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追求

〔林建利專欄〕

利未記追求:1~2章

【大綱】

一、燔祭(一1~17)

1. 以牛為燔祭(一1~9)

a.沒有殘疾的公牛(3)
b.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4)
c.牛的血要灑在會幕門口壇的周圍(5)
d.祭司要把一切全燒在壇上,作為燔祭(6~9)

2. 以綿羊或山羊為燔祭(一10~13)

a.沒有殘疾的公羊(10)
b.把羊宰於壇的北面,祭司要把羊血灑在壇的周圍(11)
c.祭司要把羊肉塊、頭、脂油、內臟、腿全燒在壇上,作為燔祭(12,13)

3. 以鳥為燔祭(一14~17)

a.班鳩或雛鴿為供物(14)
b.鳥的頭要揪下來,把鳥燒在壇上,鳥的血要流在壇的旁邊(15)
c.鳥的嗉子和髒物丟在壇的東邊,倒灰的地方(16)
d.祭司把鳥撕開,將鳥焚燒在壇上,作為燔祭(17)

二、素祭(二1~16)

1. 用細麵澆上油,加上乳香作為素祭(1~3)

2. 用爐中烤的物,或鐵鏊上作的物,或用煎盤作的物作素祭(4~10)

3. 素祭不可有酵,也不可有蜜,但要用鹽調和(11~13)

4. 用烘了的禾穗子當作初熟之物的素祭(14~16)

【要點】

一、利未記記載神在會幕中的說話(一1,廿七34),在利未記中,神的說話包括:

1. 獻祭(一至七章)

2. 事奉的條例(八至十章)

3. 生活的條例(十一至廿二章)

4. 節期(廿三章)

5. 其他的條例與警告的話(廿四至廿七章)

在會幕立起來之前,神在西乃山上向摩西說話(出十九3),但會幕立起之後,神乃是在會幕中對摩西說話(一1);會幕預表教會是神與人相會,神對人說話的地方。在新約時代,神是向眾教會說話,也是在眾教會中說話(啟二、三)

二、根據利未記,我們看見五種主要的祭:燔祭(一),素祭(二),平安祭(三),贖罪祭(四),及贖愆祭(五)。其主要的目的有三方面:

1. 為神的百姓遮罪,平息神與祂百姓之間罪的問題

2. 作為禮物,討神的喜悅(參考來五1、羅十二1)

3. 作神和祭司的食物

三、在第一章裡,作為燔祭的供物,可以是牛或羊,或是班鳩,或是雛鴿:

1. 這些都是動物,表徵基督救贖的生命。燔祭雖是為著神的滿足,卻仍為祭司贖罪(一4),所以燔祭必須有血可流,為著贖罪(參考來九22)

2. 燔祭的供物牛、羊、班鳩或雛鴿大小不同,表明獻祭者對基督的經歷及生命度量有所不同(參馬太廿五14~30)

3. 無論是公牛或公羊,都必須是無殘疾的,表明作為燔祭獻給神的基督是沒有缺陷,瑕疵(來九14,彼前一19),祂也是不知罪的,沒有犯過罪的(林後五21,來四15)

4. 血灑在壇的周圍(一5,11,15)是為贖罪(一4),也是為著我們的良心

5. 祭牲被切成塊子(一6,12),表徵基督毫無保留地被破碎;頭表徵基督的智慧;脂油表明祂為神所喜悅;臟腑表明祂內裡的所是;腿表明祂的行事為人及行動的能力;祭牲的臟腑及腿要用水洗,表明祂內裡的各部份及外面的行事為人,不斷被聖靈來洗淨,使祂不被污染或玷污

6. 燔祭預表基督絕對為著神,滿足神,並蒙神悅納(一9,13,17)

四、在第二章中的素祭

1. 素祭表徵基督的人性,所著重的是祂的人性生活及日常的行事為人,這含示祂的死,卻著重在祂的生活

2. 素祭的主要成份是細麵,表徵基督的人性在各方面都均勻、柔細、平衡、周到、溫和、正確合宜,沒有過或不及之處

3. 細麵由麥子經過碾磨而產生,這些過程表徵基督受苦受難的人生。祂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被人掩面不看,人也不尊重祂(賽五十三3),這正是祂受苦人生的寫照,祂受苦的至高點是至終被人釘死在十字架上

4. 素祭中所有的祭物都是植物,表明基督的生命生產的一面,為著繁殖、擴增,並能將生命供應給人,使人得飽足(參考約十二24)

5. 素祭的油表徵神的靈,在素祭裡細麵用油調和(二4,5),或將油澆在細麵上(二1,6),或是抹上油(二4,15);這些表徵神的靈作為神性或是與祂的人性調和,或是澆灌在祂身上而膏了祂(路四18,太三16)

6. 不像燔祭完全是為神的需要,素祭一部份是獻給神的,為馨香的火祭,所剩的另一部份要歸給祭司(二2,3,9,10)。所以,素祭是神和人都得滿足

7. 素祭中要燒給神的,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二2,9,16),這裡的火不是為審判,而是為悅納。素祭被火燒盡,表徵神悅納了基督並完全因基督而得滿足

五、在素祭中

1. 不可有酵(二11),酵表明罪惡或不好之事,這表明基督是無罪的,不知罪的,在祂裡面也沒有任何消極的事物(林後五21,來四15,彼前二22,路廿三14,22)

2. 不可有蜜(二11),蜜表徵天然的良善或天然的情感(參考太十二46~50),天然的良善或情感會變質。青年男女由愛生恨,就是蜜最好的例子

3. 要有乳香(二1,15),乳香表徵基督復活的馨香及芬芳,四福音裡的基督就是滿了復活的馨香及芬芳。因此,衪所到之處就吸引人來跟從祂

4. 素祭的供物,要用鹽調和(二13);鹽的功用是調味,殺菌和防腐。鹽表徵基督的死或基督的十字架。神和罪人所立的約,是建立在十字架的救贖上(太二六26~28)。所以神立約的鹽是指基督的十字架救贖成了神和人立約的根據

利未記追求:3~4章

【大綱】

一、平安祭(三1~17)

1. 以沒有殘疾的公牛或母牛獻祭(1~5)

2. 以沒有殘疾的公羊羔或母羊羔獻祭(6~11)

3. 以山羊獻祭(12~16)

4. 脂油和血都不可吃,成為永遠的定例(17)

二、贖罪祭(四1~35)

1. 人或受膏的祭司犯罪,使百姓陷在罪裡 ── 用公牛犢獻祭(1~12)

2. 以色列的全會眾,誤犯了隱而未現的罪 ── 用公牛犢獻祭(13~21)

3. 官長誤犯了罪,自己也知道 ── 用公山羊獻祭(22~26)

4. 百姓中有人誤犯了罪,自己也知道 ── 用母山羊獻祭(27~31)

5. 若以綿羊羔為贖罪祭的供物,必用沒有殘疾的母綿羊(32~35)

【要點】

一、平安祭表徵基督是人和神之間的平安。平安祭的應驗在新約時代就是主的筵席(林前十21),聖徒在主的筵席裡享受基督作平安祭,使他們和神之間有了平安;也因此,他們和神可以有交通,並在交通中享受神的豐富及神聖的供備。正如回家的浪子,享受父親愛裡所有的預備(參考路十五22,23)

二、平安祭的祭牲可以是牛或羊,也可以是公的或是母的(三1,6,12)表明獻祭者對基督有不同程度的享受,或不同度量的享受。獻牛者表明獻祭者對基督的享受是較大的度量;獻公的祭牲者,則表明他們對基督有較強的享受

三、平安祭的脂油和腰子都要焚燒作為神的馨香的火祭(三3~5,9~11,14~16)。脂油表明基督的內在豐富及甘美是為著神的滿足和享受;內臟表明基督內裡的所是及其柔細與尊貴單單為神所領略與品嚐

四、羊羔為祭物(三7)表明獻祭者享受基督的美麗與完全;而以山羊為祭物(三12),表明獻祭者經歷並享受基督成為罪(林後五21),擔當他的審判,後者應是對基督較初級的享受

五、以色列人一切的住處,脂油和血都不可吃,這要成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三17):

1. 脂油表徵基督上好的部份單單是為著神的享受和滿足

2. 血表徵基督的血滿足神公義,聖潔和榮耀的要求,信徒只該有分於基督的血(參 考約六53~56,馬太廿六27,28),不該有份於其他的血(參考創九4)

六、贖罪祭的祭牲可以是公牛犢(四3,14),或是公山羊(四23),或是母山羊(四28),或是母綿羊(四32)。這表明人對經歷基督作贖罪祭的體會、應用、和認知上可能會有程度上的差別。贖罪祭和我們的罪性有關,在新約裡,單數的罪指我們裡面的罪性,複數的罪指我們外面的罪行。罪性就是內住在我們裡面的罪只有一個;而我們的罪行就太多了。無論是對罪行或罪性,我們的認知與領悟會因我們對基督的認識而有所不同。這也與我們生命的經歷,生命長進的程度有關,贖罪祭表明基督為我們的罪性犧牲了自己(參考林後五21,來九26)

七、獻贖罪祭的過程,非常強調按手在祭牲的頭上(四4,15,24,29,33),這表徵獻祭者與祭牲聯合。祭牲的被殺,等於獻祭者的被殺;祭牲的死等於獻祭者的死。正如在新約裏,基督被釘死,我們與衪聯合,也與祂同被釘死(參考羅六3,4,6,8,林後五14,加二20)

八、第四章啟示贖罪祭的血,有四種處理方式:

1. 取些公牛犢的血,把指頭蘸於血中,對著聖所的幔子,彈血七次(5,6,16,17),表明我們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祂的身體(來十19,20)。彈血七次,表明救贖的完全,使我們可以坦然無懼來到施恩的寶座前,得憐憫,蒙恩典,作為應時的幫助(來四16)

2. 取些公牛犢的血,抹在會幕內,香壇的四角上(7上,18上),這表明基督救贖的血給我們新的立場和地位,可以來禱告神,與神同工

3. 取些公山羊、母山羊、母綿羊的血,祭司要指頭蘸些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25上,30上,34上),表明基督救贖的能力和力量,達到地的四方。凡願意的,都可以接受祂的救贖(參考馬太廿四14,羅十9,10)

4. 其餘的血,倒在燔祭壇的腳那裡(7下、18下,25下,30下,34下),表明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流血,完成救贖,使我們的良心平安,並向我們保證我們蒙神赦免,並且蒙神悅納(弗一5~7)

九、贖罪祭裡祭牲的脂油和腰子要被燒在燔祭壇上(四8~10,19,26,31,35),這表明基督甘美,柔細的部份及祂內在的所是都要獻給神,完全為著神的滿足。這也指明燔祭是贖罪祭的根基。正如基督先是燔祭 絕對為著神的,然後祂才夠資格成為贖罪祭,為我們成為罪,代替我們而死來救贖我們,這是何等的一幅圖畫,我們敬拜主!

