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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第六篇
認識在人墮落裡的掙扎 ──
深覺自己的軟弱,
卻又聯於神對世人的定罪
诗篇第六篇
认识在人堕落里的挣扎 ──
深觉自己的软弱,
却又联于神对世人的定罪
〔曾華希專欄〕
〔曾华希专栏〕
| A 在墮落裡的哀歎、驚惶、無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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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 (大衛的詩,交與伶長。用絲弦的樂器,調用第八。)耶和華啊,求你不要在怒中責備我,也不要在烈怒中懲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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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 | 耶和華啊,求你可憐我,因為我軟弱。耶和華啊,求你醫治我,因為我的骨頭發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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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 我心也大大的驚惶。耶和華啊,你要到幾時才救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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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仰望神慈愛的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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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 | 耶和華啊,求你轉回搭救我!因你的慈愛拯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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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 | 因為,在死地無人記念你,在陰間有誰稱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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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聯於神對人墮落的憤概和憂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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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 | 我因唉哼而困乏;我每夜流淚,把床榻漂起,把褥子濕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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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 | 我因憂愁眼睛乾癟,又因我一切的敵人眼睛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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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聯於神公義的審判而棄絕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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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 | 你們一切作孽的人,離開我吧!因為耶和華聽了我哀哭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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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 | 耶和華聽了我的懇求;耶和華必收納我的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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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0 | 我的一切仇敵都必羞愧,大大驚惶;他們必要退後,忽然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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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A, B, C, A', B', C' ... 是詩的分段結構。如同中文詩的對句、段落。A 和 A' 在內容上相對稱,B 和 B' 或 C 和 C' 是另一個概念或內容。詩的分段結構,可以幫助我們更好理解詩的內容,以及詩人的邏輯思維,也能給我們一些靈感。
詩篇第六篇一般被認為是詩篇裡七篇悔改詩裡的第一篇(詩6, 32, 38, 51, 102, 130, 143)。但這詩裡沒有說到他陳明他的罪或悔改,只有他在困苦中的哀嘆,因此它應該是屬於哀歌詩類。大衛在他的認識裡,可能認為人的患病、苦難是神審判或懲治的結果。所以在他的內裡所經歷的感覺與因罪而被定罪的體會是一樣的。但哀歌往往有更廣一層的意義,是超過我們罪的問題的。就如這篇詩裡所表達的,在第八節突然有一個轉折,從被定罪受審判的經歷,轉來對付仇敵。所以若這是訓誨詩,我們會以為他滿自義的,一面悔改,一面又要歸咎於別人,這使他的悔改顯得不夠虛心真誠。但哀歌卻是在這墮落、敗壞、虛空、與神為背為敵的世界裡,在神的定罪、咒詛、審判下,一面因我們聯於世人而有在人墮落裡哀嘆的體會,一面我們也巴望神公義的執掌和國度能早日在這地上實施。這樣這兩面擺在一起就很順理成章了。
