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第二篇
蒙福 ── 神的啟示和應用

〔曾華希專欄〕

A  地上的背叛
2:1外邦為什麼爭鬧?萬民為什麼謀算虛妄的事?
2:2世上的君王一齊起來,臣宰一同商議,要敵擋耶和華並他的受膏者,
2:3說:我們要掙開他們的捆綁,脫去他們的繩索。
B  神在天上的執掌
2:4那坐在天上的必發笑;主必嗤笑他們。
2:5那時,他要在怒中責備他們,在烈怒中驚嚇他們,
2:6說:我已經立我的君在錫安我的聖山上了。
B'  天上的啟示 ── 神的聖旨 ── 神子
2:7受膏者說:我要傳聖旨。耶和華曾對我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
2:8你求我,我就將列國賜你為基業,將地極賜你為田產。
2:9你必用鐵杖打破他們;你必將他們如同窯匠的瓦器摔碎。
A'  地上的接受 ── 以嘴親子
2:10現在,你們君王應當省悟!你們世上的審判官該受管教!
2:11當存畏懼事奉耶和華,又當存戰兢而快樂。
2:12當以嘴親子,恐怕他發怒,你們便在道中滅亡,因為他的怒氣快要發作。凡投靠他的,都是有福的。

說明:
A,  B,  B'  A' ... 是詩的分段結構。如同中文詩的對句、段落。A 和 A' 在內容上相對稱,B 和 B' 是另一個概念或內容。詩的分段結構,可以幫助我們更好理解詩的內容,以及詩人的邏輯思維,也能給我們一些靈感。


啟示的基礎

詩篇第一章開頭和詩篇第二章的結束都說到蒙福的人。因此,這兩章實可構成一章來論到我們蒙福的兩面。一面是我們信主後願意走主的道路該有的心志和反應;另一面是神對我們樂意走主道路的回應和啟示。神的啟示是建立在我們心願的表白上的;似乎我們的裡面若不動,神也不作什麼。祂一直在等待我們來向祂表白。這樣的表白是根據我們的認識而有的認定和奉獻。但我們向神的心志雖好,若沒有神的啟示作內容和動力,這些心志的發表還是宗教情操裡的行徑,終要歸於虛無。

當第一章末了說到義人的道路是神所知道的時候,我們應該有一個認識,就是這條道路是我們認識神並被神所認識的一生。這個認識是創世記四章一節裡“同房”的認識。因此是一個極親密的認識。我們若在每一個情形裡、每一個事物上不斷地與祂交通、讓祂經過、向祂親近、向祂交託並與祂聯結,我們就必認識祂,也是被神所認識所知道的。這樣的認識也就是神向我們啟示的基礎。

神的啟示內容是屬靈的,其啟示的範圍是屬天的。我們要得著啟示,就必須在沒有地影遮蔽的光景裡,沒有屬世煩雜聲音的攪擾,特別是在沒有那魔鬼的影響下來與神交通而得著的。這就是為什麼主要把門徒帶到該撒利亞腓利比境內(太16:23)的山上來向他們揭示祂自己(太17:1)。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尋求神的旨意和帶領的時候,我們必須先向魔鬼的建議拒絕後,才能再就著所求問的來與主交通,讓祂經過,也從祂領受。這不是說在屬天的範圍裡,我們就不能有屬地的工作、家庭、事業、愛好等。這乃是說,這些事我們都得帶到神面前,且要在沒有惡者的影響下合適地讓神經過,並向神交託。如此,我們就能得到指引並蒙神啟示。

屬天和屬地的

詩篇第二章可分四段:一至三節是地上的外邦在抵擋那受膏者;四至六節是神在天上的執掌;七至九節是神在天上的命令;十至十二節是主對我們生活在地上的警戒。在天上的兩段內容是啟示的中心;在地上的兩段是我們的應用。天上的啟示必須落實在地上的生活見證,好讓我們來經歷並取用。地上的應用也要因我們配合天上的啟示而拔高並達到神的心意。所以,我們先來看天上神的啟示,再來談我們地上的取用。

啟示 ── 「我已經立我的王在錫安我的聖山上了」

神的啟示都是來拔高我們,叫我們的眼目轉向天上屬靈的事物。當地上有風波、有擾亂、有不平安時,神總是先把我們的注意力轉向天上,叫我們的思想、心態、氣度都能高過所面對的人事物,叫我們輕看地上的威脅、限制,叫我們信靠神,知道最後一切終歸要成就祂的旨意。所以我們先要看見那賜啟示的神是坐在諸天之上的一位(詩2:4)。「坐」說明祂已完成一切事物,我們所經歷或未經歷的,沒有一樣不是祂已經為我們完成了的。所以我們不要以為神還有沒作成,或有祂權柄達不到之處。不,祂已作成一切,坐在諸天之上發聲說:「我已經立我的王在錫安我的聖山上了。」

錫安是指耶路撒冷,在比喻的用法上是指天上神的住處(啟14:1)。聖山根據以西結二十八章的用法也是指神在天上的住處(結28:14)。但這也可應用在教會屬天的性質上(彼前2:6,來12:22)。神是在屬天的範圍裡作王。所以神的啟示不僅要拔高我們看見屬天的地位,更要拔高我們看見屬天的性質。每一次神來主宰、來執政,一定把我們帶到祂屬天的範圍裡,經歷祂屬天的性質,使我們更多的成為祂的住處和見證。