十、在四11~12,21中所記載的焚燒,是審判的焚燒,指明基督外面的人在地上為信徒犧牲,為要救贖他們,這也勉勵我們要出到營外就了他去,忍受祂所受的凌辱(參考來十三11~13)。讓我們都起來跟隨祂的腳跡行,祂的謙卑、溫柔、低調、於人無傷,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公義的神(彼前二21~23)。哦!何等的榜樣!何等的一位救主!

利未記追求:5~6章

【大綱】

一、贖愆祭(五1~六7)

1. 原因(1~4)

a.作證時,所看見的,所知道的,不說出來(1)
b.沾到死屍而不潔(2)
c.知道自己沾染污穢(3)
d.知道自己冒失發誓(4)

2. 承認所犯的罪,並獻贖罪祭(5~13)

a.獻母羊或羊羔或山羊(6)
b.兩隻班鳩或兩隻雛鴿;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7~10)
c.十分之一的細麵伊法(11~13)

3. 在聖物上誤犯了罪,要獻公綿羊為贖愆祭,並償還聖物,外加五分之一給祭司(14~16)

4. 犯罪干犯耶和華的律法,獻公綿羊作贖愆祭(17~19)

5. 干犯人而犯罪,要賠償損失,外加五分之一,獻上公綿羊為贖愆祭(六1~7)

二、燔祭的條例(六8~13)

1. 燔祭要放在壇的柴上,從晚上到天亮,壇上的火要常常燒著(9,12上,13)

2. 祭司要穿細麻布衣服,細麻布褲子,把祭壇的灰收起來,倒在壇的旁邊(10)

3. 換下衣服,把灰拿到營外潔淨之處(11)

4. 在燔祭壇上燒平安祭的脂油(12下)

三、素祭的條例(六14~23)

1. 祭司在壇前,獻在耶和華面前(14)

2. 祭司取一把細麵,取些油和全部的乳香,燒在壇上,奉給耶和華為記念(15)

3. 所剩下的給祭司吃(16~18)

a.在聖處,會幕的院子裡吃(16)
b.不可參酵而吃(17)
c.這是祭司永得的分,直到萬代(18)

4. 亞倫及其子孫受膏時,所獻的素祭,全部燒給耶和華,祭司不可吃,這是永遠的定例(19~23),這是祭司的素祭

四、贖罪祭的條例(六24~30)

1. 在耶和華面前宰燔祭的地方,宰祭牲(25)

2. 祭司要在聖所,在會幕的院子裡吃(26)

3. 凡摸祭肉的要成聖(27)

4. 煮祭物的瓦器要打碎;若是煮在銅器裡,銅器要擦磨,在水中涮淨(28)

5. 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29)

6. 若將血帶進會幕在聖所贖罪,那肉不可吃,必用火焚燒(30)

【要點】

一、贖愆祭的需要,在五1~4有提到四種可能的因由:

1. 在作見證時,沒有把所看見,所知道的,如實說出來(1)。不如實作見證,就是說謊,而撒但是說謊之人的父(約八44),這表明這樣的行為是聯於撒但的,這也違反了十誡中的第九誡(出廿16),這就是犯罪,因此,須要贖愆祭

2. 沾染死屍而成為不潔,就有了罪(2)。死亡是神所憎恨的,死亡是神最末了的仇敵(林前十五26),在神眼中我們一沾到死亡就是不潔淨的,所以,要獻上贖愆祭

3. 沾染污穢也是不潔淨的(3),凡不合乎神的神聖性情的人、事、物都是不潔淨的,我們沾染這些也會叫我們成為污穢不潔的。所以,也須要贖愆祭

4. 冒失發誓(4),發誓指明我們沒有向著神,而信靠別的。我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太五37)。所以冒失發誓也是犯了罪,須要贖愆祭

二、贖愆祭的祭物。可以是一隻羊,或是兩隻班鳩,兩隻雛鴿,或是細麵伊法的十分之一(五6,7,11)。這是因各人生命度量的不同,生命經歷的差異而造成的。同一個過犯,有的人覺得嚴重,有的人覺得沒什麼。因此,在獻贖愆祭時,就有所不同

三、贖愆祭也聯於贖罪祭(五6~9,11,12),這指明我們所以犯罪,是因我們有罪性在我們裡面,罪性在我們裡面的運作,使我們犯罪(羅七14~20)。所以,贖愆祭最後成了贖罪祭

四、在五15~六7中,記載了三種的犯罪,也須要獻贖愆祭:

1. 干犯神的聖物(五15),除了要以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作為贖愆祭外,在聖物上的差錯要償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給祭司(五16,17)

2. 干犯神的律法,神的吩咐(五17),即便不知道,還是有了罪,要獻上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為贖愆祭(五18)

3. 干犯了人,指侵犯到他人的權益(六2,3)。要獻上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六6)。除了彌補對方的損失外,另外加上五分之一給當事人(六4,5,參考路十九8)

五、燔祭的條例(六8~13),值得關注的是:

1. 祭壇上的火,要常常燒著,不可熄滅(9,12上,13)。祭壇的火一直焚燒,表明神強烈的渴望人奉獻給祂,成為祂的滿足;也指明人可以隨時把自己奉獻給神,這是神所喜悅的,在神眼中,這是合宜的事奉(羅十二1)。聖靈的火也在我們裡面焚燒,使我們得供應,更絕對,更奉獻,更熱烈愛主

2. 祭司要穿上細麻布衣服及細麻布褲子來處理燔祭的灰(11),灰是燔祭的結果。這含示人絕對的奉獻是神聖的,神所悅納的,而我們應該很莊重,嚴肅的看待這樣的奉獻

3. 把燔祭燒在壇上,在其上燒平安祭牲的脂油(六12)。這表明燔祭所代表的絕對奉獻成了一個根基,在這根基上,我們能與神有甘美、香甜的交通;這也指明我們越奉獻,就越容易聯於神,與神有甜美的交通,也使我們甘心樂意的把自己奉獻給神,這兩者是相輔相乘,相得益彰的

六、素祭的條例(六14~23):

1. 素祭是在壇前,獻在耶和華面前(14),表明素祭是聯於基督十字架上的救贖,並在神同在的氣氛中獻上的

2. 素祭有一部份是給祭司吃的,並在聖處,在會幕的院子裡,不帶酵而吃(16)。這些指明只有事奉的人能有分於素祭,而事奉的人必須分別為聖,遠離罪惡,並在神聖的地方 神的教會裏享受素祭

七、贖罪祭的條例(六24~30)

1. 在耶和華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贖罪祭牲(25),這表明作我們贖罪祭的基督乃是在神面前被釘死;而且,祂能救贖我們,解決我們罪的問題,乃因祂是燔祭,絕對奉獻為著神的旨意

2. 凡摸這祭肉的,要成為聖(27上),表明接觸作贖罪祭的基督就被分別為聖了。這祭牲的血,若彈在什麼衣服上,衣服要在聖處洗淨(27下),表明蒙救贖之人的行事為人要分別為聖,並因活在神的教會中而被洗淨

3. 煮祭物的瓦器要被打碎(28上),表明外面的人,天然的人要被破碎(參考林後四7,16)。若煮在銅器裡,銅器要磨擦,在水中涮淨(28下),表明我們重生之人,要活在神審判的光中(林後五10),並在靈裡生活行動而得潔淨(加五16,25)

利未記追求:7~8章

【大綱】

一、贖愆祭的條例(七1~10)

1. 是至聖的(1)

2. 把血灑在壇的周圍(2)

3. 脂油與內臟要焚燒,為獻給耶和華的火祭(3~5)

4. 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這祭物(6)

5. 聯於贖罪祭(7)

6. 聯於燔祭(8)

7. 聯於素祭(9,10)

二、平安祭的條例(七11~38)

1. 為感謝而獻的平安祭,祭牲的肉,要在獻的日子吃,不可留到早晨(12~15)

2. 為還願或甘心獻的平安祭(16~21)

a.祭牲的肉,必在獻祭的日子吃,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16)
b.若祭肉留到第三天,要用火焚燒(17)
c.若第三天吃祭肉,平安祭必不蒙悅納,吃祭肉的,要擔當他的罪(18)
d.祭牲的肉在潔淨的條件下,是為著潔淨的會眾(19~21)

3. 脂油和血都不可吃(22~27)

4. 平安祭的脂油要燒在壇上歸給耶和華(28~31上)

5. 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要歸給獻祭的祭司(31下~36)

6. 耶和華神的說話,關乎五個祭及承接聖職的禮(37,38)

三、祭司承接聖職(八1~36)

1. 預備(1~5)

2. 祭司們用水洗身,亞倫穿上大祭司的衣服(6~9)

3. 摩西膏抹帳幕及其器具及亞倫,使之成聖(10~12)

4. 祭司們穿上祭司袍(13)

5. 為祭司們獻贖罪祭(14~17)

6. 為祭司們獻燔祭(18~21)

7. 祭司們承接聖職(22~36)

a.宰殺公綿羊,把血抹在祭司們的右耳垂上,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22~24)
b.獻給耶和華的搖祭(25~28)
c.羊的胸作搖祭歸摩西的分(29)
d.將膏油和血,彈在祭司們的衣服上,使他們並衣服都成聖(30)
e.祭司們在會幕門口吃肉和餅,剩下的肉和餅,要用火燒(31,32)
f.七天的承接聖職,祭司們都要住在會幕門口,不可出來,免得死亡(33~36)

【要點】

一、贖愆祭的條例(七1~10)

1. 是至聖的(1)

2. 人在那裡宰燔祭牲,也在那裡宰贖愆祭牲(2)。表明贖愆祭的基礎是燔祭;基督絕對為著神(燔祭),使祂夠資格成為我們的贖愆祭和贖罪祭(六25)。這提醒我們,在我們對付罪性(贖罪祭)和罪行(贖愆祭)時,我們須要一個合適的根基,就是絕對為著神(燔祭)

3. 祭司要把贖愆祭牲的血灑在壇的周圍(2下),表明基督的血是我們罪得赦免的基礎(弗一7,太廿六27,28),也洗淨我們的良心(來九14)

4. 獻燔祭的祭司要得燔祭牲的皮(8),皮是指遮蓋、保護。這表明當我們供應作燔祭的基督給別人時,我們會經歷基督的遮蓋、保護及保守的能力(約十28,彼前一5,猶24)

二、平安祭的條例(七11~36)

1. 要用有酵的餅和為感謝獻的平安祭,與供物一同獻上(13)。這表明我們雖然享受基督是無罪的一位,但我們認識罪仍在我們裡面(羅七16~20)。所以,我們須要神的憐憫和保守

2. 為感謝而獻的平安祭,祭牲的肉要當天吃,不可留到早晨(15),表明供應的持續力較小。而還願或甘心獻的平安祭,所剩的祭肉第二天仍可以吃(16),表明供應的持續力較大。而祭肉到了第三天,必要用火燒(17),若吃了第三天的祭肉必不蒙悅納,要擔當自己的罪(18),表明我們對基督的享受是新鮮的,活潑的;若是老舊了,就不蒙神悅納

