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第一篇
蒙福 ─ 對義人道路的認定

〔曾華希專欄〕

A  如何蒙福
1:1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
1:2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
B  義人和惡人的對比
1:3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凡他所做的盡都順利。
1:4惡人並不是這樣,乃像糠粃被風吹散。
1:5因此,當審判的時候惡人必站立不住;罪人在義人的會中也是如此。
A'  義人的道路
1:6因為耶和華知道義人的道路;惡人的道路卻必滅亡。

說明:
A,  B,  A' ... 是詩的分段結構。如同中文詩的對句、段落。A 和 A' 在內容上相對稱,B 和 B' 是另一個概念或內容。詩的分段結構,可以幫助我們更好理解詩的內容,以及詩人的邏輯思維,也能給我們一些靈感。


行走道路

詩篇是一本經歷的書,是說到我們基督徒屬靈生命成長的書。當它來說到我們屬靈經歷時,它開宗明義就先說到我們的道路的問題。道路說出我們的信仰不僅是一個經歷,它更說出我們所作的、所經歷的成為我們生活準則,也帶進一個方向或目標。所以我們每一個屬靈經歷再豐富,若沒有落實在我們的生活中,成為我們的生活習慣或準則,這些經歷就無法構成道路。我們的屬靈經歷再如何有神,若沒有方向和目標,這些經歷就無法說得上是道路。

屬靈的道路,是我們生活的準則,也是我們讓後世的人跟隨的榜樣,所以它是一個見證。它有消極和積極兩面。如:就消極一面,如該隱所作的,不只是他個人在那時的經歷,而是成為一條道路,成為一個後人所跟隨墮落的榜樣和生活準則(猶11)。就積極一面,早期門徒所信的成為一條道路(徒18:25-26, 24:22),被人毀謗(徒19:9)、被列為異端(徒24:14)、並引起不小的擾亂(徒19:23),成為影響那世代的反見證。他們在神的話中所經歷的,使他們成為「這道路」上的人,被人捆綁(徒9:2)、逼迫(徒22:4),成為這世上不配有的人(來11:39)。但也因為這樣,他們就從猶太宗教裡分別出來,成為基督徒,成為教會。我們今天是不是主的見證,就看我們所信的是否成為我們的生活準則,我們所說所教的是否成為我們生活的實行,我們所追求的是否成為我們生活的目標。我們今天是不是具有影響力,作神發光的兒女,在世界上作中流砥柱,叫人有生命變化的人,就看我們是否是以神為目標,滿有神聖託付和使命的人。我們若沒有被神和主的託付所抓住,我們絕對影響不了人,也改變不了人。我們若不在主的道路上行走,我們不過是宗教徒,最多作作禮拜,與世人沒有分別。

一個愛主、跟隨主的人,他一開始就必須對道路很有感覺。所以,在還沒有談到其他成長的經歷之先,詩篇的第一篇先說到義人的道路(詩1:6)。屬靈經歷是必須的,因這些經歷是我們靈命成長的資源和把握。但義人的道路更是不可或缺的,因這道路使我們能配合神的旨意和目的,叫我們屬靈生活滿了意義、有方向、有目標、且滿有動力和影響力。經歷和道路,就如希臘原文裡的兩種行事為人,peripateo(加5:16)和stoicheo(加5:25)。Peripateo意漫步,重在不為特定目的,只為在每一樣事上親近主、經過主、取用主,學習經歷祂的同在。Stoicheo意軍隊的步操,重在與同伴的同心配搭,有特定的方向和目標,為著神的旨意和目的,走出一條合乎神的道路,也就是義人的正路(彼後2:15)或義路(彼後2:21),也是真理的路(彼後2:2)。這兩者都是不可或缺的,相輔相成的。但我們大都是偏向的,喜歡有經歷,卻不注意道路的形成和規範。所以一個愛主、跟隨主的人,聖靈就要先引我們注意我們的道路。這樣我們才能健康,也才能維持不斷的有復興。請注意,這裡並沒有說惡人要滅亡在他惡的道路上,而是說惡人的道路要滅亡(詩1:6)。這說明惡人走走就會沒路了。路斷絕,人就走不下去了。我們若要維持健康,能有持續不斷的復興,我們必須要走義人的道路。

