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第十篇
在教會裡憑信仰望神為王掌權
── 經歷神作孤兒的幫助,
作謙卑人心願所交託的

〔曾華希專欄〕

A  希奇神為何隱藏
10:1耶和華啊,你為什麼站在遠處?在患難的時候為什麼隱藏?
B  驕橫的惡人不以神為神
10:2惡人在驕橫中把困苦人追得火急;願他們陷在自己所設的計謀裡。
10:3因為惡人以心願自誇;貪財的背棄耶和華,並且輕慢他(或作:他祝福貪財的,卻輕慢耶和華)。
10:4惡人面帶驕傲,說:耶和華必不追究;他一切所想的都以為沒有神。
10:5凡他所做的,時常穩固;你的審判超過他的眼界。至於他一切的敵人,他都向他們噴氣。
10:6他心裡說:我必不動搖,世世代代不遭災難。
10:7他滿口是咒罵、詭詐、欺壓,舌底是毒害、奸惡。
10:8他在村莊埋伏等候;他在隱密處殺害無辜的人。他的眼睛窺探無倚無靠的人;
10:9他埋伏在暗地,如獅子蹲在洞中。他埋伏,要擄去困苦人;他拉網,就把困苦人擄去。
10:10他屈身蹲伏,無倚無靠的人就倒在他爪牙(爪牙:或作強暴人)之下。
10:11他心裡說:神竟忘記了;他掩面永不觀看。
C  禱告神並把自己交託給神
10:12耶和華啊,求你起來!神啊,求你舉手,不要忘記困苦人!
10:13惡人為何輕慢神,心裡說:你必不追究?
10:14其實你已經觀看;因為奸惡毒害,你都看見了,為要以手施行報應。無倚無靠的人把自己交託你;你向來是幫助孤兒的。
10:15願你打斷惡人的膀臂;至於壞人,願你追究他的惡,直到淨盡。
B'  神的為王掌權
10:16耶和華永永遠遠為王;外邦人從他的地已經滅絕了。
A'  相信神必預備謙卑人的心
10:17耶和華啊,謙卑人的心願,你早已知道(原文作聽見)。你必預備他們的心,也必側耳聽他們的祈求,
10:18為要給孤兒和受欺壓的人伸冤,使強橫的人不再威嚇他們。

說明:
A,  B,  C,  A',  B',  C' ... 是詩的分段結構。如同中文詩的對句、段落。A 和 A' 在內容上相對稱,B 和 B' 或 C 和 C' 是另一個概念或內容。詩的分段結構,可以幫助我們更好理解詩的內容,以及詩人的邏輯思維,也能給我們一些靈感。


詩篇第十篇接續第九篇所描述的概念,就是神要藉著環境成全我們的信心和盼望。第九篇的處境是在不信神、忘記神的外邦人中;第十篇的處境是在一般知道信有神,卻以為神不追究(詩10:4)、以為神竟忘記(詩10:11)他們所作的惡人和壞人當中(詩10:15)。這些人有如主所用比喻裡不儆醒的僕人一樣(路12:41-48)。他們受主所託,在高位上管理,卻動手打同作僕人和使女的,不按時分糧給神家裡的人。他們在主回來時所得的處分,是與不忠心的人同罪,被主罵為作惡的人(太7:22-23, 路13:26-27),但還不致滅亡。當然,這些惡人,不一定都是在教會中帶頭服事的人。因為我們信主得救的人,都是主以重價把我們贖回的人,都該服事主,不分身份、地位、資歷。所以帶領或不帶領教會,我們都可能成為這裡所說的惡人。

世上的惡人很多,我們還可理解,因為本就是墮落的罪人,所以還可忍受。但在信主的人中間,更是在教會裡,有這些的惡人,我們最是不能忍受。但也就是在此,最試證我們對教會的看見和信託,以及我們對主的信心和盼望。主再來前,不法的事會增多,聖徒的愛心要漸漸冷淡,這是主早預言的(太24:12)。並且,那些不法的事,還不是指墮落世上的事,而是特別指在教會中的事。但主說,唯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24:13)。