3. 脂油和血都不可吃,吃的人,必從民中剪除(22~27)。脂油是歸給神的,是神的分(三3~5)。鳥的血,野獸的血,我們不可吃,表明我們有分基督的血,就被分別為聖,不該再有分於其他的血。否則,我們就不能再有分於神聖的交通

4. 祭物的分配

a.供物的脂油和內臟是神的分(三3~5)
b.作為舉祭的餅和右腿是給供職的祭司(七14,32~34)
c.搖祭的胸是為著所有的祭司(七30,31,34)
d.平安祭的肉是為著獻祭的人(七15~18)
e.剩下的肉,潔淨的人都可以吃(七19~21)

三、祭司的承接聖職(八1~36)

1. 承接聖職是在會幕門口(3,31,33,35),表明承擔祭司的職分是在教會裡,也是為著教會,是聯於教會的建造,也是聯於神的見證

2. 摩西用水洗了亞倫和他兒子(6),表明要承擔祭司的職任,須要不斷經歷聖靈的洗淨和更新(林前六11,提多三5)和神的話的洗滌而帶來心思的更新(弗五26,羅十二2)

3. 摩西給亞倫穿上大祭司的衣服(7~9),並給亞倫的兒子穿上祭司的衣服(13),表明基督以祂神聖的屬性和人性的美德來裝備事奉的人

4. 摩西用膏油抹帳幕及其一切器具(10,11),使它們成聖,表明祭司職任是聯於神的靈,基督與教會,十字架,聖靈的洗滌…。摩西又膏亞倫,使他成聖(12),表明作我們大祭司的基督(來四14,七26~28),被神所膏,使祂分別為聖,能承擔神聖的使命(太三16,路四18,19)

5. 在承接聖職時,緊接在帳幕及亞倫的受膏之後,是獻贖罪祭(14~17)和燔祭(18~21)。這兩種獻祭在提醒我們這些事奉的人,我們仍有罪的問題,我們不過是罪人蒙主恩,須要主的恩典不斷的扶持和供應;另一面,我們不是絕對為著神的,我們須要經歷基督作燔祭,好叫我們更絕對,更向主活著,討主的喜悅(林後五9)

6. 承接聖職之禮所宰殺的公綿羊,摩西把羊的血抹在亞倫和他兒子的…(22~24)

a.右耳垂上,表明事奉的人耳朵要分別為聖,聽神的話,明白神的旨意(參撒上十五22,弗五17)
b.右手的大拇指上,表明事奉之人的手要分別為聖,作神的工作(參約五19,四34)
c.右腳的大拇指上,表明事奉的人的腳要分別為聖,行走主的道路(參馬太七13,14,路一78,79,彼後二15,21)

7. 祭司們要在會幕門口吃祭肉和餅,並七天之久不可出會幕的門(31~36),表明事奉的人要在教會中享受基督,以及神聖的供備;且一生之久(七日所表徵)都要活在教會中,聯於神的見證,否則會經歷屬靈的死亡,喪失事奉的資格(參詩八十四1~4,10)

利未記追求:9~10章

【大綱】

一、祭司事奉的引進(九1~21)

1. 摩西對亞倫的囑咐,要為自己和百姓獻祭贖罪(1~7)

2. 亞倫為自己獻贖罪祭(8~11)

3. 亞倫獻燔祭(12~14)

4. 亞倫為百姓獻贖罪祭、燔祭、素祭(15~17)

5. 亞倫為百姓獻平安祭(18~21)

二、祭司事奉的結果 耶和華的榮光顯現,並有火燒盡燔祭和脂油,百姓歡呼、敬拜(九22~24)

三、拿答和亞比戶的干罪(十1~11)

1. 原因: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的(1)

2. 結果:被火燒滅,死在耶和華面前(2)

3. 摩西對屍首的處理(3~5)

4. 摩西對亞倫和他兒子們的警告(6,7)

a.不可蓬頭散髮(6上)
b.也不可撕裂衣裳(6中)
c.也不可出會幕的門(7)

5. 耶和華對亞倫的說話(8~11)

a.警告 ── 祭司們清酒、濃酒都不可喝(9)
b.分別聖的、俗的、潔淨的和不潔淨的(10)
c.將律例教訓以色列人(11)

四、祭司食物的條例(十12~20)

1. 素祭要在壇旁,不帶酵而吃(12,13)

2. 平安祭中,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要在潔淨的地方吃(14,15)

3. 例外(16~20)

【要點】

一、祭司事奉的引進是在第八天(九1),第八天表徵復活(參考可十六9,約廿1,行傳廿7)。這指明祭司的事奉是在復活裡;我們新約聖徒的事奉也須要在復活裡,就是在靈裡(羅一9)。這也含示我們的事奉是憑著復活的大能,不是我們天然的能力(西一29,提後一8,來七16)

二、亞倫為自己獻贖罪祭和燔祭(九8~14),這指明:

1. 他是有罪的人,他必須獻贖罪祭以解決罪的問題。另外,他不是絕對為著神的,須要獻燔祭以滿足神,蒙神悅納

2. 基督獻上自己成為贖罪祭,解決了我們在神面前罪的問題(來九12,26,28)。基督也成了燔祭,獻上自己叫神滿足(來十5~9)

三、亞倫為百姓獻贖罪祭(九15),燔祭(九16),素祭(九17)和平安祭(九18~21)

1. 贖罪祭(含贖愆祭)表明基督被獻上,成功救贖解決了我們罪的問題

2. 燔祭表明基督作燔祭滿足神,使我們蒙神悅納

3. 素祭表明基督柔細、均勻、堅剛、純潔、合宜的人性,成為神的食物,也成為事奉之人的食物

4. 平安祭表明當我們應用並享受基督作我們的贖罪祭(含贖愆祭),燔祭和素祭時,我們就享受了神的平安,這平安就是基督自己(弗二14)

四、關於拿答、亞比戶的獻凡火(十1~11):

1. 他們是亞倫的兒子(1),是祭司的身份,只是他們獻凡火,不是神聖潔的火,就遭受神嚴厲的審判,當場被燒死(2)

2. 他們在事奉,但不是照著神的方式,這表明人照著自己的想法、方式、喜好或才幹來事奉神。記得摩西要以色列人造會幕及其器具時,嚴格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他的樣式(出廿五9,卅九42,43)。神對於祂的事工,祂所要作的事都有明確的安排、規定。人不能憑著自己的方式,想像、喜好、或才幹來事奉神。新約啟示我們,教會的建造也是一樣,不能用人的想像、方法…;要照著神的啟示來建造教會(參讀林前三10~15,弗二20,太七21~23)

3. 摩西對亞倫其餘二個兒子的警告(6,7)

a.不可蓬頭散髮:這表明雖然親人遭受神的審判而死,事奉神的人仍要服在神的權柄之下(參讀林前十一2~14)。蓬頭散髮,表徵不服神的權柄,會遭遇屬靈的死亡
b.也不可撕裂衣服:衣服表徵我們所活出的美德,事奉的人不管在遭遇任何事,都要向主活著,活出基督人性的美德(羅十四7,8,腓一21)
c.也不可出會幕的門,因耶和華的膏油在他們身上:會幕是神的見證,神說話並與人相會的地方,這是聖別的範圍。事奉神的人,要留在這聖別的範圍,聯於神的見證,有分於神的說話並與神相會。離開這一切,事奉之人就失去立場和資格事奉神,也會經歷屬靈的死亡

4. 神對亞倫的囑咐(8~11)

a.進會幕時,清酒、濃酒都不可喝,免得死亡(9):這表明事奉的人要遠離屬世的享受、肉體的享樂,因這些會導致人放縱肉體,而遭遇屬靈的死亡
b.可以分別聖的、俗的、潔淨的和不潔淨的(10):表明遠離屬世的享受,肉體的享樂,叫我們分別為聖,成為潔淨的人,好叫我們有合適的光景,立場並地位來事奉神

五、祭司食物的條例(十12~15)

1. 素祭有一部份給祭司吃,要在壇旁,在聖處不帶酵而吃(12,13),表明事奉之人享受基督作素祭,要以十架的經歷為基礎,在聖別的範圍,神的同在裏,並且不能沾染罪

2. 平安祭中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要在潔淨的地方吃(14,15)。搖祭的胸是指基督在復活裡的愛,舉祭的腿是指基督在升天裡行動的能力。這些表明事奉的人要在聖別又潔淨的地方來享受基督復活裡的愛和祂在升天裡行動的能力。基督復活裡的愛和升天裡行動的能力也加強並供應我們,使我們更有度量、能力、內涵、所是及權柄來事奉神

六、在十16~20的記載裡,祭司本該在聖處,就是在會幕的院子裡吃贖罪祭的肉(六25,26,29),但亞倫正經歷喪子之痛,仍在憂傷之中,而以利亞撒和以他瑪也因失去親人而不快樂。亞倫考慮到他們的形情和光景並不合適接受贖罪祭的肉。摩西聽見亞倫的解釋也以為美。這表明神的憐憫和恩典是我們的誇耀!

利未記追求:11~12章

【大綱】

一、食物的潔淨與不潔淨(十一1~47)

1. 關於走獸(2~8,26~28,39,40)

2. 關於水中各類的魚(9~12)

3. 關於鳥類(13~19)

4. 關於有翅膀四足的爬物(20~25)

5. 關於地上爬物(29~38,41~43)

6. 結語:神是聖潔的,神的子民也要聖潔(44~47)

二、生產的不潔淨與潔淨之路(十二1~8)

1. 生男孩就不潔淨40天(2~4)

2. 生女孩就不潔淨80天(5)

3. 藉著獻燔祭和贖罪祭,就能潔淨(6~8)

【要點】

一、在第十一章裡,記載那些動物是可吃的,那些是不可吃的。這些動物表徵各式各樣的人,我們接觸他們時,會有些什麼影響(行傳十9~16,28,十一4~18)。神是聖潔的神,祂要祂的子民都成為聖潔(十一44,45,彼前一15,16)。這指明神要我們接觸一切的人、事、物時,都分別為聖。神是聖潔的神,我們要接觸合適的人,以免成為不聖潔,或沾染死亡的東西。這是本章的目的,神要祂的子民成為聖潔的子民

二、關於四足的走獸(十一2~8,26~28,39,40)

1. 蹄分兩瓣(3)是指行動有分別為聖,倒嚼(3)是指接受神的話且能反覆思想而消化神的話語(詩一2,一一九97,147,路一29,二19,51)(帖前五20,21,行傳十七10,11)

2. 四足的走獸,用掌行走的(27),表明與屬地的接觸太多,太深,這種情況在神眼中也是不潔淨的

3. 這些獸的肉,不可吃,它們的死屍也不可摸,會使人不潔淨(8)

三、關於水中的各類的魚(十一9~12)

1. 海表徵被撒但敗壞的世界(參考創一10),水表徵死亡

2. 有翅的魚,表明有行動的能力,能自由活動,不受水流的影響(參考弗二1~3)。正如信主的人,有神聖的生命,就能超越這世界的潮流,不陷入撒但墮落的洪流

3. 有鱗表明有保護,不受海水的侵襲;所以,海水是鹼的,魚的肉卻是淡的。屬神的人,有神聖的生命能抵擋世界來的影響力(參考約十七14~18)

四、關於鳥類(十一13~19)

1. 這裡所列為不潔淨的鳥,因它們專以死屍為食物,表明人經常接觸死亡的東西, 自然在神眼中成為污穢不潔淨的(參考創八6~9)

2. 潔淨的鳥是以植物的種子為主要食物,表明接受生命的種子就長生命,在神眼中成為潔淨的。同時,鳥能展翅高飛在天上,表徵復活的生命給人能力,勝過屬地的種種捆綁,復活的生命叫人得釋放,勝過罪的捆綁(羅八1,2)。哈利路亞!讚美神!