第六篇可分為兩大段:詩6:1-7和詩6:8-10。第一段大衛尋求神恢復他的光景;第二段他確信神聽他的禱告,不僅是針對他的光景,更是為著神在地上的權益。他是一個活在神審判臺前的人,所以他對自己的不義並對神的烈怒很有感覺。我們多是不常活在神的審判臺之光的人,所以對我們所說所作,從沒有是錯的或是該定罪的感覺。即或有不對的,也不會深刻體會到神在發怒。在神的烈怒中,我們體會衰弱無力,我們的魂會驚慌失措。因我們常是不怕神的人,所以不常感覺神的忿怒。但我們若是一個活在神審判光中的人,一點的軟弱失敗,就要叫我們的魂大大驚惶。大衛在這篇詩裡,可能是他經歷病痛的時候寫的(詩6:2),也可能是經歷困境流離時寫的(詩6:7),或兩者都有。但無論如何,他認識到這些的環境和病患,都是他自己的罪而引起的,所以他求神不要在怒中責備,也不要在烈怒中來懲治他(詩6:1)。這在事實上不一定說明他這時有犯罪得罪神,但他是一個活在神審判光中的人,這是他主觀真實的感覺。他只有轉來尋求神的憐憫(詩6:2)和神的慈愛(詩6:4)以拯救他。
大衛雖怕神,但不是因怕而遠離神的人。他的怕神不是怕神定罪審判的怕,而是由愛而生發的怕。所以,他向神的求告裡,連連向「耶和華」呼籲。耶和華是與人親密,是拯救人的神,不是高高在上執掌行政、不能體恤我們軟弱、嚴厲的神。
他首先求神不要在怒中責備他,也不要在烈怒中懲治他(詩6:1)。這不表示他不接受神的審判,而是求神不要在怒中執行祂的管教。我們常求神施恩赦免我們,卻不願接受任何的處分,好像所犯的可以輕易一筆勾消。我們所犯的罪,我們無能力償還,是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還清,為我們取得赦罪。但神也賜給我們恩典,使我們順服在祂的懲治裡,樂意接受祂藉人所設定的處分。神是否將這處分挪去,在於祂的主宰和憐憫。但我們該有樂意接受的靈,也可以求祂不要在怒中來懲治我們。
其次,他求神恩待,顧念他的衰弱(詩6:2)。「衰弱」就是乏力或無力,它不是指我們會犯罪的軟弱。若沒有神的光照,沒有神的審判,我們每個人就總覺得自己滿有能力或力勁。但一經神的審判,我們就要癱瘓無力,就如雅各經神的觸摸而瘸腿一樣。凡覺得自己行的人,是一個不常活在神審判光中的人。
再次,他求神醫治他,因他骨頭發顫,魂也大大驚惶(詩6:2)。這不只是外面身體病痛的醫治,更是裡面朽敗的醫治。若裡面的朽敗沒有神徹底的根治,受審判後我們的罪和敗壞還會如雨過春筍。
最後,他求神轉回搭救他(詩6:4)。「轉回」說出神已不與他同在。這對一個住在神面光裡生活的人比其他的懲治更甚。所以,主在十字架上受苦時,最痛苦的還不是人的棄絕,皮肉身心的傷痛,最甚的莫過於神同在的離去。
第二段大衛突然轉向他的敵人,因神垂聽他的禱告,他命他們離開(詩6:8),並說他們要羞愧,驚慌而退(詩6:10)。這裡似乎大衛為自己求憐憫,為別人求公義的審判。他好像寬待自己卻嚴苛待人。不!聖經並不是如此教導我們的。這裡他所顧念的不再是他自己的得蒙拯救;他所顧念的是神的權益。他顧到對神的記念和稱謝(詩6:5)。他所經過的,讓神藉他所受的審判,可以有權利在地上治理。這就如主自己說祂的魂雖受攪擾,要父神救祂脫離那時刻,但祂又是為那時刻而來的(約12:27),藉此父就能得著榮耀。所以大衛叫作孽的人離開他(詩6:8),預言了主再來時對那不法的人所說的(太7:23;路13:27)。我們需要學習作一個活在神審判光中的人,對我們的軟弱或犯罪很有感覺。另一方面,這些在我們身上感覺到的審判,是為叫神在地上有權力治理,叫神得著榮耀和稱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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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在堕落里的哀叹、惊惶、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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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 (大卫的诗,交与伶长。用丝弦的乐器,调用第八。)耶和华啊,求你不要在怒中责备我,也不要在烈怒中惩罚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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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 | 耶和华啊,求你可怜我,因为我软弱。耶和华啊,求你医治我,因为我的骨头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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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 我心也大大的惊惶。耶和华啊,你要到几时才救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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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仰望神慈爱的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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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 | 耶和华啊,求你转回搭救我!因你的慈爱拯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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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 | 因为,在死地无人记念你,在阴间有谁称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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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联于神对人堕落的愤概和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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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 | 