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第七篇
認識人在墮落裡的虛假 ──
投靠神的救拔、
信靠神在眾民的會中掌權

〔曾華希專欄〕

A  投奔於神
7:1(大衛指著便雅憫人古實的話,向耶和華唱的流離歌。)耶和華我的神啊,我投靠你!求你救我脫離一切追趕我的人,將我救拔出來!
7:2恐怕他們像獅子撕裂我,甚至撕碎,無人搭救。
B  陳述自己的無辜
7:3耶和華我的神啊,我若行了這事,若有罪孽在我手裡,
7:4我若以惡報那與我交好的人,(連那無故與我為敵的,我也救了他,)
7:5就任憑仇敵追趕我,直到追上,將我的性命踏在地下,使我的榮耀歸於灰塵。(細拉)
C  求神興起,在會中施行審判
7:6耶和華啊,求你在怒中起來,挺身而立,抵擋我敵人的暴怒!求你為我興起!你已經命定施行審判!
7:7願眾民的會環繞你!願你從其上歸於高位!
7:8耶和華向眾民施行審判;耶和華啊,求你按我的公義和我心中的純正判斷我。
C'  向公義的神表明信心
7:9願惡人的惡斷絕!願你堅立義人!因為公義的神察驗人的心腸肺腑。
7:10神是我的盾牌;他拯救心裡正直的人。
7:11神是公義的審判者,又是天天向惡人發怒的神。
B'  警戒人要回頭,審查惡人的行徑
7:12若有人不回頭,他的刀必磨快,弓必上弦,預備妥當了。
7:13他也預備了殺人的器械;他所射的是火箭。
7:14試看惡人因奸惡而劬勞,所懷的是毒害,所生的是虛假。
7:15他掘了坑,又挖深了,竟掉在自己所挖的阱裡。
7:16他的毒害必臨到他自己的頭上;他的強暴必落到他自己的腦袋上。
A'  讚美神的公義和主宰
7:17我要照著耶和華的公義稱謝他,歌頌耶和華至高者的名。

說明:
A,  B,  C,  A',  B',  C' ... 是詩的分段結構。如同中文詩的對句、段落。A 和 A' 在內容上相對稱,B 和 B' 或 C 和 C' 是另一個概念或內容。詩的分段結構,可以幫助我們更好理解詩的內容,以及詩人的邏輯思維,也能給我們一些靈感。


詩篇第七篇的第一段是大衛的禱告,投奔於神(詩7:1-2)。這對應最後一段他對神的讚美(詩7:17)。第二段是他陳述便雅憫人古實毀謗的話的不實(詩7:3-5)。這對應惡人因所懷的毒害和所生的虛假而自取報應(詩7:12-16)。中間一段是主體:說到神公義的審判(詩7:6-11)。

在詩篇第六篇裡,聖靈引我們認識世人在墮落裡的掙扎,在這第七篇詩篇裡,聖靈引我們認識在神的眾民中,也有虛假、敗壞的事體。這篇詩是因為大衛經歷便雅憫人古實不實的指控而寫的。這古實可能是掃羅的擁護者(因為掃羅是屬便雅憫支派的,參撒上10:20-21),為掃羅抱不平而故意陷害大衛)。我們從聖經所記載大衛的歷史裡,並沒有這事發生的記錄。這不是說這事沒有事實根據,只是我們不知它發生的時代背景和時間。但這詩聯於第六篇,給我們看見世人有作孽的,而我們聯於世人的墮落,因此在神公義的審判裡有定罪、有驚恐、滿了沒有平安的心境。但在神的子民中,也有虛假和不實、甚或毒害同人的行為,我們在其中,不免感覺無所適從。

這便雅憫人與大衛的猶大支派是親兄弟,且原該是爭戰中一同站立的同伴。他名為古實,表明他有如罪之「黑」的性情。我們都是神的兒女,基督也救贖了我們,赦免了我們一切的罪愆。但在我們屬靈生命的成長裡,我們墮落的舊性情還有待變化。若非我們住留在基督的恩典裡不斷經歷靈裡的更新,我們不免還會犯罪,與世人無異。因此在屬神的子民中,作惡的也不少。大衛在這樣一位同伴不實的指控和攻擊下,唱這樣一首流離歌,感覺落寞孤單,雖是處在神立約的民中,卻有無所適從之感。因這樣的指控,也引起了有意加害於他之人的群起而攻,以及那些被煽動之無知民眾的憤恨和追趕(詩7:1-2)。這「流離」就如該隱因殺亞伯而受「那地」的控告,以致流離飄蕩在那地上。當然該隱是罪有應得,大衛卻是純屬無辜。但在群起之義憤填膺的指控和討伐聲裡,被指控之人所感受的「流離」之感是一樣的。

在經歷這樣的冤枉和群起的追討裡,大衛只有轉向神、投奔於祂,求祂救拔(詩7:1)。他所投靠的,是「耶和華」,也是「至高者」(詩7:17)。「耶和華」是慈愛、親切、牧養我們一生的神,因此大衛向這樣一位「我的神」訴求。祂是「我的神」,因此祂得來負我們一生的責任。但又不是照著我們自己,乃是照著祂的公義來負責。這公義聯於耶和華作為我們的拯救,是指祂為我們在基督耶穌裡所成就的公義。因著蒙恩,大衛在這裡稱謝神的公義,也就是祂在基督裡信實的應許而向我們所顯的公義。「至高者」說出祂是主宰一切、調度萬有為成就祂旨意的神。大衛在此歌頌神的名,表明他所尋求的,至終是神之名被高舉、是神該得榮耀,而不是他個人的冤洗。