五、關於有翅膀四足的爬物(十一20~25)

1. 有翅膀,但不能飛,只能用四隻腳在地上爬行。表明沒有超越的能力,只能在地上爬行,受屬地的影響太大,在神眼中就是不潔淨的

2. 但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卻是可吃,潔淨的(21,22)。表明它們有超越屬地捆綁的能力,行動力;這在神眼中就是潔淨的

六、關於地上的爬物(十一29~38,41~43)

1. 地上的爬物,表明活在世界的影響之下,凡事聯於屬地的一切,掙脫不開屬地的捆綁,在神眼中成為不潔淨的

2. 若有死屍掉在什麼東西上,這東西就不潔淨,須要將不潔淨的東西放在水中,到晚上才潔淨(32)。沾染到死屍就成為不潔淨的,必須放在水中,指明須要話中的水來洗淨(弗五26),或是生命之靈的洗淨(約四14,24,七38,39)才能成為潔淨的

3. 任何死屍掉到瓦器裡,或是爐子,鍋台;相關器皿都要打碎(33,35),因為它們受了死屍沾染成為不潔淨的。瓦器表明我們天然的人,外面的人(羅九21,23,林後四7)被死亡所玷污、沾染;須由基督的十字架來破碎我們被死亡所沾染的人

4. 泉源或是聚水的池子仍是潔淨的(36),泉源能不斷湧出水來,表徵信徒所接受的靈能湧出活水泉(約四14,24,七38,39),因此,能隨時洗去污穢而成為潔淨的。聚水的池子則表徵基督,祂是盛裝活水的那一位。只要我們一直聯於基督,享受那靈的供應,在神眼中,我們就是潔淨的

5. 若是死的,有一點掉在要種的子粒上,子粒仍是潔淨的(37)。子粒是含有生命的,能抵擋死亡的侵襲,它能衝破限制,發芽,長大並結果(參太十三18~23)

6. 地上的爬物,用肚子行走的(42),是可憎的。蛇被咒詛後是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創三14)。所以地上的爬物,用肚子行走的,都是蛇類,屬撒但的。因此,在神眼中成為不潔淨,可憎的

七、生產的不潔與潔淨之路(十二1~8)

1. 婦人代表人類(參考羅七1~6),婦人的不潔淨代表人類不潔淨(參考羅三19,20,23)。所以人類是生為不潔淨的,也長在不潔淨的環境之中(詩五十一5,賽六5,弗二1~3,彼前四3)

2. 生男孩子,她就不潔淨七天(2)。七表明完全,她是完全不潔淨;若生女孩子,婦人就不潔淨兩個七天;表明加倍的完全不潔淨

3. 所生的男孩子是藉著第八天受割禮而得潔淨(3)。第八天表徵在復活裡(可十六9,約廿1,行傳廿7),而割禮則表徵藉著十字架除去我們的肉體(羅六6,加二20),了結我們的舊人。所以,我們生在罪中的人是藉著在復活裡,經歷十字架的了結而成為潔淨的

4. 生育的婦人得潔淨(2,4~8)

a.若生男孩,要不潔淨七天,加上居家三十三天,共40天。若生女孩,就不潔淨兩個七天,加上居家六十六天,共80天。這不潔淨的日子有40天或80天,表徵要經過試驗,才能得著潔淨
b.滿了潔淨的日子,要獻燔祭和贖罪祭,祭司要把祭牲獻在耶和華面前為她贖罪,她的血源就潔淨了

利未記追求:13~14章

【大綱】

一、關於大痲瘋的判定(十三1~59)

1. 在皮肉上長癤子,癬或火斑的判定(1~8)

2. 皮上長白癤,使毛變白,並長了紅瘀肉的判定(9~17)

3. 皮肉上長瘡的判定(18~23)

4. 皮肉上的火毒的判定(24~28)

5. 頭上的疥或鬍鬚上的痲瘋之判定(29~37)

6. 皮肉上的白火斑的判定,補充的話(38,39)

7. 關於禿頭或頂門禿的判定(40~44)

8. 有痲瘋病的人,是不潔淨的,要被隔離,獨居營外(45,46)

9. 衣服上之痲瘋的判定(47~59)

二、痲瘋病得潔淨(十四1~32)

1. 祭司出到營外去確認(1~3)

2. 潔淨之禮(4~32)

a.兩隻潔淨的活鳥、香柏木、朱紅色線及牛膝草的處理(4~7)
b.求潔淨之人當洗衣服,剃去毛髮並用水洗澡(8,9)
c.獻贖愆祭、贖罪祭、燔祭和素祭(10~20)
d.貧窮人的潔淨之禮(21~32)

三、房屋的潔淨之禮(十四33~57)

1. 是指迦南地的房屋(33,34)

2. 牆上有災病的石頭發綠或發紅的凹斑紋的個別處置(35~42)

3. 個別石頭處置後,災病若仍發散,就拆毀房子(43~47)

4. 若災病沒有發散,就定房子為潔淨(48)

5. 為房子行潔淨之禮(49~57)

【要點】

一、第十一章所論到的不潔淨是由於外在的環境,如我們吃的東西,或接觸的人、事、物所引起的;而第十三章中的不潔淨是由於人裏面所引起的。米利暗不服從權柄,毀謗神的權柄,神就使她長了大痲瘋(民十二1~15)。大痲瘋預表人裡面的罪,特別是背逆不服神,頂撞神和神的代表權柄的罪。因著亞當的背逆,罪進入他裡面,再從亞當遺傳給全人類(羅五12~19)。罪性在人裡面,顯出來的罪行和欺騙、怒罵…等,正如十三章中的痲瘋病有各種的情況

二、關於在皮肉上長癤子,癬或火斑,在他的肉皮上成了大痲瘋的病(十三2),若災病處的毛已經變白,表明一種衰退的光景。而災病的現象,深於肉上的皮表明人掩飾錯誤的行為不肯悔改,所以是大痲瘋的病,他成了不潔淨的

三、關於皮上長白癤,使毛變白並長了紅瘀肉的痲瘋(十三9~17),毛變白又長了紅瘀肉表明因著軟弱,舊有的罪又回來了,第12、13節的光景表明人雖然滿了罪,但只要肯轉向神,也必能得著神的赦免(約壹一8~10)

四、關於皮肉上長瘡的判定(十三18~23),痲瘋病在治好的瘡中發病(18~20)表明人有軟弱(毛變白),又有新的軟弱,失敗顯出來是聯於原來的軟弱的

五、關於皮肉上的火毒的判定(十三24~28),皮肉上有了火毒,火毒的瘀肉成了火斑,是大痲瘋在火毒中發作起來。這表明人憑肉體行事的光景,例如易遷怒別人、發脾氣、自以為是,又不肯赦免別人等

六、關於頭上的疥或鬍鬚上的痲瘋的判定(十三29~37):

1. 頭髮與人的榮耀有關(林前十一7,15);鬍鬚則是聯於人的尊嚴與自尊。頭上、鬍鬚上的疾病表明背叛的罪常聯於人的榮耀與尊嚴。頭上的疾病也指明在服權柄的事上出問題。而鬍鬚上的毛病則表明人尊榮自己,或是要人高抬自己

2. 細黃毛(30)表明人屬靈的光景不正常,力量漸衰退

3. 剃去鬍鬚,但不剃頭(33),指明人在對付自我尊榮及尋求人的榮耀,卻保持對權柄的順服

4. 洗衣服(34),衣服表徵人的行為。這指明藉基督寶血的洗淨,並憑著靈洗去行為上的污點、缺失…等等

七、關於禿頭或頂門禿的判定(十三40~44),若只是頭上掉了頭髮(40),或只是額上掉了頭髮(41),他還是潔淨的,表明人或許有不服權柄的思想,但沒有背叛的行為,所以還是潔淨的

八、確認有痲瘋的病人,其自我處置(十三45,46)

1. 衣服要撕裂,表明公開承認自己的行為不適、道德淪喪

2. 蓬頭散髮,表明自己不服權柄的光景

3. 蒙著上唇,指明凡從痲瘋病人出來的,都是污穢又會傳染的,也警告人不要與他接近

4. 喊叫說,不潔淨了、不潔淨了,指明公開承認自己的光景並定罪自己

5. 因不潔淨就獨居營外,表明在神百姓的交通中隔離,就是不合適留在神百姓的交通裏(參林前五13)

九、關於衣服上的痲瘋(十三47~59)

1. 衣服表明人的行為,羊毛衣服是指對人溫柔的,麻布衣服指明對人單純、質樸,皮的衣服指明對人熱切又溫暖

2. 衣服的經,指縱向的關係,表明我們和神的關係,衣服的緯,指橫向的關係,表明我們和人的關係

3. 災病在衣服上發綠或發紅(49),指明人的生活或行為有極不正常的發展,極端的扭曲

4. 衣服要用火焚燒(52,54,57)。我們的神乃是烈火(來十二29),表明我們一切不合適的行為,都要在神審判的光中嚴厲地對付(林後五10)

十、痲瘋病得著潔淨(十四1~32)

1. 拿兩隻潔淨的活鳥、香柏木、朱紅色線並牛膝草(4)

a.鳥表徵基督超越的生命,衪是從天而來,是屬天的,也是超越地上的一切。被宰的鳥表徵被釘死的基督,為我們的罪而死,被放到田野的第二隻鳥表徵復活的基督,這復活的生命也賜給我們,使我們有能力,得以勝過並脫離一切的軟弱
b.香柏木表徵耶穌拔高的人性,使祂夠資格成為我們的救主
c.朱紅色是暗紅色表徵流血為要救贖我們
d.牛膝草表明微小,就是即便我們只有微小的信心,也能取用主的一切,祂的救贖、生命、能力、恩典…

2. 求潔淨的人,當洗衣服,剃去毛髮,用水洗澡就潔淨了(8),表明當事人除了應用基督所成就的一切;他還須要負責清理,了結有關舊人一切的生活。諸如把己的優越、才氣、能力、長處、美德…等,都與主同釘十字架,這就是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使我與主同活(加二20)

3. 第14節指明人的過犯、罪愆是因:

a.耳朵不聽神的話
b.手不作神的工
c.腳不行走在主的道路上

所以贖愆祭牲的血,須要抹這些地方

4. 第10~20節指出痲瘋病人,須要得醫治(3),得潔淨(4~9),也須要贖罪。因此,祭司須要為他獻上贖愆祭(12~14),贖罪祭(19),燔祭和素祭(20)。唯有如此,痲瘋病人才能完全恢復到正常的光景中,他得了醫治,得潔淨,也完全恢復與神的交通

5. 第21~32是記載貧窮的人行潔淨之禮

十一、到迦南地時,房屋裡有痲瘋的潔淨之路(十四33~57)

1. 迦南地的房屋預表在基督裡的教會。房屋裡有痲瘋,表明教會也可能有很嚴重的罪或邪惡

2. 把房子騰空,免得房子裡所有的都成不潔淨(36),表明要盡力防止並消除邪惡之罪的傳染

3. 觀察七天之久,若病仍在發散,要把有災病的石頭挖出來(37~40),表明經過一段時期的觀察,若難處仍在發展,就要把製造難處的聖徒隔離,使他不致影響別的聖徒,這是為阻止難處的擴散(參考林前五13)

4. 第43~45節指明,若災病仍在擴散,就要把房子拆了,這表明嚴重的罪或邪惡若一直在教會中發展,無法阻止,至終,教會的見證可能會失去了(參啟二5,林前五1~6),這是何等嚴肅的事,求主憐憫我們!

