不了其灭亡的命运,因为亚述是神施刑罚的工具。──《启导本注释》 「贿买」也可译为「收取」,他们收取这些脏钱,不知羞耻。现在审判就必临到。聚集来惩罚(珥四11),好似收割时拾取禾稼(弥四12)。 以色列投奔亚述(9节),他们向亚述进贡,成为何等重大的负担,因此国力渐衰,日渐衰微。在负担方面,也可能指亚述给予以色列宗教的压力。他们在亚述的宗教影响之下,在宗教方面更加堕落,这是国力衰微最大的主因。──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何八11】「“以法莲增添祭坛取罪;因此,祭坛使他犯罪。」 「取罪」:或作「献赎罪祭」。 「因此」:或作「虽然如此」。 「使他犯罪」:或作「变成犯罪的地方」(参4:13)。──《串珠圣经注释》 「祭坛使他犯罪」,他们所筑的祭坛以前是拜巴力的,现在是拜亚述的神明,南国的亚哈斯王所作的事可作参考(王下十六10-16),这当然是犯罪的举动。「罪」原意是不中的,不符合耶和华的标准。这字也可用作「赎罪祭」,这该是祭坛的基本功能。──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祭坛」:是献祭的地方。── 蔡哲民《查经资料》 【何八12】「我为他写了律法万条,他却以为与他毫无关涉。」 这里律法万条,可能是以一种「夸张」的文体方式,强调神命令的严重性,不容忽略。律法可能也不是指狭义方面的,而是广义的「训诲」,包括律法与先知。还有传统,除祭司与利未人教导之外,还有先知的解释与评论。这些都是神的教诲与训言,其权威的性质更加重大,所以「万条」不是量的众多,而是「质」的增重。 「毫无关涉」原意为异教。同一个字在本书曾出现数次。五章七节译为「行事诡诈」。七章九节译为「外邦人」。八章七节也译为「外邦人」,都指外邦异教的敬拜。──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万条」:「无数的」、「重要的」、「伟大的」。希伯来人习惯用巨大的数目表示质量的优越。律法当然没有万条,这里就表示「重要的律法」或「伟大的律法」的意思。 ●「毫无关涉」:「奇异的东西」、「异教」、「外国人」。这里是表示以色列人不把律法当成一回事。 ◎「写了律法万条」:可见当时「律法」已经成书了,而且广为流传。 ◎当时一般平民百姓并不懂文字,也不可能有书籍,都必须靠祭司来教导律法,祭司一失职,百姓自然以为律法与自己无关。── 蔡哲民《查经资料》 【何八13】「至于献给我的祭物,他们自食其肉,耶和华却不悦纳他们。现在必纪念他们的罪孽,追讨他们的罪恶,他们必归回埃及。」 “他们必归回埃及”。神把拯救他们离开埃及的情况逆转,使他们再次被掳受困(这次是在亚述)。──《雷氏研读本》 「自食其肉」:指献肉为祭,然后把肉吃掉。百姓喜爱献祭,是因为贪吃祭肉,所以敬拜也是枉然。 「埃及」:象征为奴之家。 「归回埃及」:指被仇敌掳去作奴婢(参申28:68)。这里是指以色列必被亚述掳去(参9:3)。另一解释是;亚述灭北国时,有些百姓逃往埃及。──《串珠圣经注释》 “归回埃及”:埃及原为以色列人为奴之地。“埃及”在此指奴隶之境。北国不倚靠曾救他们脱离奴役的神,反相信亚述、埃及等国的政、军力量以图挽救,先知宣告他们的命运是要在异国为奴(九3)。北国被灭后,大部分的百姓被掳往亚述,可能有一小部分逃往埃及。──《启导本注释》 耶和华不悦纳他们,是指一般的人民。他们还是在根本上失败,他们献祭的动机不正,方式也不正确。这样吃祭肉,不合乎神的旨意。他们几乎是假借名义,大事宴乐,怎么会得神的同意呢?他们吃祭肉,原是结盟的举动,互为相交的表现。但是他们与神没有真正有美好的立约的关系,他们的违约是神所憎恶的。 「纪念」是司法的名词,就是宣布罪状(参阅赛四十三26)。「罪孽」一词,原指干犯的罪,应受刑罚(五5,十四2、3),罪孽使人跌倒。──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自食其肉」:指的应该是平安祭。 利 3:11-17 ●「他们必归回埃及」:指的是被掳或逃亡。 何 9:3 11:5 这个审判也表达神要逆转他对以色列的救赎(出埃及),让以色列人回到与神无关的历史原点。── 蔡哲民《查经资料》 【何八14】「“以色列忘记造他的主,建造宫殿。犹大多造坚固城,我却要降火焚烧他的城邑,烧灭其中的宫殿。”」 以民本应倚靠造他们的主,却把安全寄托在自己所造的事物上,本书多次提到“犹大”,说明写作的地点或在犹大,要南国记起以色列的教训。──《启导本注释》 宫殿不仅指王室的殿堂,也包括圣所的庙堂。神是烈火,必以忿怒来烧毁以色列罪行所表现的建设。火也可能指神允许外患的侵略,无可避免。──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坚固城」:具防御价值的城市。── 蔡哲民《查经资料》 【何八14 宫殿】希伯来文 he^kal,可能和亚喀得文 ekallu 同一字源(来自苏美文 E.GAL),「大屋」,可能意指神殿或宫殿。至少在耶罗波安二世执政早期,试图要在撒玛利亚和其他主要城市建立强化防御的城市和巨大的纪念建筑(关于犹大类似的建筑,见:代下二十六9~10)。像这样的努力,可以当作是皇家权力的符号,也因此理当受何西阿控诉他们「忘记」神(见:申三十二15~18)。──《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