神知道

說到義人的道路,詩篇第一篇只說到它是耶和華所知道的(詩1:6)。在這道路上,我們所把握的是主知道。我們愛主,在教會裡事奉祂,我們該學習這樣的向主單純。許多時候我們走走好像是實在走不下去了,這並不是主不實在,而是我們常常從向著主的途徑稍為偏離甚或拐道了。我們不再是向著主活,而是轉向著人,向著事奉的果效,向著許多其他的人事物而活。所以我們在經歷上才會患得患失,情緒起伏不定,舉步疑惑不前。但這裡這個愛主、願意走主道路的聖徒,他有個信心和把握,不管別人如何看他論他,欣賞不欣賞他,了解不了解他,他確信神知道,神在那裡鑑察。我們既已認定並行走在這道路上,我們就要有這樣的把握和信心:神知道(詩69:5, 19)。因祂知道,所以我們就要學習單純地向祂來活、來負責。

主知道不僅說出是主所記念的,更是主所稱許的。主對那些作惡的僕人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太7:23)這裡的不認識,並非說主從來不知道他們,而是說主並不稱許他們所作的,因為他們並不實行神的旨意(太7:21)。我們在這道路上,就該學習只有一個雄心:「主!我要你的稱祝!我今日要討你的喜悅,得你那日的好!」。我們先不說如何來盡職、來實行神的旨意,我們先要問自己是否有這樣的抱負和雄心,是否以神的旨意為念、為樂。主說祂的食物就是實行差祂來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約4:34)。這說明神的旨意成為祂的供應,成為祂的動力和滿足。我們若被主興起來愛祂,我們就要以祂的旨意為我們的供應和動力。這樣,我們在祂的道路上就不至失腳或滑跌,反能剛強有力地走下去。

保羅對加拉太人說:「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神所認識的……」(加4:9)保羅又說他「以認識我主基督為至寶……」(腓3:8)。所以在這條神所知道的路上,我們最高的屬靈追求不是作工的結果或行事的果效,而是認識祂。約翰對教會中的父老們的評價和囑咐是他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約一2:13, 14)。這一條路是一條以認識神而長大的路(西1:10)。這條路不是根據那看得見的賞賜或盼望。這條路是以那看不見的主為中心、為內容、為最終目的的(來11:27)。這一條神所知道的路起始於我們對祂的認識。願我們今日就竭力來追求認識祂,不浪費我們的時光作許多祂所不喜悅的事。

蒙福

詩篇第一篇在原文或英文的譯本裡起始於「那有福的人……」,結束於第二章最後一節「凡投奔於祂的,都是有福的。」因此,夾於第一章和第二章所說的,是我們基督徒蒙福的路。第一章是我們願意走主道路的人該有正常健康的反應;第二章是神在我們的信心裡再來加添或回應。第一章是我們該持守的態度;第二章是對神的啟示的看見。

定意和立志

我們基督徒的一生經歷都包括在我們在坐、行、站的經歷裡。這一愛主、願意跟隨主的聖徒還不知如何有如以弗所書裡屬靈的坐行站經歷,但他卻有一個定意,就是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詩1:1)。我們屬靈生命的成長,也要先會定意分別。在創世記的第一章裡,一個剛得救的信徒首先的經歷就是分別黑暗與光明,卑下與高尚,死亡與生命。但這裡一個剛愛主的聖徒,他要進一步在他的生活中向世界有一種強烈的表態,他要向世界說:不!。我們若不先學會說「不」,我們就很容易受世界引誘,不堅定而妥協。許多時候,不是說世界上的事我們聖徒不可參與,而是我們若不先說不,魔鬼就會乘隙在我們的心思裡提出進一步的建議。我們若先堵住了漏口,魔鬼敗興而歸之後,我們就可以在神面前合適地考量、尋求了。

惡人的惡在於他不滿足於自己不信神或不敬虔,他乃要把其他的人「拖下水」,與他一樣受定罪審判。所以這裡說他們是有計謀的,其所思盡是惡的。罪人是墮落之人的總稱。其態度或立場成為道路,也就是世人所追隨的生活處世原則。罪人的道路最終就成為惡人的道路,引向滅亡(詩1:6)。褻慢人是以其在世的成就為誇耀、以自己所以為的來評估神的人。座位是指他的成就,也意指他評斷、教導人的高位。所以不從、不站、不坐是我們該有的一種表態,表明我們不願與世人「同流合污」,願與他們劃分界限。我們是蒙召出來的會眾,是神所選獨特的子民。我們越與世界有分別,越向它說「不」,我們就會越蒙福。