5. 第49~53節的話指明染痲瘋病的人和房子,其潔淨之禮是完全一樣

利未記追求:15~16章

【大綱】

一、漏症的潔淨(十五1~33)

1. 男人因患漏症就不潔淨了(1~15)

a.他所躺的床,所坐的物都不潔淨(3,4)
b.摸那木的,坐患漏症之人所坐之物,必不潔淨到晚上,要洗衣服,用水洗澡(5,6)
c.凡與患漏症的人有接觸,必不潔淨到晚上,要洗衣服,用水洗澡(7~11)
d.他所摸的瓦器要打破,所摸的一切木器,必用水涮洗(12)
e.漏症痊癒了,七天後,洗衣服,用水洗身,就潔淨了(13)
f.第八天,祭司要為他獻贖罪祭和燔祭(14,15)

2. 夢遺的潔淨(16~18)

3. 女人行經時的不潔淨及其潔淨之條例(19~24)

4. 女人血漏的潔淨條例(25~30)

5. 結語(31~33)

二、贖罪(十六1~34)

1. 亞倫要用一隻公牛犢為贖罪祭,一隻公綿羊為燔祭,為自己和本家贖罪(1~4,6,11~14)

2. 用兩隻公山羊為贖罪祭,一隻公綿羊為燔祭,為百姓贖罪(5,7~10,15~22,26)

3. 贖罪祭牲的脂油要焚燒(23~25)

4. 祭牲的血,帶入至聖所贖罪,祭牲要被搬到營外,將皮、肉、糞用火焚燒(27)

5. 焚燒的人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後進營(28)

6. 每年七月十日為贖罪日,要守為聖安息日,亞倫要在至聖所、會幕、壇行贖罪之禮,為眾祭司和百姓贖罪(29~34)

【要點】

一、漏症及其潔淨之條例(十五1~33)

1. 身患漏症(2),表徵出於人天然生命的東西,都是不潔淨的。正如保羅在羅馬書七18所說的,在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這是因為人生在罪中(詩五十一5),長在無神的文化裡,活在撒但系統化的世界裡(參約十二31,弗二1~3)。人的組成,內裡的所是在神眼中都是不潔淨的

2. 因患漏症是不潔淨的,與這樣的人有接觸時,也必不潔淨到晚上(4~12),表徵我們接觸到人天然生命的活出,也叫我們成為不潔淨的。到晚上表明直到肉身故去(參帖前四13,14,五7)。換句話說,因我們活在無神的文化裡及撒但系統化的世界裡,我們一生之中,所接觸到的人、事、物都是不潔淨的,直到我們的肉身故去

3. 得潔淨之路:

a.要洗衣服(5~11),表明要對付我們外在的生活行事及一切與外界的接觸,衣服表徵我們的行為
b.用水洗澡(5~11),水表明神話語中的生命之水(弗五26),也是神的靈在我們裡面的湧流(約四14,七38)。只有神的話及神的靈所帶進的供應和洗滌,我們才能在神眼中成為潔淨的
c.潔淨須要七天(13),七天表明一生之久。這指明我們一生之久都須要神的話和神的靈的供應和洗滌,使我們成為潔淨的
d.最後還要獻上兩隻班鳩或兩隻雛鴿,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14,15)。這指明漏症的難處是因為我們裡面有罪性,故須獻贖罪祭;另一面,我們不是絕對為著神,向神活著,因此須要獻燔祭

4. 男人夢遺(16~18)和女人行經(19~30)表明天然生命的能力和傳承,這些也是不潔淨的,其潔淨的條例和漏症是一樣的

5. 神要以色列人與污穢隔絕,免得他們玷污神的帳幕,就因自己的污穢死亡(31)。這表明神要祂的百姓遠離污穢,成為聖潔來保守祂的見證。人若因自己的污穢而敗壞神的見證,會遭受屬靈的死亡,甚至肉身的死亡。所以我們當慎重!求主分別為聖,保守我們成為聖潔,為著神的見證

二、贖罪(十六1~34)

1. 亞倫要為自己和本家(眾祭司)贖罪(3,4,6,11~14,27,28)

a.用一隻公牛犢為贖罪祭,一隻公綿羊為燔祭(3)
b.亞倫要燒香,免得他死亡(13),而燒香的火來自燔祭壇的火(12),表明基督被獻上,在十字架上受神審判而死,這使祂成為蒙神悅納;我們也在祂的復活裡,成為神所悅納的
c.公牛的血,要被帶到施恩座那裡,彈血七次(14),表明基督的死完全滿足神公義的要求(來九12)
d.贖罪的祭牲,要被搬到營外,將皮、肉、糞用火焚燒(27),表明救贖的主,為人所棄。所以,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祂去,忍受祂所受的凌辱(來十三12,13)

2. 亞倫要為百姓贖罪(5,7~10,15~22,26~28)

a.從會眾裡取兩隻公山羊為贖罪祭,一隻公綿羊為燔祭(5)
b.兩隻公山羊,一隻歸耶和華獻為贖罪祭,一隻歸與阿撒瀉勒,要活著,打發人送到曠野,歸給阿撒瀉勒(7~10)。阿撒瀉勒表徵魔鬼撒但,他是罪的源頭(約八44)。歸給耶和華的山羊要被殺,獻為贖罪祭(9,15);但另一隻公山羊歸給阿撒瀉勒,要被送到曠野,擔當以色列人的罪(10,20~22)。這表明基督十架的救贖有兩面:一面作為贖罪祭,解決了我們罪的問題。另一面把罪歸還給撒但,他是罪的來源。這樣,撒但要在火湖裡永遠擔罪(參啟二十10)
c.亞倫進會幕贖罪的時候,會幕裡不可有人(17),表徵只有主耶穌自己,能為我們成就贖罪的事
d.亞倫要取祭牲的血,抹在祭壇四角的周圍(18),表明基督的救贖是向著地的四方,對所有的人都是便利的。只要願意,就可以接受祂的救贖而得救(參羅十9,10)
e.要用指頭把血彈在壇上七次,從壇上除掉以色列人的污穢(19),表明基督的血有完全的功效,保證救贖的完全,使我們得享平安(來九14)。彈在施恩座的血,是為滿足神的要求(14,15),而彈在祭壇上的血,是為罪人良心的平安

3. 關於贖罪日(29~34)

a.訂於每年七月十日(29)
b.不可作工,要守為聖安息日,作為永遠的定例(31)。表明我們不須作什麼,基督的救贖成就了一切,我們只須要接受並進入安息
c.大祭司要每年一次進入至聖所,會幕與壇行贖罪之禮(32~34)。表明基督是真祭物,完全滿足神。祂也是真正的大祭司,一次而永遠的獻祭贖罪(來十1~18)

利未記追求:17~18章

【大綱】

一、宰祭牲的條例(十七1~9)

1. 這是神的規定,要對亞倫,眾祭司及以色列眾人說(1,2)

2. 宰殺祭牲必須在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帳幕前(3~5)

3. 祭司要把血灑在壇上,把脂油焚燒(6)

4. 不可再拜偶像(7)

5. 獻祭必須在會幕門口,獻給耶和華神(8,9)

二、禁止吃血(十七10~16)

1. 吃血的人,會從民中被剪除(10,14)

2. 生命是在血中,血能贖罪,所以不可吃血(11,12)

3. 打獵捕獲的禽獸,必放出其血,用土掩蓋(13)

4. 吃自死的,或被野獸撕裂的,必不潔淨到晚上(15,16)

三、神子民的聖別生活(十八1~30)

1. 不可效法埃及人或迦南人的行為(1~3)

2. 要遵守神的律例、典章(4,5)

3. 不可玷污自己,像外邦人一樣(6~24)

4. 地被玷污了,神要追討那地的罪惡,那地要吐出他的居民(25~30)

【要點】

一、關於獻祭的條例(十七1~9)

1. 獻祭的地方是在會幕門口(4),表明獻祭是聯於神的會幕,就是神的見證。否則,所獻的祭不蒙悅納

2. 祭牲的血要灑在燔祭壇那裡(6),表明獻祭是聯於十字架的救贖。應用基督作為我們獻給神的祭物,必須經過十字架

3. 從民中剪除(4,9,10,14),表明被排除在神子民的交通之外(參考林前五13)

4. 第7節指明拜偶像常會帶進淫亂(利廿6,林前十7,8)

5. 利未記這幾章強調一個點,就是在「會幕門口」。無論是獻祭,祭司承接聖職,或是祭司事奉的引進都是聯於會幕;可見在神眼中,幾乎神百姓所有的活動、神的指示、神的說話,神與人的相會都聯於會幕。新約其實也是一樣,神所作的一切都與教會有關,教會是神在新約時代的見證。神的說話、行動、工作與祝福,都與教會有關。願我們看重神的教會過於一切!