我因唉哼而困乏;我每夜流泪,把床榻漂起,把褥子湿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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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 | 我因忧愁眼睛干瘪,又因我一切的敌人眼睛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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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联于神公义的审判而弃绝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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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 | 你们一切作孽的人,离开我吧!因为耶和华听了我哀哭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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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 | 耶和华听了我的恳求;耶和华必收纳我的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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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0 | 我的一切仇敌都必羞愧,大大惊惶;他们必要退后,忽然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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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A, B, C, A', B', C' ... 是诗的分段结构。如同中文诗的对句、段落。A 和 A' 在内容上相对称,B 和 B' 或 C 和 C' 是另一个概念或内容。诗的分段结构,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理解诗的内容,以及诗人的逻辑思维,也能给我们一些灵感。
诗篇第六篇一般被认为是诗篇里七篇悔改诗里的第一篇(诗6, 32, 38, 51, 102, 130, 143)。但这诗里没有说到他陈明他的罪或悔改,只有他在困苦中的哀叹,因此它应该是属于哀歌诗类。大卫在他的认识里,可能认为人的患病、苦难是神审判或惩治的结果。所以在他的内里所经历的感觉与因罪而被定罪的体会是一样的。但哀歌往往有更广一层的意义,是超过我们罪的问题的。就如这篇诗里所表达的,在第八节突然有一个转折,从被定罪受审判的经历,转来对付仇敌。所以若这是训诲诗,我们会以为他满自义的,一面悔改,一面又要归咎于别人,这使他的悔改显得不够虚心真诚。但哀歌却是在这堕落、败坏、虚空、与神为背为敌的世界里,在神的定罪、咒诅、审判下,一面因我们联于世人而有在人堕落里哀叹的体会,一面我们也巴望神公义的执掌和国度能早日在这地上实施。这样这两面摆在一起就很顺理成章了。
第六篇可分为两大段:诗6:1-7和诗6:8-10。第一段大卫寻求神恢复他的光景;第二段他确信神听他的祷告,不仅是针对他的光景,更是为着神在地上的权益。他是一个活在神审判台前的人,所以他对自己的不义并对神的烈怒很有感觉。我们多是不常活在神的审判台之光的人,所以对我们所说所作,从没有是错的或是该定罪的感觉。即或有不对的,也不会深刻体会到神在发怒。在神的烈怒中,我们体会衰弱无力,我们的魂会惊慌失措。因我们常是不怕神的人,所以不常感觉神的忿怒。但我们若是一个活在神审判光中的人,一点的软弱失败,就要叫我们的魂大大惊惶。大卫在这篇诗里,可能是他经历病痛的时候写的(诗6:2),也可能是经历困境流离时写的(诗6:7),或两者都有。但无论如何,他认识到这些的环境和病患,都是他自己的罪而引起的,所以他求神不要在怒中责备,也不要在烈怒中来惩治他(诗6:1)。这在事实上不一定说明他这时有犯罪得罪神,但他是一个活在神审判光中的人,这是他主观真实的感觉。他只有转来寻求神的怜悯(诗6:2)和神的慈爱(诗6:4)以拯救他。
大卫虽怕神,但不是因怕而远离神的人。他的怕神不是怕神定罪审判的怕,而是由爱而生发的怕。所以,他向神的求告里,连连向「耶和华」呼吁。耶和华是与人亲密,是拯救人的神,不是高高在上执掌行政、不能体恤我们软弱、严厉的神。
他首先求神不要在怒中责备他,也不要在烈怒中惩治他(诗6:1)。这不表示他不接受神的审判,而是求神不要在怒中执行祂的管教。我们常求神施恩赦免我们,却不愿接受任何的处分,好像所犯的可以轻易一笔勾消。我们所犯的罪,我们无能力偿还,是主在十字架上为我们还清,为我们取得赦罪。但神也赐给我们恩典,使我们顺服在祂的惩治里,乐意接受祂藉人所设定的处分。神是否将这处分挪去,在于祂的主宰和怜悯。但我们该有乐意接受的灵,也可以求祂不要在怒中来惩治我们。
其次,他求神恩待,顾念他的衰弱(诗6:2)。「衰弱」就是乏力或无力,它不是指我们会犯罪的软弱。若没有神的光照,没有神的审判,我们每个人就总觉得自己满有能力或力劲。但一经神的审判,我们就要瘫痪无力,就如雅各经神的触摸而瘸腿一样。凡觉得自己行的人,是一个不常活在神审判光中的人。
再次,他求神医治他,因他骨头发颤,魂也大大惊惶(诗6:2)。这不只是外面身体病痛的医治,更是里面朽败的医治。若里面的朽败没有神彻底的根治,受审判后我们的罪和败坏还会如雨过春笋。
最后,他求神转回搭救他(诗6:4)。「转回」说出神已不与他同在。这对一个住在神面光里生活的人比其他的惩治更甚。所以,主在十字架上受苦时,最痛苦的还不是人的弃绝,皮肉身心的伤痛,最甚的莫过于神同在的离去。
第二段大卫突然转向他的敌人,因神垂听他的祷告,他命他们离开(诗6:8),并说他们要羞愧,惊慌而退(诗6:10)。这里似乎大卫为自己求怜悯,为别人求公义的审判。他好像宽待自己却严苛待人。不!圣经并不是如此教导我们的。这里他所顾念的不再是他自己的得蒙拯救;他所顾念的是神的权益。他顾到对神的记念和称谢(诗6:5)。他所经过的,让神藉他所受的审判,可以有权利在地上治理。这就如主自己说祂的魂虽受搅扰,要父神救祂脱离那时刻,但祂又是为那时刻而来的(约12:27),借此父就能得着荣耀。所以大卫叫作孽的人离开他(诗6:8),预言了主再来时对那不法的人所说的(太7:23;路13:27)。我们需要学习作一个活在神审判光中的人,对我们的软弱或犯罪很有感觉。另一方面,这些在我们身上感觉到的审判,是为叫神在地上有权力治理,叫神得着荣耀和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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