愛慕神的說話

這裡的律法不能解作舊約的律法,它其實就是神的說話。申命記把十誡也稱作「十句話」(申4:13)因此,這一愛主的聖徒喜愛神的說話,晝夜思想神的話語,這表明他與神是親近的。我們的表態是外面的行為,若沒有神的親近和神話語的供應,這些不過是宗教情操所產生的行徑。只有藉著在祂話中來與祂親近,我們的定意和立志才是祂為祂的美意在我們裡面運行的結果(腓2:14)。提後書二章裡也說到我們若要脫離卑賤的事,一面要潔淨自己,一面要同清心呼求主名的竭力追求公義、信、愛、和平(提後2:21-22)。沒有親近主和祂的話,我們就沒有真實分別和脫離的實際。即或一時勝過了,也缺少維持的力量,終必又要重蹈覆轍,落在原來失敗的光景裡。

認定

因著我們對主和對祂話的渴慕,也經歷祂話中之水的潔淨並供應,在我們裡面就產生一個認定。有這樣的認定說出我們多少有一些經歷,雖然這些經歷不一定常是得勝的或常是實在的。這認定有五面:像樹栽在溪水旁,按時令結果子,葉子不枯乾,所作盡都順利,惡人的結局與義人會中的審判。

生根於溪水旁

我們首先要認定我們的位置:溪水旁。主是我們的水源,是我們生命供應的源頭。只有住留在祂的裡面,聯於祂,我們才能得著合適的成長。一個沒有認定,飄忽不定的人是不會紮根的。不會生根於神的人自然也就不穩定,落在一種惡性的循環裡。所以我們需要認定我們的位置,住在溪水旁主這源頭裡。既認定了位置,我們就要學會紮根,在愛裡生根立基(弗3:17)。怎樣在愛裡?就是在一切不朽壞之中愛主(弗6:24),也就是在教會生活中操練、實行禱告與主交通、追求主話裡生命的供應和真理的裝備、唱詩親近主、聚會見證主、傳福音榮耀主。

這裡的樹相對於惡人的糠秕。糠秕是隨風而吹散,樹卻不會隨水而漂流。樹是指在我們裡面該有的一種穩定性,不受一切教訓之風所影響。在屬靈的歷程上要走得好,能走到底,許多時候不是在於我們的屬靈成就,而是在於我們是否能不動搖。這不動搖的特質,不是因為固執或頑固,而是因為屬靈的看見,或是因為看見而產生的信心,或是因著認定而產生的奉獻。

按時令結果子

我們其次要認定我們的功用:結果子。果子是我們生命的結晶,是我們的賞賜和榮耀,所以我們成長的目標該是結果子榮耀神。但我們要認識結果子是有時令的,有律的。只要我們在律裡勞苦,有撒種之時,有澆灌之時,有萌芽之時,甚或也有凋謝之時,但我們終要結果子。所以我們需要忍耐等候,不因失望而放棄,只將一切交托給神和祂恩典的話語(徒20:31)。

葉子不枯乾

葉子是行為,是我們的遮蓋和在神面前蒙稱許的義行。不枯乾表明我們在行作義行時,滿了生命的滋潤,顯出活潑青新的生命活力。這裡要認定我們的行為是因生命而得著維持和發表的。離了生命,我們沒有生命活力,什麼都不能作。

所作盡都順利

順利就是順利,不需多加解釋,免得讓人誤將人的失敗歸咎於神的失信。我們常感覺並不盡都順利,若說盡都順利,有點在說謊欺騙人,我們自己裡面也不平安。是的,我們所經歷的不盡都如我們所欲。但我們得認識人的特性,對不順利的事我們記得很清楚,對那些順利的事,我們一件也不提,甚或都忘記了。這就像夫妻,對對方的缺點、失誤、過錯記得最清楚。可是,對方沒有缺失的點、沒有失誤作錯的可能更多,但我們像是看不見或不記得。所以,我們要有這樣的認定:我們要多看積極的。積極順利的是我們的常態;消極不順的是暫時的過度時期的經歷。這才是我們蒙福的秘訣。

惡人像糠粃被風吹散,義人會中的審判

最後我們要認定惡人的結局:站立不住。他們要如糠粃被風吹散。糠粃無根,乾的時候就更容易被風吹散。它和樹在這兩面成了強烈的對比。我們不要因惡人一時得逞就對神的工作起了懷疑,我們要認定只有永遠的神才有最後的定論。神對惡人的審判、最後的定奪,起始於今天在義人會中對罪人的審判。所以我們要有健康的活出,好叫人在我們中間能遇見神,蒙聖靈光照,知罪自責。我們當以此認定彼此勸勉、鼓勵,好叫我們能成為蒙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