二、禁止吃血(十七10~16)

1. 吃甚麼血(10),表明把主耶穌的血當作俗物(來十29)這是得罪神的,也會失去神的面光,同時被排除在神子民之間的交通之外

2. 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11)。表明主的血能赦免我們的罪(太廿六28),而且有分於主的血、主的肉,就能因主活著(約六53~58)

3. 打獵得了可吃的禽獸,必放出他的血來,用土掩蓋(13)。表明所有其他的血,都無法救贖我們,所以要拋棄,棄絕而掩埋。因為只有基督的寶血能赦免我們的罪並拯救我們脫離神的忿怒(羅五9)

4. 吃自死之物的血(15),預表信奉殺身成仁者的血,這並不能拯救我們脫離罪,無法叫我們罪得赦免

5. 吃被野獸撕裂之物的血(15),預表信奉受逼迫而死者的血,也無法使我們罪得赦免而蒙神拯救

三、神子民分別為聖的生活(十八1~30)

1. 神的百姓不該效法埃及人的行為(3上),埃及預表物質豐盛的世界(民十一4,5)。埃及人的生活是指活在物質的世界裡,看重物質的享受;讓物質的享受成為跟隨主的障礙,這就是埃及人的生活。在這事上,摩西是我們的好榜樣,他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選擇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享受罪中之樂,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來十一24~26)

2. 也不該效法迦南人的行為(3下),迦南人預表我們種種肉體的行為。按照神的心意,以色列人進迦南地以後,神要把迦南人趕出去(出廿三23,27~30)。這表明我們在生命中長大,滿有更新變化,就能活出基督(腓一21)。所以不要效法迦南人的行為,是指不要留在舊人裡,活在肉體裡(參考加五19~21)

3. 不可玷污自己,像外邦人一樣(6~24)

a.神的旨意就是要我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要我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不放縱私慾的邪情,像那不認識神的外邦人(帖前四3~5)。敬畏神,親近神叫我們成為聖潔;而外邦人沒有神,棄絕神,就放縱情慾,容易道德淪喪。求主保守我們,有敬畏神的心,能以敬虔度日(參考彼前一13~17)
b.在6~20節所提到的人,都是親戚或鄰舍。這指明因著接觸多,來往頻繁就容易產生問題。在教會中,因著追求事奉,交通而使聖徒之間有很多彼此的接觸,不知不覺也可能產生問題。求主分別我們、潔淨我們;也叫我們敬畏主,在與人的接觸裡謹守、儆醒,不給仇敵撒但留任何的地步(參考帖前四6~8,提前五2,來十三4,彼前一13~15)
c.從積極的一面來看,我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因神的靈住在我們裡面,所以該在我們的身子上榮耀神。人所犯的罪,無論什麼罪,都在身體之外,唯獨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撒但所作的,是要不斷毀壞我們,蹧踏我們的身體,最大的蹧踏就是叫我們犯了淫行;神所作的,就是不斷用生命供應我們,使我們彰顯基督、活基督並顯大基督(腓一21)。因此,我們的操練和態度至關重要,這要決定我們活出神的旨意而彰顯基督或是聯於罪並彰顯撒但。我們豈可不慎哉!求神憐憫!(參考林前六15~20)

4. 第25節說,連地也玷污,所以神要追討這罪,那地要吐出它的居民。迦南美地預表基督(申八7~9),是為著神的百姓在那裡生活,並得供應。如果神的子民受玷污而不聖潔,會被地吐出來,像吐出在他們以先的國民一樣(28)。這就如同主對老底嘉的教會所說的,因她不冷不熱又自以為是的光景,主叫她要悔改,否則把她從主口中吐出去(啟三14~19)

利未記追求:19~20章

【大綱】

神子民的聖別生活(續)(十九,二十)

一、當孝敬父母,守安息日及不偏向假神(十九1~4)

二、關於吃平安祭的肉(十九5~8)

三、收割莊稼要留田角,為著窮人(十九9~10)

四、不可偷盜、說謊、起假誓(十九11,12)

五、因敬畏神而顧到他人(十九13,14)

六、按公義審判(十九15,16)

七、不懷恨弟兄、不可報仇,卻要愛人如己(十九17,18)

八、不可參雜:牲畜交配、撒種、衣服的布料、及婢女許配人(十九19~22)

九、關於吃樹上的果子(十九23~25)

十、不可用法術、不可觀兆、不可損壞,刺傷自己的身體(十九26~28)

十一、不可使自己的女兒為娼妓(十九29,30)

十二、遠離交鬼及行巫術的人(十九31,廿27)

十三、要尊敬老人,不可欺負寄居者(十九32~34)

十四、要公平、公義(十九35~37)

十五、不可把女兒獻給摩洛而玷污聖所,褻瀆耶和華的名(二十1~5)

十六、要自潔成聖、遠離交鬼的、行淫的人(二十6~8)

十七、咒罵父母的,要被治死(二十9)

十八、犯各種姦淫的,要被治死(二十10~16)

十九、與親人之間不正當的接觸,必從民中剪除(二十17~21)

二十、不可隨從迦南人的風俗,免得被神吐出去(二十22,23)

二一、要歸神成為聖潔,好承受美地為業(二十24~26)

【要點】

一、第十八至廿章乃是說到神子民的聖潔生活。神是聖潔的,所以祂要祂的子民也是聖潔的(十九2,廿8,24~26)。因此,這三章裡,有很多律例都和十誡有關。十誡揭示神是獨一的神,忌邪的神、神是愛、神是光、神是義、神是聖潔的。我們可以把這三章的例律看作是十誡的一些細節,透過這些例律,我們可以更多認識神的屬性,為著這些細節所揭示的神聖屬性,我們敬拜主!

二、在十九9,10說:「他們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參考廿三22,申廿四19~21 ,得二2,3)這條律例給我們看見神是憐憫的神,祂顧念那些窮人、寄居的、孤兒和寡婦。所以祂特別規定在收成的時候,要為那些弱勢的人留一些食物,使他們也有得吃的。這是何等的愛!何等的憐憫!

三、第13,14節說:「不可欺壓鄰舍,不可搶奪他的物。雇工人的工價,不可留在你那裡過夜到早晨。不可咒罵聾子,也不可將絆腳石放在瞎子面前。只要敬畏你的神。」神要祂的子民存心敬畏祂,從這種敬畏裡,產生對人的尊重,盡力與人和睦,有同情心、同理心,能將心比心、不欺壓別人、欺侮弱勢的人。願神例律的精神常存在我們心中,並能應用在我們日常的待人接物裡以彰顯神聖的屬性

四、關於十九19節,有些特別的含意,值得我們關注:

1. 不可叫你的牲畜與異類配合:在舊造裡,神造生物時,有一個特點,就是各從其類(創一11,12,21,24,25)。這指明神不要我們的生命有參雜,正如舊約中,神不許以色列人吃血一樣,神要我們信祂的人,單單愛祂,以祂為生命,享受祂作一切,並且活出神自己(腓一21),神不希望我們的生命滿了參雜,又是肉體、撒但、世界、罪惡…

2. 不可用兩樣參雜的種去種地:在馬太十三24~30有稗子的比喻,有人撒好種在田裏,仇敵來將稗子也撒在田裡,結果就有了參雜。所以這裡用兩樣參雜的種去種地,是指在供應生命的話語時,有了參雜,在供應時的動機、存心,或是過程中有了不純潔的東西,正如保羅說的,有人為利混亂神的道(林後二17)。盡話語的職事須要非常乾淨、純潔、純正。不應參雜個人的喜好、觀念、或為個人要得著名聲、地位、財物…

3. 不可用兩樣參雜的料作衣服,穿在身上:衣服表徵我們的行事為人,這指明我們的行事為人不要參雜。不要新約裡的人,活在舊約的規條裡(參加五1~6)。或是我們屬神的人,卻活在外邦人的風俗,或是世人的價值觀裡(廿23,羅十二2上)。所以在這裡,神也不要以色列人照著埃及人或迦南人的方式生活(十八3)。神拯救了我們,祂希望我們身上有分別為聖,活出神,而不是照著神以外的任何方式生活行事

五、第十九23~25節的話,非常特別。栽種果樹,頭三年的果子是未受割禮的,是不可吃的,第四年的果子要分別為聖,用以讚美耶和華。第五年的果子才可以吃。這可能是指頭三年的結果,仍有迦南人的勞苦成份,神不要祂的子民有份於肉體的果子(參加五19~21)。第四年出產的果子,才真正是以色列人的勞苦,可以算是他們初熟的果子。因此,須要獻上,用以讚美神,為著神的滿足。第五年的出產,才是為以色列人的須要

六、在廿1~8中,神再次強調,祂的子民要自潔成聖,因神是叫人成聖的耶和華:

1. 不可把自己的兒女獻給偶像,這會玷污神的聖所,褻瀆神的聖別,而遭到神嚴厲的審判

2. 拜偶像會帶來淫亂,這也是神所憎恨的(4,5)

3. 人偏向交鬼的和行巫術的,也隨著他們行邪淫(6) 所以神的子民要分別為聖,成為聖潔,要遠離偶像、拜偶像、交鬼的人,當然也要遠避淫行,這些都是得罪神的

七、二十9說:「凡咒罵父母的,總要治死他(出廿一17)。他咒罵了父母,他的罪要歸到他身上。」十誡中的第五條是要人孝敬父母,因為父母是人的源頭,神要人敬重源頭。為此,神還給人應許,人孝敬父母就可以在世長壽(出廿12,弗六1~3)。反之,不敬重父母,咒罵父母的人,神要處死他,這樣的人是神所憎恨的,他咒罵了父母,他的罪要歸到他自己身上。這是何等的嚴肅!也是何等的警告

八、第二十22~24節所指的那地,為以色列人所要承受的地,也是流奶與蜜之地,這就是迦南地。在申八7~9裡的記載,迦南美地有多樣的豐富。迦南美地預表包羅萬有的基督。在基督裡,也有測不透的豐富。使徒保羅得著了神的恩典,要把基督測不透的豐富,當作福音傳給外邦人(弗三8)。今天,我們也是追隨使徒的腳蹤,起來經歷基督追測不盡的豐富,並把這樣的豐富分享給更多的人

利未記追求:21~22章

【大綱】

一、祭司的聖別生活(廿一1~15)

1. 不可因死屍沾染自己(1~3)

2. 不可從俗沾染自己(4)

3. 不可使頭光禿,不可剃除鬍鬚的周圍,也不可用刀劃身(5)

4. 要分別為聖(6)

5. 在婚姻上純潔(7~9)

6. 關於大祭司的聖別生活(10~15)

二、殘疾者不能作祭司(廿一16~24)

1. 殘疾者不可獻祭給神(16~21)

2. 但可以吃祭司的食物 (22~24)

三、祭司享受聖物時的聖別(廿二1~16)

1. 要遠離歸給神的聖物(1~2)

2. 祭司身上不潔淨時,不可吃聖物(3~9)

3. 外人不可吃聖物(10)

4. 祭司買的人及生在他家的人可以吃(11)

5. 祭司的女兒吃聖物的規定(12,13)

6. 誤吃了聖物,要照原數加上五分之一交給祭司(14)

7. 在吃聖物的事上,要分別為聖(15,16)

四、關於許願和甘心祭的供物(廿二17~25)

1. 作燔祭的供物,必須沒有殘疾(17~20)

2. 作平安祭的供物,必須沒有殘疾(21,22)

3. 公牛或綿羊羔,肢體有殘餘的,或是缺少的,只可作甘心祭獻上,不能還願(23)