所以本詩開頭的第一句話就問「為什麼?」(詩10:1)。這與詩篇第二篇一樣,開頭第一句話也是「為什麼?」(詩2:1)。彼時是大衛奪回耶路撒冷(撒下5:7-9)後,四圍仇敵群起圍攻,大衛在尋求耶和華後與他們交戰,瓦解他們的聯軍(撒下5:17-19)而生發在信心裡,希奇外邦列國那無謂、無效、無意義的抗拒。此時是詩人在憂患痛苦裡而有的錯愕,認為神怎可以站在遠處袖手旁觀,怎可一直隱藏而忍心不顧。他不是沒有信心,因為我們都知道沒有信心的禱告,神是不會垂聽的。他乃是驚訝惡人的強橫,並希奇神的寬容和忍耐。憂患痛苦的經歷不應該叫我們的信心動搖,反應該更把我們迫切的逼到神面前。禱告未得答應也不該使我們灰心失望,反該使我們更堅定勇敢地抓住神話裡的應許來逼迫神、承認神的主宰、讚美祂的信實。

在詩人還沒有舉起他的信心之前,他先陳述他所經歷之惡人的光景。「惡人」之所以惡,是因為他欺壓困苦人(詩10:2)。這裡的「困苦人」,不僅是因為窮困,更因為他們是無依無靠的孤兒。主說祂不把我們撇下在世上為孤兒(約14:18),祂乃要差遣那靈作保惠師與我們同在。但祂卻要我們對這世上不存任何的寄望,只單單以祂為我們的盼望,以祂要來的國度為我們的寄託。相對於我們,那些「惡人」是在這世上有所寄託的人;他們的寄望是在於今生的亨通和錢財。他們以自己的心願自誇(詩10:3),說明他們在世上各面似乎都很亨通,所願的沒有不成就的。「貪財的背棄耶和華」可以指明他們是貪財的人;或作「他祝福貪財的」,說明他易受貪財之小人的奉承,聽信於他們的建議。他們也有地位和積蓄的財富,因此對他們所做的,自己感覺時常穩固(詩10:5)。他們對自己的成就,感覺良好,因此面帶驕傲(詩10:4)。他們更是仗勢欺人,不許人對他們有任何的質疑、抗拒、或挑戰。若有人絲毫挑戰他們,他們就把人當作仇敵,向他們噴氣,大發脾氣(詩10:5)。他們的思想和一切的考慮,多是為著自己,雖是信有神,生活卻是無神(詩10:4),甚至不以神為神,以為祂不顧、不理他們所做的,或是忘記了(詩10:11, 13)。所以他們絕不是孤兒,因為他們有所倚仗。只要我們在這世上有所倚仗,我們也就不是孤兒。若我們只要神,以祂為我們的盼望和目標,把一切交託給祂(詩10:14),我們就是神所要幫助的孤兒。

詩人說完了「惡人」後,他回到信心裡,勇敢地向神禱告。第一段的詢問「為什麼」並不減他的信心,使他懷疑神的主宰和存心。惡人的仗勢強橫,只有讓他更迫切地轉向神、更堅定地禱告神、更有信心知道神看見、更清楚認識神的作為,知道祂是向來幫助孤兒的。所以他禱告求神興起,求祂舉手,不要忘記困苦人(詩10:12)。「舉手」就是以「大能」施行拯救(詩10:14,出9:16,申9:29)。在詩人所處的環境中,他向神的信心不減。他能轉向神,向祂訴求,並且知道這一切是為著他的拯救。我們可以從他大膽堅定的禱告裡,發現他的信心:他知道神一直在觀看,也認定祂向來幫助無依無靠的孤兒(詩10:14)。但他最大信心的表顯,還是在那樣被欺壓的經歷裡,能把自己交託給主。

所謂的「交託」就是把自己信託給神,讓祂來作主、來定奪。為我們所遭遇的環境,我們可以有禱告祈求,也應該轉向神禱告祈求,但至於神答應的時間和結果,我們得學習信託給祂。不僅是把事情、環境、惡人的報應信託祂,更是把自己信託給祂,以祂作我們的主,以祂作我們的一切。這樣的交託,不是消極的無作為,而是積極的在內室跟神的禱告交通,憑信心、存盼望等候神。這樣的交託,不是逆來順受的態度,乃是為著神的掌權和國度,在信心裡堅持和爭戰,不讓不信影響神的見證(詩10:16)。

如此向神交託自己,是因為我們相信神必藉此預備我們的心。這詩裡有兩個「心願」:一個是惡人的心願(詩10:3);另一個是一個交託自己給神之人的心願(詩10:17)。惡人的心願是萬事順遂,一切如他所願。但一個交託的人的心願,乃在於神的救恩(詩10:18)。這救恩不僅是神把我們從惡人的手中救出來,更是在我們的內心預備。這「預備」涵蓋「成全」的思想。因此,我們的信心,顯在於認定每一個臨到我們的環境,都是神大能的安排,為著我們魂的救恩,為著我們內裡的成全,為著我們至終的成長和成熟,也為著我們將來與祂配合治理的預備。