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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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種類 | 祭牲或祭物 | 血的處理 | 祭物的處理及分配 | 祭司的職責 | 備註 |
| 燔祭 一1~17 六8~13 |
1. 公牛 2. 公綿羊或公山羊 3. 班鳩或雛鴿 | 血灑在會幕門口壇的周圍 | 牛:獻祭者按手、宰殺、剝皮、切塊 羊:獻祭者宰殺 牛的皮歸供職的祭司(七8),皮之外全部燒在燔祭壇上,作為耶和華馨香的火祭 | 將牛:擺在燔祭壇上燒 將羊:灑血、燒在壇上 將鳥:揪頭、灑血、除污物、燒在壇上;祭壇的火不可熄滅;灰的處理(六8~13) | 燔祭也是為獻祭的人贖罪(一4) |
| 素祭 二1~16 六14~23 |
1. 細麵澆油,加上乳香 2. 爐中烤的無酵餅或鐵鏊上,煎盤上作的餅 3. 初熟之物,烘了的禾穗子或軋了的新穗子 |
1. 一把細麵,取些油+所有乳香燒在壇上作為馨香的火祭,其餘的歸祭司 2. 切成塊子,燒在壇上作火祭,其餘的歸祭司 3. 禾穗子抹油+乳香,燒作馨香火祭 4. 素祭剩下的分,歸所有的祭司(七10) 5. 爐中烤的,煎盤作的素祭,歸供職的祭司(七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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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祭 三1~17 七11~36 |
1. 公牛或母牛 2. 公羊羔或母羊羔 3. 山羊 | 將血灑在壇的周圍 |
1. 脂油及腰子是神的分(三3~5) 2. 作舉祭的四種餅和右腿是供職的祭司的分(七12~14,32~34) 3. 搖祭的胸是為所有祭司(七30、31、34) 4. 供物的肉是為獻祭的人(七15~18) 5. 剩下的肉是為潔淨的會眾(七1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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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贖罪祭 四1~35 六24~30 |
1. 全會眾或眾百姓犯罪,獻公牛為祭物 2. 官長犯罪以公山羊為祭物 3. 百姓個人犯罪,以母山羊或母綿羊羔為祭物 |
1. 公牛的血:對聖所的幔子,彈血七次,抹在香壇的四角,並倒在燔祭壇的腳那裡 2.羊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也倒在燔祭壇的腳那裡 |
1. 牛的脂油和腰子要燒在壇上,是悅納的焚燒(四8~10,19) 2. 牛的皮、肉、頭、腿、內臟…全公牛燒在營外潔淨之處,是審判的焚燒(四11、12、21) 3. 羊的脂油也要燒在壇上(四26、31) 4. 羊的肉為供職的祭司在聖處吃(六26,十1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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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贖愆祭 五1~六7 七1~10 |
1. 母羊,羊羔或山羊作為贖罪祭 2. 兩隻班鳩或雛鴿,一為贖罪祭,一為燔祭 3. 細麵伊法的1/10,作為贖罪祭,不可加油或乳香 4. 公綿羊作贖愆祭 | 將血彈在壇旁,剩下的血流到壇的腳下(五9,七2) |
1. 脂油及腰子要燒在壇上,作為馨香的火祭(七3~5) 2. 羊的肉為供職的祭司(七7) 3. 爐中烤的,煎盤做的素祭,歸供職的祭司(七9) 4. 素祭剩下的份,歸所有的祭司(七10) | 宰殺祭牲,灑血在壇的周圍,把脂油及腰子燒在壇上 (七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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燔祭 (利一1~17,六8~13) 祭牲或祭物 1. 公牛 2. 公綿羊或公山羊 3. 班鳩或雛鴿 血的處理 血灑在會幕門口壇的周圍 祭物的處理及分配 牛:獻祭者按手、宰殺、剝皮、切塊 羊:獻祭者宰殺 牛的皮歸供職的祭司(七8),皮之外全部燒在燔祭壇上,作為耶和華馨香的火祭 祭司的職責 將牛:擺在燔祭壇上燒 將羊:灑血、燒在壇上 將鳥:揪頭、灑血、除污物、燒在壇上;祭壇的火不可熄滅;灰的處理(六8~13) 備註 燔祭也是為獻祭的人贖罪(一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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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祭 (利二1~16,六14~23) 祭牲或祭物 1. 細麵澆油,加上乳香 2. 爐中烤的無酵餅或鐵鏊上,煎盤上作的餅 3. 初熟之物,烘了的禾穗子或軋了的新穗子 祭物的處理及分配 1. 一把細麵,取些油+所有乳香燒在壇上作為馨香的火祭,其餘的歸祭司 2. 切成塊子,燒在壇上作火祭,其餘的歸祭司 3. 禾穗子抹油+乳香,燒作馨香火祭 4. 素祭剩下的分,歸所有的祭司(七10) 5. 爐中烤的,煎盤作的素祭,歸供職的祭司(七9) 祭司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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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祭 (利三1~17,七11~36) 祭牲或祭物 1. 公牛或母牛 2. 公羊羔或母羊羔 3. 山羊 血的處理 將血灑在壇的周圍 祭物的處理及分配 1. 脂油及腰子是神的分(三3~5) 2. 作舉祭的四種餅和右腿是供職的祭司的分(七12~14,32~34) 3. 搖祭的胸是為所有祭司(七30、31、34) 4. 供物的肉是為獻祭的人(七15~18) 5. 剩下的肉是為潔淨的會眾(七19~21) 祭司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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贖罪祭 (利四1~35,六24~30) 祭牲或祭物 1. 全會眾或眾百姓犯罪,獻公牛為祭物 2. 官長犯罪以公山羊為祭物 3. 百姓個人犯罪,以母山羊或母綿羊羔為祭物 血的處理 1. 公牛的血:對聖所的幔子,彈血七次,抹在香壇的四角,並倒在燔祭壇的腳那裡 2. 羊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也倒在燔祭壇的腳那裡 祭物的處理及分配 1. 牛的脂油和腰子要燒在壇上,是悅納的焚燒(四8~10,19) 2. 牛的皮、肉、頭、腿、內臟…全公牛燒在營外潔淨之處,是審判的焚燒(四11、12、21) 3. 羊的脂油也要燒在壇上(四26、31) 4. 羊的肉為供職的祭司在聖處吃(六26,十16~20) 祭司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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贖愆祭 (利五1~六7,七1~10) 祭牲或祭物 1. 母羊,羊羔或山羊作為贖罪祭 2. 兩隻班鳩或雛鴿,一為贖罪祭,一為燔祭 3. 細麵伊法的1/10,作為贖罪祭,不可加油或乳香 4. 公綿羊作贖愆祭 血的處理 將血彈在壇旁,剩下的血流到壇的腳下(五9,七2) 祭物的處理及分配 1. 脂油及腰子要燒在壇上,作為馨香的火祭(七3~5) 2. 羊的肉為供職的祭司(七7) 3. 爐中烤的,煎盤做的素祭,歸供職的祭司(七9) 4. 素祭剩下的份,歸所有的祭司(七10) 祭司的職責 宰殺祭牲,灑血在壇的周圍,把脂油及腰子燒在壇上 (七2~5)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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