4. 不可從外人接受有殘疾的供物獻上(24,25)

五、獻感謝祭要蒙悅納(廿二26~33)

1. 才生的公牛,綿羊或山羊要第八天以後才可獻(26,27)

2. 不可同日宰母和子(28,29)

3. 要當天吃,不可留到早晨(30)

4. 要分別為聖(31~33)

【要點】

一、祭司的聖別生活(廿一1~15)

1. 祭司不該沾染死屍(1~3),沾染死亡會使他們成為不潔淨的。祭司既在民中為首,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4)

2. 不可使頭光禿(5上),頭光禿指明人不服權柄,不肯接受神在我們身上的權柄(林前十一5)。不可剃除鬍鬚的周圍(5中),指明接觸他人時,要給人尊嚴並尊重。不可用刀劃身(5下),指明不可無端傷害神的子民,絆倒神的百姓(太十八7)

3. 祭司要保守自己在婚姻上的純潔(7,9,13~15),這指明作為事奉神,與神親密接觸的人,我們須要有純潔的婚姻,這會保守我們自己,我們的家人,免去許多無謂的擾撓、傷痛;使我們更專一地愛神、事奉神

二、殘疾者不能作祭司(廿一16~24)

殘疾者是指缺乏基督的人,缺少基督長在他裡面的人,他無法將基督當作食物供應給神 獻祭(21),他仍可以吃神的食物(22),表明他仍可以享受神在基督裡的一切,但不可作為供職的祭司(23)。在18~20節列舉他們的殘缺:

1. 瞎眼,表明缺少基督作生命的光而視力不明(約八12,行傳廿六18,林后四4)

2. 瘸腿,表明缺少基督的能力而行走無力,亦即缺乏行動力

3. 塌鼻子,表明因缺基督而缺少屬靈的嗅覺,分辨的能力

4. 肢體有餘,就是肢體畸形,表明在生命的成長上,有了畸形的發展

5. 折手折腳,就是肢體沒長成,表明缺少在生命中正常的發展(參彼後一4~11,提後三16,17)

6. 駝背,只能看地上,表明缺少對升天的基督之看見與經歷,同時也表明受屬地事物的吸引太多、太深

7. 矮矬,沒有長成正常人的高度,表明在生命中,缺少基督的身量(弗四13)

8. 眼睛有毛病,指缺少屬靈的眼光,來認識神聖屬天的事物(弗一18~23)

9. 長癬,一種皮膚病,患部發痒,表明因缺少基督而表現在行為上的偏差,自己不舒服、不自在

10. 長疥,一種會傳染的皮膚病,表明因缺少生命長大,而有言語行為上極大的偏差,甚至會影響別人

11. 損壞腎子,表明因缺乏基督而欠缺在生命裡結果子的能力(約十五5)

三、祭司享受聖物時的聖別(廿二1~16)

1. 祭司享受聖物時,必須是潔淨的(3~9),若是沾染了不潔淨之物,必不潔淨到晚上,然後用水洗身,才可以吃聖物。用水洗身表明藉著在聖靈裡洗淨自己(林前六11),藉此徹底對付不潔淨,然後才可以享受祭物 基督。否則會擔罪而死(9),就是經歷屬靈的死亡

2. 外人、寄居在祭司家裡的,或是雇工人都不可吃聖物(10)。表明未得救的人,沒有神聖生命的人,或是與神無分無關的人都不能有分基督作祭物

3. 祭司買的人,或是生在他家的人可以吃聖物(11)。表明被基督所買,所救贖的人或是得救有神生命,生在神家中的人就可以有分於基督

4. 祭司的女兒嫁外人,不可吃聖物。若是又歸回父家,與年青的時候一樣,就可以吃聖物(12,13)。這表明人離開基督時,就沒有享受。但只要轉向主,回到主裡,他仍可以享受基督作聖物

四、關於許願和甘心祭的供物(廿二17~25)

1. 許願就是向神起的誓,是不能收回的,而甘心獻的供物是自由的,較不具約束力(23)

2. 獻燔祭或平安祭的公牛或綿羊或山羊,必須是沒有殘疾的(19~22),若有殘疾就不蒙悅納(25)

3. 也不假外人之手(25),表明獻祭之事與不信的人是沒有任何關係的。事奉神乃是信徒和神之間的事(參考約參7)

五、獻感謝祭要蒙悅納(廿二26~33)

1. 才生的公牛,綿羊或山羊要到第八天以後才可以當作供物獻上。表明我們對基督的經歷必須長到復活才蒙神悅納(27)

2. 所獻的感謝祭要當天吃,一點不可留到早晨(29,30)。這表明我們獻上基督作為對神的感謝,必須是新鮮的、活潑的、全新的、一點也不陳舊

利未記追求:23~24章

【大綱】

一、節期(廿三1~44)

1. 每週的節日 ── 安息日(1~3)

2. 每年的節日(4~44)

a.逾越節(4,5)
b.無酵節(6~8)
c.初熟節(9~14)
d.五旬節(15~22)
e.吹角節(23~25)
f.贖罪日(26~32)

g. 住棚節(33~44)

二、其他的條例(廿四1~23)

1. 燈台與陳設餅的條例(1~9)

a.用搗成的清橄欖油,使燈常常點者(1,2)
b.祭司要收拾燈台上的燈,這是永遠的定例(3,4)
c.取細麵烤陳設餅十二個,擺列兩行,每行六個在桌上(5,6)
d.把乳香放在每行餅上,作為記念,作火祭獻給神(7)
e.每安息日更換,這是神與以色列人永遠的約(8)
f.餅要給亞倫和他子孫,他們要在聖處吃(9)

2. 褻瀆聖名者受到審判(10~23)

a.咒詛聖名者被帶到營外,會眾用石頭打死他(10~16,23)
b.以命償命,以傷還傷,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原則(17~22)

【要點】

一、節期是為著享受與安息的。節期預表基督是我們真正的安息和享受(西二16,17, 太十一28,29,十三1~8)。利未記是論到祭司的事奉及與神交通的書。因此,這裡的節期表明我們事奉神時,經歷基督作我們與神之間的安息與享受,也作我們彼此之間的安息與享受。這裡的節期,不重在個人的,乃重在團體的。所以,節期所表明的意義:基督作為我們的安息與享受乃是著重在團體這一面

二、第一個提到的節期是安息日(廿三3),這是每週都有的節日。在神六天的創造之後,神訂第七天為安息日(創二1~3),神把第七天定為聖日,因為神歇了祂一切的工,就安息了。而人是在第六天受造的(創一24~31),這指明人被造之後,就進入神的安息,並且與神同得安息;在舊造裡,神給人預備了一切,人可以在安息裡享受神所預備的一切。在新造裡也是同樣的原則,在主裡我們有安息與享受,不必憑自己去爭紮、苦鬥;神是我們的源頭,在祂裏面,我們有一切的供應(太十一28,29,六25~34),哈利路亞!榮耀歸神

三、每年的節期,第一個是逾越節,緊接著是無酵節(廿三4~8)。逾越節只有一天,而除酵節有七天之久。逾越節表明基督為我們被殺,擔負我們的罪,被神審判而使我們免於神的審判(出十二1~14,林前五7)。無酵節或稱除酵節有七天之久,表明我們得救的人,一生之久都該分別為聖,遠離罪惡之事,能彰顯神,活出基督(出十二15~20,林前五6~8)

四、每年的第三個節期是初熟節(廿三9~14)

1. 初熟的莊稼要獻給耶和華(10,11),預表復活的基督是初熟果子的應驗,祂是為著神的滿足的(參約廿17)

2. 同初熟果子一同獻上的,還有燔祭,素祭與奠祭。表明復活的基督是絕對為著神的滿足的;因此,祂能成為神的食物 素祭;同時,基督在人性裡,將生命傾倒,並在十字架上的受死,被澆奠(賽五十三4~10,12詩廿二14~16)

3. 無論是餅、新穗子都不可吃,直等到初熟的果子獻上之後,才可以吃(14)。表明復活的基督作為初熟的果子,先是為著神的享受和滿足,然後才成為人的供應和滿足

五、每年的第四個節期是五旬節(廿三15~22)

1. 五旬節是在初熟節之後的五十天(15,16)。也稱為七七節(申十六10)或收割節(出廿三16)

2. 五旬節表徵復活的基督之七倍豐滿,這是完全的豐滿,為著神的見證,擔負完全的責任。正如行傳二章所記載的,復活升天的基督澆灌下來,就產生耶路撒冷教會,作為神的見證

3. 獻給神的新素祭(16),要加酵,烤成兩個搖祭的餅,作為初熟之物獻給神(17)。表明初熟果子的基督,在五旬節時,得著了祂的身體,由猶太人和外邦人組成。因此,兩個搖祭的餅加酵(指明有罪)(參行傳二1~13,37~42,十24~48)

六、每年的第五個節期是在七月一日的吹角節(廿三23~25)。吹角節表徵神要招聚祂四散的子民,就是以色列人悔改轉向祂。神的救恩是先臨到猶太人,但猶太人拒絕救恩。因此福音就轉向外邦人,等外邦人的人數添滿了,神要招聚以色列人悔改得救(羅十一1~6,25~32)

七、贖罪日是每年的第六個節期,在七月十日(廿三26~32)。贖罪日有雙重的應驗;按字面的意義,要應驗在將來悔改的以色列人。按屬靈的意義,已應驗在教會身上,新約信徒因著相信基督已經罪得赦免並蒙了救贖

八、住棚節是每年的第七個節期,也是最後一個節期,在七月十五日開始,有一週之久(廿三33~44)

1. 住棚節也就是收藏節(出廿三16下),它預表要來的千年國,在千年國裡,我們享受神,神也享受我們,神人互為安息

2. 第40節所說的樹是指基督的人性,祂的人性長青不衰、滋養、美麗和豐富等

3. 住棚節預表神的百姓仍在舊造裡的四個時期 列祖時期、律法時期、恩典時期和國度時期,這四個時期沒有固定的住處。但在永世裡,神的贖民要住在有根基的聖城新耶路撒冷(啟廿一10~26)

九、關於燈台與陳設餅的條例(廿四1~9)

1. 燈台與陳設餅的條例指明神要祂的子民經歷神聖的光照及得著神聖的餵養。正如新約中,主說祂是生命的餅為要供應人(太十五21~28,十四13~21,十五32~38,約六35,50,51),祂也是世界的光(約八12,一4)為要光照人

2. 陳設餅擺列兩行,每行六個,共十二個表明神的供應是為著人(六個),這供應是完全又豐滿(十二個),是為著產生神的見證(二行)

3. 陳設餅是神的食物(7),也是祭司們的食物(9)。這表明祭司們在事奉神,他們與神是一,他們享受神所享受的,吃神所吃的食物。何等的美妙!