在第二段裡,大衛訴說他的無辜。他表明沒有如古實所說的行了「這事」(詩7:3)。我們不知「這事」的內容,因為他並沒有在詩裡說明。我們要學大衛信靠神是鑒察人心腸肺腑的神(詩7:9),祂自然知道「這事」。更何況造謠的話,別人已經說了許多,不需我們浪費口舌、貶低自己的格去重述。但他卻要陳明自己手中沒有罪孽,也沒有以惡報那與他交好的人。「沒有罪孽在手裡」是指他外面的行為;「沒有以惡報那與他交好的人」是指他內在的存心和動機。大衛如此表明,是要神察驗他的全人。他特別提起,連那無故與他為敵的,他也還救他(詩7:4),以證明他內心的純潔。這可能是指掃羅幾次追殺他,他都不下手加害掃羅的例子。大衛只是藉此表明自己內心的純正,所以他刻意隱藏掃羅的名字,免得在表明自己時,卻把別人的軟弱和失敗都暴露出來了。我們需要學習大衛如此言語之謹慎和寬宏之度量。別人的軟弱或失敗,是他個人在神面前的事,不由我們去訴說。

大衛在第五節那近乎發咒起誓的話,不該是我們的榜樣。因為在新約裡,主教導我們不可起誓(太5:34-36)。他這時可能還沒有遇見真正的試探,不知道自己的軟弱,不知道自己在面對試探時是何等的無助並無能。我們需要主的憐憫,照實辯說,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不要想以毒誓去說服人或神(太5:37)。

大衛在相對應的第五段裡,轉來警戒那些以不實指控他的人。祂說惡人所作的孽,是有報應的,並且這報應是從神而來(詩7:12-13)。沒有人有權以惡去還報人,因為只有神才是真正的審判官、伸冤者。祂有權隨自己的意思賜人生命,也有權奪取人的命。這是祂獨有作神的權柄。一面惡人所作的,至終要在進入永世前、在神面前得著應得的報應和審判,但另一方面,惡人所遭的報應,往往還不是他在世時遭神直接的審判,而是他掉在自己所挖的陷阱裡,落在他自己所謀的毒害和強暴裡(詩7:15-16)。

大衛如此描述惡人:說他們因奸惡而劬勞,所懷的是毒害,所生的是虛假(詩7:14)。惡人既是如此為奸惡而勞碌,內心滿懷毒害,他就幾乎不可能回頭。所以大衛所勸要回頭的對象,可能不是指那些惡人,而是指那些在無知裡、被煽動、受蒙蔽而隨夥起來攻擊他的民。他希望那些民仔細審查惡人的行徑,看他們一生的追求,是以良善、高尚的事,或是以奸惡、卑賤的事為勞苦、為目標。他要他們判斷惡人內心的動機,看所懷的思念是美意或是歹意;也看他們行為所結的果子,是否是真實或是虛假,是否有長久的果效。他期望那些民能如此審查細辨惡人,從而能回頭不再隨夥起哄(詩7:12)。

大衛在第三段裡,求神在怒中為他興起,命定施行審判(詩7:6)。這審判是在眾民的會裡(詩7:7)向眾民執行的(詩7:8)。大衛在他的禱告祈求裡,向神表明他的信心,因為沒有信心的禱告是不蒙悅納和垂聽的。他的信心首先是在於公義的神。公義的神喜愛公義、恨惡不法(來1:9),所以當祂看到向大衛所作那些不法不實的指控和暴怒,祂必在怒中興起,挺身而立,為大衛命定審判,且天天向惡人發怒(詩7:11)。大衛有這樣的信心和把握,以致他以過去時態表達神的命定審判,顯明這是已必成的事。

其次,大衛的信心也顯在於對眾民的會的信託(詩7:7)。他相信那些民,可能一時被人迷惑、被人的言語激怒,但他們是以神為中心、以神的權益為首位的。他相信他們會回頭,就如他在前一段所勸,讓神在他們裡面再歸於高位。聖靈要我們認識,我們的一生走在神的道路上,與我們同伙的人可能因為種種的原因會聯合起來攻擊我們,使我們灰心失望而想要離開教會。但聖靈更要我們認識,我們還得信託教會,不能離開。我們最多只能感覺像是流離失所、蒙著臉的人(歌1:6-7)。主還要我們學習跟隨羊群的腳蹤走(歌1:8)。

再次,大衛的信心顯在神的治理上(詩7:8-9)。公義的神,在祂的治理裡是公平、公正的。每一個人按著他們所說、所作的,都要受到公平、公正的審判,得著應得的賞報。大衛相信神若按他的公義和他心中的純正來判斷,定會拆穿那些不實的謊言,還他公道,斷絕惡人的惡,且堅立他。這裡「我的公義」是指他所做的,成了別人所指控的「這事」(詩7:3)。我們知道惡人會捏造事實,但若許多人竟然會相信,它就不一定完全沒有事實根據,而是那些事實被扭曲了,以致在不同「有心人」的眼中,成了不可抹滅的「惡事」。所以大衛求神不僅按外面的事實判斷,更按他心中的純正來判斷。但我們要認識,只有公義的神能察驗人的心腸肺腑,我們無法猜測人的內心動機。所以當我們因職權而需要判斷人時,總要量給人寬大的空間,不隨意猜測人的動機。

最後,大衛的信心顯在於神的救恩(詩7:10)。祂是我們的盾牌,也是我們的拯救。因神的公義、公平的治理和判斷,我們的冤屈在眾民的會中要得著平伸、誤會得以消解。但我們內心的動搖和失去的膽量、把握,需要神進一步的拯救。「盾牌」是為我們抵擋惡者的攻擊,特別是他在我們心思裡造成對自己的懷疑和沒有的把握。但只要我們的心裡正直,向神不彎曲,向神是富足的,我們必得祂的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