這裡的「立」意「派」(太24:45, 47,徒6:3),也譯成「構成」(羅5:19,彼後1:8)。因此這裡的設立乃是在生命的構成裡被指派執行神的行政的。主的王權是在生命的構成裡建立的,所以祂是以生命來治理,也是在生命供應的原則裡執掌。所以,當我們經歷主的王權時,我們該是滿了生命的感覺和反應的,而不是僅認識祂行政審判的嚴苛。

應用 ── 「外邦為什麼吼鬧,萬民為什麼謀算虛妄的事?……要抵擋主並祂的受膏者。」

有了第二段的啟示,我們倒過來看第一段的經歷和應用。第一段的一至二節是引用在使徒行傳第四章裡(徒4:23-31)。在那裡,彼得和約翰在耶路撒冷靠耶穌的名講論、施教,被祭司長和長老抓去恐嚇一番後釋放出來。教會就同心合一的禱告讚美神時說出這一段話。首先,他們呼籲神為那「主宰者」(徒4:24)。門徒們因為看見主在錫安神的聖山上被立為王,他們裡面滿了把握和盼望,因而轉眼不看地上攪擾和挫折,反而注視那主宰一切的主。其次,他們把自己所遭遇的抵擋聯於耶穌在世所受的(徒4:27),知道他們所受的都已落在耶穌身上,而他們是在祂裡面經歷這一切的為難,為著祂的名受逼迫。最後,他們認識所遭遇的,雖是從人來的抵擋,卻也仍成就神的手和祂定議所豫定必有的事(徒4:28)。你看!他們的態度和感覺完全是與世人不一樣,所以他們面臨逼迫仍能豪邁地放膽傳揚神的福音。這就是在生命裡的感覺和反應。這都是因神的啟示而有。

啟示 ── 「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了你」

詩篇的第三段是那受膏者來啟示關於祂自己。這個啟示是藉著祂來傳述耶和華的命令(詩2:7)。前面第五節神的「說話」與「驚嚇」相對應(詩2:5),但第七節神的「命令」則與「傳述」相呼應(詩2:7)。這裡的傳述是歡樂的宣告。這說明神的說話對不信神、抵擋神的人是驚嚇;但對願意順服祂命令的人是歡樂的。神的說話和啟示對我們如何,取決於我們對祂話的態度。祂的啟示要求我們的順服。

神啟示的內容是基督這神的愛子。當主耶穌在地上受浸後從水裡上來,神在天上發聲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3:17,可1:11,路3:22)。這神從諸天之上的宣告,就帶進了主在地上的職事(路3:23)。這啟示是何等的大!整個新約是在這樣的宣告裡賜給了我們這些領受祂話的人。這啟示說出新約的動機是神的「喜悅」;新約的內容、中心是「子」;新約的經歷和效力是「愛」。神為何要憐憫我們?為何在千萬人中看上我們、揀選我們?為什麼要拯救我們?為我們道成肉身、忍辱、受苦、釘死?無他!因為祂喜悅。因祂喜悅,所以定下這樣的計劃和經綸。祂沒有其他的動機,只因祂喜歡。但我們的得救是在子裡。在子之外沒有別的拯救,因神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的,除了耶穌這更超特之「子」的名。我們有這「子」的名,聯於「子」這名,我們也就成為「子」,就是成為「眾子」。所以這是生命、生機的事。但新約的取用和其效力卻又是在愛裡。所以我們要愛神,在愛中經歷祂的豐富,以致我們能藉祂愛的增長而長大。

保羅引用這經節時,解釋說這是指著耶穌從死人中復活說的(徒13:32-33)。所以希伯來書說神也藉這宣告榮耀了主,使祂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作了大祭司(來5:5),成了我們永遠救恩的根源(來5:9)。祂是經過死而復活才成我們永遠救恩的根源的。所以我們要在復活裡來經歷祂作新約的實際。在這復活裡,我們成為祂的產業,也要叫這地成為祂的田產(詩2:8)。

當彼得在變化山上胡言亂語,把主視等同於摩西和以利亞時,神就在諸天之上宣告:「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祂」(太17:5)。在這末後的日子裡,神是在子裡也是藉著子向我們說話(來1:2)。所以我們都要聽祂,並單單只聽祂。聽就需要我們的順服。我們的順服讓祂有地位以鐵杖轄管列國(詩2:9,啟19:15)。

應用 ── 「與子親嘴」並「投奔於祂」

有了第三段的啟示,第四段就告訴我們取用的道路。我們必須聯於這位「子」(詩2:12),與祂有親密的關係,並從祂得著供應,這樣我們才能歡樂(詩2:11)。另一方面,我們要順服於祂,聽祂的話,恐懼戰兢地作成我們自己的救恩。但又不是憑靠自己來作,乃是信靠於祂,避難於祂(詩2:12)。這樣我們便是一個蒙福的人。

十節的君王和審判官就是二節所說敵擋主的世上的君王和臣宰。但這裡詩人並沒有仇視他們,反而警戒他們、勸戒他們應當省悟並接受管教(詩2:10),存畏懼在他們所賦於的身份和地位裡來侍奉耶和華。這說明詩人因著對「子」復活的認識,他的眼界、心態是高的;他的心胸是大的。他知道主的救恩是要臨及世上所有的人,因為神願意萬人得救,不願一人沉淪(提前2:4)。即或是反對祂、敵擋祂的人,祂都不願意他們在自己的道中沉淪 或在祂要來的憤怒裡滅亡(詩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