十、關於褻瀆聖名者受到審判(廿四10~23)

1. 以色列婦人的兒子,父親是埃及人(10),表明與世界的聯合叫我們行事為人都受世界的影響,才會有褻瀆神的行為

2. 褻瀆聖名結果被會眾用石頭打死(14),這是神的審判,何等的嚴肅

3. 第17~22的話,表明神的子民不只不該褻瀆神,甚至連人的生命,動物的生命都要尊重、看重。所有的生命都是從神來的,我們要尊重生命、愛惜生命,免得得罪神,受到神的懲罰

利未記追求:25~26章

【大綱】

一、安息年的條例(廿五1~7)

二、禧年的條例(廿五8~55)

1. 七個安息年之後的第五十年(8~10)

2. 要安息、不勞苦、吃地自長的土產(11,12)(18~22)

3. 禧年時,各人要歸自己的地業(13)

4. 若有買賣,彼此不可虧負(14~17)

5. 贖地的條例(23~28)

6. 贖住宅的條例(29~34)

7. 幫助有缺乏的人,不可向他取利(35~38)

8. 對待賣身的弟兄之條例(39~46)

9. 賣身給外人,贖回的條例(47~55)

三、警告的話(廿六1~46)

1. 不可雕刻或跪拜偶像(1)

2. 守安息日(2)

3. 遵行神的律例者,必蒙受祝福(3~13)

4. 不順從神的律例者,必受懲罰(14~39)

a.驚惶受壓(14~17)
b.白白勞力,沒有果子(18~20)
c.受野獸攻擊(21~22)
d.刀劍臨到,有瘟疫,被交在仇敵手中(23~26)
e.易子而食,城邑變成荒場(27~32)
f.被擄至外邦地,在列邦中滅亡,在仇敵之地消滅(33~39)

5. 在被擄之地的悔改與神的記念(40~46)

【要點】

一、安息年(廿五1~7)

1. 六年要耕種田地,修理葡萄園,收藏地裡的出產,第七年是安息年(3,4)

2. 安息日是為著人的;安息年是為著地的(4),也是為著人(6)

3. 在安息年時,不可耕種、不可修理葡萄園、不可收割、不可摘取葡萄。表明安息完全是神的恩典,與人的勞苦無關

4. 安息年時,地裡自長的莊稼是為著所有的人和走獸所共享(4~7)。安息年表明基督是完滿安息的範圍,我們得以在其中享受安息和滿足

二、禧年(廿五8~55)

1. 七個安息年之後的那一年,第五十年是禧年。第七個安息年的贖罪日(七月十日),就要預告,宣告禧年的來臨(9)。表明禧年是基於贖罪,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主耶穌來時,藉著十架完成救贖,就釋放我們脫離種種的轄制,叫我們完全得以自由(加五1,約八34,36)

2. 禧年就是主悅納人的年,以賽亞曾預言(賽六十一1,2),而因主耶穌的來臨所應驗(路四16~22)。在舊約時代,每五十年有一年禧年;然而整個新約時代就是禧年,是神悅納的時候,拯救的日子(林後六2)。神藉著基督的救贖,把恩典帶給全人類。罪人可以因信得救,領受恩典,蒙神稱義。這與舊約時代是何等的不同!信徒可以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得憐憫,蒙恩典和應時的幫助(來四16)。因基督的救贖,恩門已打開,神可以悅納我們了,這是悅納的時候!哈利路亞!

3. 禧年時,各人要歸自己的產業,各歸本家(10)。任何人因為貧窮而把產業賣了,在禧年時,可以無條件的得回原來的產業(10,13,28)。另外,把自己賣身為奴僕的人,在禧年時,也可以重得自由之身(39~42)。這表明新約的信徒,因信蒙神悅納,得著神作他們的產業;並且得以回到神的家 教會中

4. 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神的(23)。這表明我們神聖的產業是屬於神的,不會永遠失去。我們也許會失敗,短暫的失去,但至終我們會得回一切神聖的產業(參弗一14)

5. 城內的住宅賣了以後,一年之內可以贖回。過了一年,就永歸買主(29)。城內的住宅表明教會生活,一年表明短期內。這裡的意義是:我們若失去教會生活,短期內有機會恢復,若是短期內沒有得著恢復,就永遠無法恢復。表明現今時代失去教會生活,在千年國也會失去,這是何等的嚴肅!求主憐憫我們,看重教會生活!這是神說話、帶領、供應、和祝福的所在!

6. 第31節說到,房屋在無城牆的村莊裏,要看如鄉下的田地一樣,可以贖回。這指明只有聖徒,但沒有建立教會生活的地方,可以恢復對基督的享受

7. 第32至34節說到,利未人的城邑,其中的房屋,利未人可以隨時贖回,這指明對事奉神充分投入的聖徒,他們很容易恢復對基督的享受

8. 論到禧年的這一章(廿五章),很特別的是從35~55節這一段,主要是論到以色列人之間彼此的對待,這些都是神的方式,要我們如何對待同作肢體的人:

a.第35至37節的話指明,當聖徒靈裡貧窮,我們要扶持,多供應,卻不可佔他們的便宜(參羅十二9~15,林前十二22~27,加六1,2,雅各五19,20)
b.第39~43節的話指明,當聖徒有屬靈軟弱,虧欠於我們,我們不可嚴厲地對待他,把他當奴僕一樣。只要當他是幫手,直到他因神恩典的供應得著復興(禧年來到)
c.第47~49的話指明,當聖徒因軟弱,失敗而虧欠於外人時,我們要學習出代價幫助他,使他脫離那些虧欠,進而起來愛神、服事神
d.這些話也強調是神拯救我們,我們是彼此作弟兄,所以該有清潔的存心,動機來彼此相顧,互相扶持,同被建造(38,42,55)

三、警告的話(廿六1~46)

1. 在這一章警告的話,神強調的是要祂的百姓:不可雕刻或跪拜偶像(1),守安息日(2),遵行神的律例和誡命(3)

2. 若有上述的情形,神就祝福他們:

a.降下時雨(4),表明有聖靈的充滿與澆灌
b.物產豐富(4,5),表明滿有供應,享受和滿足
c.神賜平安,沒有驚嚇(6),表明教會要在平安裡建造(詩一百廿二,羅十四19)
d.追趕仇敵,大大得勝(7,8),表明教會滿有神的權柄和能力,勝過仇敵(弗六11~13)
e.生養眾多(9),表明教會要滿有增長,繁殖的光景
f.糧食豐富(10),表明神用基督的豐富供應教會(弗三8)
g.神要立起帳幕(11),表明神要興起強的見證
h.神要在他們中間行走(12),表明神要在教會中滿有行動

3. 若沒有遵行神的律例和誡命,就會遭受神嚴厲的懲罰(16~43):

a.經歷驚惶、害病、被仇敵吞吃、追趕(16,17)
b.白白勞力,地不出土產,樹木也不結果子(19,20)
c.降災,野獸來吞吃,吞滅牲畜,人數減少,道路荒涼(21,22)
d.七倍擊打,刀劍臨到,瘟疫降臨,被交到仇敵手中並斷絕糧食(24~26)
e.更嚴厲的懲罰(27~39),結果是被擄,被散在列邦中,地要成為荒場,城邑要變荒涼(31~34)。這是何等的警告!值得我們深思,也引以為鑑誡!

4. 神無限的恩典與憐憫,不背棄祂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不將他們進行滅絕,只要他們悔改認罪(40~45)

利未記追求:27章

【大綱】 許願的奉獻(廿七1~34)

一、人的奉獻(1~8)

1. 從20歲到60歲的人(3,4)

2. 從5歲到20歲的人(5)

3. 從1個月到5歲(6)

4. 年紀在60歲以上的人(7)

5. 貧窮者(8)

二、牲畜的奉獻(9~13)

1. 不可更換(9,10)

2. 不潔淨的牲畜不可奉獻(11,12)

3. 贖回之例(13)

三、房屋的奉獻(14,15)

四、田地的奉獻(16~25)

1. 田地價值的估算(16~18)

2. 贖回之例(19~21)

3. 所買之地奉獻的條例(22~25)

五、奉獻的條例(26~34)

1. 牲畜中頭生的,既歸耶和華,就不可再獻(26)

2. 不潔淨的牲畜生的,不可奉獻(27)

3. 永獻給耶和華的不可贖回(28)

4. 從人中當滅的,都不可贖(29)

5. 十分之一奉獻之條例(30~34)

【要點】

一、利未記結束於四種許願的奉獻(廿七1~25),表明當我們享受基督作我們的祭物及種種的節期時,神渴望我們把我們的所是、所有及一切都奉獻給祂,好叫我們能與祂完全是一。祂成為我們的產業,我們也成為祂的產業,這是神的心意(參考弗一11~14,18)

把人奉獻給神時,這人的價值要按所估的價值歸給神,且要把聖所的平,就是按神居所的度量。表明人的奉獻是聯於神的居所、聯於神的建造、聯於神的見證。奉獻不僅是與神有關,也與神的居所有關。正如新約中,羅馬書十二章所啟示的,我們獻上身體一面是為討神喜悅,另一面也是為身體的生活,基督身體的建造。

第一組的男人,年齡從20歲到60歲,是價值最高的,表明在屬靈上強壯、老練、成熟的人。他們的價值是50舍客勒的價銀,50=5*10,表明他們肩負最大的責任。

二、牲畜的奉獻(廿七9~13):

1. 凡這一類獻給神的,都要成聖,人不可更換或更改,所獻的有更改或更換,所許的和所換的都要成聖(9,10)。這表明神看重我們的奉獻,也渴望我們的奉獻

2. 若牲畜不潔淨,不可獻給神。就要把牲畜安置在祭司面前,祭司要估定其價值。表明我們的奉獻若不潔淨,神不悅納;但是奉獻的心願及動機在基督裡仍有某些價值

三、奉獻田地(廿七16~25)

1. 將幾分田地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16),表明我們享受基督作美地,越享受就越奉獻,越奉獻就帶進更多對基督的享受,這是一個屬靈的循環

2. 距禧年來到的時間越長,奉獻的地價值越大(17,18)。表明我們越早奉獻,就有更多機會經歷基督作美地,享受基督裡一切的豐富。因此,價值更高、更大

3. 第21~24節的條例表明在我們的奉獻裡,我們不該佔別人的便宜,對神也必須是公平的

四、關於奉獻的條例(廿七26~34)

1. 牲畜中頭生的,既歸耶和華,就不可再獻,因為這本是神的(26)

2. 不潔淨的牲畜,不可奉獻,要按所估定的價值贖回,若不贖回,就按所估定的價值賣了(27)

3. 永獻給耶和華的,無論是人、牲畜或地,都不可賣,也不可贖,要歸神為至聖(28)。這表明我們在神面前所有的奉獻都是堅定不移的,不可更改的,也不該更改的

4. 第30~33節條例就是十分之一奉獻條例。這指明奉獻給神的事物是屬於神的,我們無權更改或更換。也指明奉獻是一件嚴肅的事,我們奉獻的人應該非常嚴肅的對待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